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重性精神疾病项目管理工作总结段培华2011年4月26日全区对有危险行为患者筛杳、登记、诊断复核和危险性评估、累计重性精神病人726例,录入全国精神病信息管理系统415人;对有危险行为患者进行每月一次的随访,并将随访情况录入全国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415人,共随访录入2643人次,对有危险行为的贫困患者进行免费服药治疗53人;对免费服药患者免费实验室化验146人次;对有危险行为倾向的贫困患者提供免费应急处置20次;对有危险行为倾向贫困患者提供免费住院10人;对有危险行为病人的家属进行管理和护理知识培训302人。对乡村医生等有关人员培训243人次。精神病项目督导90家次。2010年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档案不完善,有空项目。2、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不按时进行随访,随访记录不全,没有及时录入网络。3、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报表不及时报,报表有错误、空项目。4、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资料整理、归档不规范。5、督导中多数社区没有提供例会工作记录、流程图、培训记录。2011年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要求1、疏理重性精神疾病档案,有空项要求补全。2、每月按时随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要求记录完整,及时录入网。3、每月3日前按时上报《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月进度报表》,由各乡镇(原卫生院、初保办)汇总后5日前上报官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季度上报季度报表。4、规范整理资料、归档,要求一人一档一袋。5、加强重性精神疾病的筛查,登记,规范填写各种表格。6、开展例会、做培训工作。分级管理-病情评估病情稳定患者病情稳定患者,指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状态,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躯体疾病稳定的患者。分级管理-病情评估病情基本稳定患者病情基本稳定患者,指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处于“病情不稳定”和“病情稳定”之间的患者。分级管理-病情评估病情不稳定患者病情不稳定患者,指精神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社会功能较差,有影响社会或家庭的行为,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的患者。分级管理-危险性评估危险性评估共分为6级。•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分级管理-危险性评估危险性评估共分为6级。•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5级:持管制性危险武器的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分级管理根据以下要求对个案管理患者分级。(1)一级管理(符合下列其中之一):(危险性评估为1-5级)A.半年内出现过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B.半年内出现过自杀行为或明显自杀企图者;C.半年内有影响社会或家庭的行为者(指冲动、伤人、毁物行为或倾向、或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其他行为);D.半年内有明显幻觉、妄想、行为紊乱者。分级管理2)二级管理(符合下列其中之一):(危险性评估为0级)A.经治疗后,精神病性症状基本得到控制,时间持续半年以上、两年以内,基本能按照医嘱维持治疗;B.曾有轻度自伤行为或企图、或有轻度冲动行为但对社会、家庭影响极小,但目前无实施的可能性者;C.病情基本稳定,时间持续半年以上、三年以内,虽不能或基本不能按照医嘱维持治疗,但无自杀、自伤行为或企图、无影响社会或家庭的行为者;D.治疗或者个人生活料理需要别人协助者(3)三级管理(符合下列其中之一)(危险性评估为0级)A.病情稳定或基本稳定时间在两年以上、五年以内,按照医嘱维持治疗者;B.病情稳定或基本稳定时间在三年以上、五年以内,虽不能或基本不能按照医嘱维持治疗者,但无自杀、自伤行为或企图、无影响社会或家庭的行为者。(4)四级管理:(危险性评估为0级)病情稳定或基本稳定时间在五年以上,同时无自杀、自伤行为或企图、无影响社会或家庭的行为者。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