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管理现场诚信评价系统操作指引的通知(穗建质〔2015〕373号)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工作,推广实施“四节一环保”(节水、节材、节地、节能、环境保护),结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自动评分系统(下称“自动评分系统”)运行情况,我委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标准进行了调整,将绿色施工管理现场诚信评价纳入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体系(详见《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筑〔2014〕1463号,已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发布)。为明确职责,保证评价系统的有效运行,现就绿色施工资料上传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绿色施工管理现场诚信评价纳入原有的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体系,作为其中的一个模块管理,在建项目无需另行申领系统帐号和密码,新建项目按原规定申请系统帐号和密码。各安全监督机构应指定一名以上的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并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标识工程状态。二、建筑工程绿色施工上传资料由施工单位按要求统一上传至自动评分系统,资料包括《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现场诚信评价评分核定表》(见附件1)和实施现场相关照片(照片数量不超过3张,每张照片小于500K)。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参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自动评分系统资料上传细则》的要求(穗建质〔2013〕1765号,已在市城乡建设网站发布),对监督项目上传的绿色施工资料及时进行确认,安全监督员须在收到施工单位上传资料后72小时内(节假日除外)完成审核和确认工作;逾期未进行确认的,应对逾期原因进行说明,报分管领导审批后24小时内由系统管理员开通确认授权。三、在绿色施工评价过程中,各建筑工地应如实开展工作并上传资料,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应认真核实绿色施工的真实情况,确认相关绿色施工工作是否开展,实施效果是否符合加分要求等,对弄虚作假的工程项目给予严肃处理。四、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应对系统管理员和监督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可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内部管理细则。五、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具体实施方案及实施时间以《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筑〔2014〕1463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关于进一步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施行日期的通知》(穗建筑〔2015〕217号)为准,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六、绿色施工管理现场诚信评价资料上传具体操作办法可查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诚信评价自动评分系统操作指南(绿色施工部分)》(见附件2),如有相关工作意见或建议,可向我委工程质量安全处反映(联系人:刘远辉,电话:83124452)。特此通知。附件:1.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现场诚信评价评分核定表2.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自动评分系统用户操作指南(绿色施工部分)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年4月15日附件1: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现场诚信评价评分核定表工程名称:分类评价项目分值评价标准评价得分环保1.土方作业阶段,建筑挖掘机应在合适位置安装喷水降尘设备,及时对开挖土方扬尘污染严重的部位进行喷水处理。3安装喷水降尘设备并喷水处理,加3分,有效期3个月□加3分2.土方开挖阶段,在施工现场设置,采取大面积喷水喷雾措施降尘。5喷水降尘设施,喷水喷雾措施降尘,加5分,有效期3个月□加5分3.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在施工场界对采取隔音与隔振措施、噪音进行实时监测。3隔音与隔振措施,加3分,有效期3个月□加3分4.在楼层外排栅采用喷雾安装降尘系统,减少扬尘污染。5楼层外排栅采用喷雾安装降尘系统,加5分,有效期3个月□加5分5.