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建安二标段临时设施施工方案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江苏苏阳建设有限公司临时设施施工方案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预防施工工棚倒塌事故的通知》(建质[2003]18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临时房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管质[2005]54号)、《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通知》等有关的规定,结合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建安二标段工程施工实际,特制定如下临时设施施工方案:一、总体设计生活区是指建设工程作业人员集中居住、生活的场所,以及施工现场以外其它独立设置的、施工现场无条件建立的、用于作业人员居住生活的临时用房或者集中居住的生活基地。临时用房是指施工期间临时搭建、租赁暂设的各种房屋。临时用房的结构、搭设、使用等应符合安全、消防的有关规定。其他已设置部分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并逐步完善。临时设施所用的建筑材料符合环保、消防要求。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及通道宽度符合规范要求,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8人。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作硬化和防滑处理.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硬化处理是指可采用铺设混凝土、礁渣、碎石等方法,防止施工车辆在施工现场行驶中产生扬尘污染环境。工程概况牌内容:工程名称、面积、层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竣工日期、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等。夜间施工一般是指当天22时至次日6时(特殊地区可由当地政府部门另行制定)。二、临时设施1.办公设施自建的办公设施,须使用砖砌或彩钢结构房屋,建筑面积应满足办公要求。2.宿舍(1)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8人。(2)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证室内通风良好,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3.食堂(1)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米的防鼠挡板。(2)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小于1.5米,制作间内还应设置橱柜,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3)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室内应配备上下水设施。4.厕所(1)厕所应设置为水冲式,门窗应齐全,通风良好,有照明设施。(2)厕所应按水冲式要求做化粪池,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5.淋浴间和盥洗设施(1)淋浴间内应设置满足作业人员使用要求的淋浴喷头,并设置储衣柜或挂衣架。(2)盥洗设施应设置满足作业人员使用的盥洗池。6.生活区其他设施(1)生活区内应设置相应数量的垃圾桶或箱。(2)生活区场地应硬化处理,设置排水设施。(3)生活区内设置的公用服务设施(含小卖部、小吃部等)应与临时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7.围挡(1)围挡设置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进行,不得有缺口,或个别处不坚固等现象。当有两个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场地内施工时,应各自设置围挡划分施工场地范围,如受场地限制无法设置围挡时,应有明确划分场地的隔离措施。(2)围挡使用砖砌材料制作。砖砌围挡上方做好压顶,防止雨水污染围挡。围挡内外侧进行抹灰,留待甲方制作广告宣传区。(3)市区主要路段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m。8.大门(1)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并留有单人通过小门,上下刷天蓝色油漆,中空白色油漆刻企业简称红字。门头设置企业标志(2)大门内设置传达室。(3)施工现场应制定门卫管理制度,进出口设置警卫室,由专职门卫人员值班。(4)施工现场的大门进出口应设置“八牌三图”,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和安全标语。9.防尘设施(1)施工现场出入口、砼搅拌机、砂浆搅拌机、砂石堆放料场及钢筋加工木工制作场等处的地面,采用砼硬化。其中:建筑工地出入口内硬化路面不少于20m,工地出入口外两侧10m范围内用砼硬化,出入口处硬化路面不小于出口宽度。其余的地面可采用石子铺垫硬化地面,保证坚实平整。(2)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深、宽均在30cm以上、用钢筋网覆盖的明排水横沟,沟旁设置长×宽×深大于60×60×60cm以上的沉淀池,接通城市排水管网,门内侧设冲洗用水管。三、质量安全要求1.临时设施(含自建房屋、购买或租赁装配式活动房屋)完成建设后,建筑施工单位、安装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共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2.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并由专业队伍进行安装、拆卸。3.临时设施(办公、宿舍、食堂、厕所、盥洗间、淋浴间、开水房、活动室、工具棚、料库及其他等)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安全和环境卫生标准。4.严禁使用水泥、其他复合材料(如氯化镁、氯化钾)等预制板搭建活动板房屋。5.施工现场办公、宿舍等临时房屋应具备相应保温性能,屋面材料淘汰单层彩钢瓦,推广使用彩塑钢夹心保温板等材料。6.严禁使用钢管、三合板、竹片、毛竹、彩条布、石棉瓦、水泥瓦、玻璃钢瓦等脆性材料搭设简易工棚(含办公、宿舍、食堂、厕所、盥洗间、淋浴间、开水房、活动室、工具棚、料库及其他等设施)。7.施工作业区内严禁设置临时小卖部、临时小吃部等设施。四、其他要求1.施工现场及周围原有的固定建筑房屋或集装箱式活动房屋可作为临时设施使用,其结构必须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并符合消防管理规定。2.自建的临时设施必须按照《临时设施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建设,并与临时设施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相符。3.临时设施应在土建工程开工前完成建设,以切实满足现场施工生产的实际需要。4.工程开工后不得随意增建有关临时设施,确需增加或迁建的,应另行设计方案。搭建标准应符合相关设计、建设要求。5、施工现场应针对作业条件在危险部位规范、整齐地悬挂统一内容和样式的安全标志牌。6、施工现场设置生产性临时设施、物资储存设施、办公和生活临时建筑。生活区、办公区应与施工区有明显的分界,并设置坚固美观的导向牌。7、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设置,避开取土、弃土场地。8、施工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应进行设计,竣工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准使用,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9、临时建筑物与在建工程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4米。10、施工现场的仓库应采用非燃材料搭建,用于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应与其他仓库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加设安全标志。仓库应保持良好通风,符合用电和防火规定。附:临时设施平面布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