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公正、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广告位进行广告宣传事宜,签订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租赁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为长期即只要乙方的广告位存在或乙方通过维护、重建等形式保持广告位有效存续。二、位置地址:甲方出租的广告位位于,共处;三、制作规格:许可制作广告牌的规格为高米、长米;四、租赁用途:乙方承租的广告位仅限于发布广告;五、租金及付款方式:1、租金为每年元整(小写:元);2、付款方式:乙方以现金或汇款与甲方结算,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清一年的租金,此后,每年的第一个月内支付该一年的租金。六、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及义务(1)对乙方发布的广告因自然等原因发生破损、松动等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乙方修复,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允许第三方在该广告位上悬挂广告画面,如发现第三方擅自悬挂画面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保证该广告位能够正常发布广告。(2)广告牌施工及更换广告画面期间甲方应提供水电源等便利条件。3.乙方权利及义务(1)自行对其发布的广告内容负责,并办理工商行政审批手续。因广告内容造成的侵权或其他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2)租赁期内,因广告设施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3)租赁期内,遇到拆迁情况,该广告位的拆迁补偿归乙方所有。六、安全措施1.在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和拆除过程中,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如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各类事故并因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施工期间,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方便。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擅自终止履行合同(因自然灾害或政府拆迁等情况除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乙方: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