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3个月内的,应当采用密目网或彩布进行覆盖、压实、洒水等降尘措施;裸露地面或临时3采用密目网或彩布进行覆盖或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加3分,有效期3个月□加3分存放的土堆闲置在3个月以上的,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6.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垃圾搭设封闭性临时专用道(如管道回收等)或采用容器吊运。3临时专用道(如管道回收等)或采用容器吊运,加3分,有效期3个月□加3分7.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点。3垃圾分类,加3分,有效期3个月□加3分8.施工现场采用粉碎机、振动筛选机、小型免烧制砖机等设备,现场加工。5建筑垃圾(砖渣、砼碎块等可利用)现场加工,加5分,有效期3个月□加5分9.回收利用,制作回填材料,用于基坑回填、地下室垫层、市政道路垫层、小区道路垫层;回收利用建筑废弃物,制作环保免烧砖,用于地下室砖模、地下室隔墙。3建筑废弃物利用,加3分,时间1个月□加3分节水10.采用雨水、中水或可再利用水的搜集系统和循环用水装置。5中水系统装置,加5分,有效期3个月□加3分11.回收利用的水箱须采用铝合金、铁、不锈钢及塑料等材质制作。3中水回收水箱使用铝合金、铁、不锈钢及塑料等材质,加3分,有效期3个月□加3分12.回收利用水,使用于生活区的绿化浇灌、道路冲洗、冲洗厕所;回收水资源用于工地现场器具、设备、运输车辆的清洗及砼养护等。3回收利用水使用,加3分,有效期1个月,□加3分13.回收利用水用于工地现场扬尘作业(包含切割材料、场地清理)、外排栅采用喷雾降尘处理。5回收利用水工地现场扬尘作业及喷雾降尘处理,加5分,有效期3个月□加5分节材14.采用周转次数多的可拆装式环保围墙(如全塑料材质、轻质钢板等);5可拆装式环保围墙(不防火材料除外),加5分,有效期3个月□加5分15.临边、洞口等防护部位推广采用可拆卸周转使用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围挡(如拆装式楼层临边防护、拆装式洞口防护、可拆装式防护栏杆等);基坑周边围护使用可周转使用的可拆装式防护栏杆。3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围挡使用,加3分,有效期3个月□加3分16.工地现场临时道路、办公区地面硬化采用预制块材或钢板铺设。10预制块材或钢板铺设用于工地现场临时道路,加5分;用于办公区地面硬化,加5分,有效期3个月□加5分□加10分17.多层、高层建筑使用工具式模板和新型模板材料,如铝合金、塑料、玻璃钢和其他可再生材料的大模板和钢框镶边模板,实现模板周转5工具式模板和新型模板材料使用,加5分,有效期3个月□加5分次数多、可回收利用,节约资源。18.采用轻质砌砖,采用特殊粘合剂,减少砂浆使用。5减少批荡砂浆使用落实,加5分,有效期3个月□加5分19.使用移动式、可循环使用的工艺样板间。3使用移动式、可循环使用的工艺样板间,加3分,有效期3个月□加3分20.采用新型模板系统,减少外排栅和防护网的使用。5采用新型模板系统等先进工艺,减少外排栅和防护网的使用,加5分,有效期3个月□加5分21.生活区、办公区采用防火性能好、可重复使用的周转式或整体吊装式板房设施(办公板房、厨房、厕所)。3重复使用的周转式或整体吊装式板房设施,加3分,有效期3个月□加3分节地22.施工现场利用永久道路与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减少临时道路的铺设。3永久道路与临时道路相结合,减少临时道路的铺设,加3分,有效期3个月□加3分节能23.使用变频技术的节能施工设备,如数控弯箍机、钢筋加工机等或工厂化生产。3变频技术的节能施工设备或工厂化加工,加3分,有效期3个月□加3分24.使用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如电动运输车、喷涂机械等,减少使用人力,降低材料的损耗、提高工作效率。3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加3分,有效期3个月□加3分25.办公、生活和施工现场使用LED节能照明灯具、太阳能、空气能等节能设施3使用LED节能照明灯具、太阳能、空气能等节能设施超60%以上,加3分,有效期3个月□加3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意见:(签名及注册章)项目部盖章:年月日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签名及注册章)项目监理部盖章:年月日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确认:年月日说明:1、工程项目绿色施工诚信评价不设基准分,标准分为100分,绿色施工管理诚信评价得分=实际得分B。2、此表须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确认后由施工单位进行上传,并加盖项目负责人、项目监理工程师注册章,同时附绿色施工相关证明照片,照片数量不超过3张。3、所有项目在有发生时才计算得分,没有发生的不得分,评价周期自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之起到项目竣工为止。4、相关加分项当期加分有效期到期后,如相关工作仍在实施的,须重新进行申报,填写此表并上传证明资料,方可继续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