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涟房产编号:BLDC—WSMY—招标(2014-3-24)柏涟.温莎名苑三期项目阳台、护窗金属栏杆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人:重庆柏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日期:2015年8月柏涟房产编号:BLDC—WSMY—招标(2014-3-24)第2页共14页目录第一条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第二条对投标单位代表的要求第三条项目概况第四条招标(发包)范围第五条投标报价第六条工程款支付第七条工程结算第八条保证金第九条质量标准第十条:招标时间安排第十一条投标文件组成第十二条施工合同第十三条其它说明附件1投标承诺书(格式)附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柏涟房产编号:BLDC—WSMY—招标(2014-3-24)第3页共14页第一条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1.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或相关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1.2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1.3投标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招标方要求,工期在招标单位要求基础上只能提前,不可延迟,有能力实现这两个目标的投标者才有投标资格;第二条对投标单位代表的要求2.1参加该项目招标工程投标的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代表亲自签署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人;第三条项目概况:3.1工程名称:柏涟.温莎名苑三期项目阳台、护窗栏杆制作安装(简称本工程)。3.2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铜梁县学府大道518号。3.3工程规模简介:总建筑面积约为23.1万m2。第四条招标(发包)范围:本次招标为柏涟.温莎名苑三期项目10#、11#、12#、21#、22#、23#楼阳台金属栏杆、护窗栏杆、生活阳台金属栏杆制作安装工程,其中生活阳台金属栏杆约900m,景观阳台金属栏杆约2621m,护窗金属栏杆约3736m.第五条投标报价:5.1报价范围:详第四条招标(发包)范围,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5.2计价原则:采用综合固定单价,该单价包含为实施和完成该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运输、装卸、制造、安装、质检、竣工验收、材料检验检测、缺陷修复、管理费、措施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水电、规费、保险、税费、利润以及承包商所应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费用。不含总包管理配合费。结算时不因任何原因进行调整。5.3材料采购:中标人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要求和产品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名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满足国家和重庆市相关验收规范和条例,且达到全部验收合格要求。5.4投标货币:本工程的投标货币为人民币。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款按如下方式进行支付:详见合同文本相应条款。柏涟房产编号:BLDC—WSMY—招标(2014-3-24)第4页共14页第七条工程结算7.1在本招标范围施工内容完成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招标人与中标人办理完成结算工作。7.2质保期和质保金:工程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质保金保留时间为二年,从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金按合同结算总价的3%扣留。7.3经济补偿费:中标人不得向招标人计取因交叉作业造成的停窝工费用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也不得向招标人指定发包的项目计取因交叉作业造成的停窝工费用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7.4按政府有关规定,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的罚款和投标单位应缴的有关费用由投标单位负责承担。第八条保证金:8.1投标保证金:无8.2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向招标人缴纳¥30,000.00(大写:叁万元整)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在签订承包合同前3天内交纳到招标人指定的帐户,以确保合同的正常履行。该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中标单位(无违约情况)。8.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现金或转帐支票,如是支票,则必须已经入帐到招标人指定帐户。8.4招标人信息:地址:重庆市铜梁县学府大道518号温莎名苑项目部(传媒学院旁)电话:023-45589220;联系人:吴亮开户名称:重庆柏涟房地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重庆市分行铜梁支行帐号:3100095019024570430第九条质量标准:9.1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要求,在履约过程中有标准提高需按新标准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9.2竣工验收以招标方、监理公司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合格为准。第十条:招标时间安排:10.1招标文件领取:2015年8月5日北京时间8:30~11:30,13:30~17:30,并缴纳300元的资料费(该费用不退还)。10.2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12日北京时间17:30止。10.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铜梁县学府大道温莎名苑项目部成控部电话:18875096359;联系人:吴亮柏涟房产编号:BLDC—WSMY—招标(2014-3-24)第5页共14页10.4开标时间:待定第十一条投标文件组成:11.1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1)11.2资质文件:11.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11.2.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11.2.3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11.2.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两者选其一,格式详见附件2、附件3);11.2.5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以上11.2.1和11.2.2项须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鲜章。11.3投标报价书:纸质一式两份(格式见附件4)。第十二条合同条款柏涟.温莎名苑三期项目阳台、护窗栏杆制作安装合同甲方:重庆柏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例》的原则和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名称和地址:1、工程名称:柏涟.温莎名苑三期项目阳台、护窗栏杆制作安装工程。2、工程地址:重庆市铜梁县学府大道518号二、承包方式范围及采用材料、栏杆类型、具体数量、工程工期及单价: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验收全承包方式。2、工程范围:柏涟.温莎名苑三期目10、11、12、21、22、23号楼阳台、护窗栏杆制作安装工程。3、按经双方商定确认的景观阳台及生活阳台金属栏杆、护窗金属栏杆图纸进行制作安装,最终以实际施工的收方长度为准(有转角部分以中心线为准)。4、工程采用材料:型材:根据国家现行规范采用新标准,具体规格见附图。柏涟房产编号:BLDC—WSMY—招标(2014-3-24)第6页共14页5、金属栏杆大样:详见附件设计图纸。6、工程工期:进场时间为2015年月日,竣工日期2011年月日前完成收尾工作。7、综合单价:景观阳台金属栏杆综合单价¥元/m,护窗金属栏杆综合单价¥元/m,生活阳台金属栏杆综合单价¥元/m,综合单价包含为实施和完成该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运输、装卸、制造、安装、质检、竣工验收、材料检验检测、缺陷修复、管理费、措施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水电、规费、保险、税费、利润以及承包商所应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费用。不含总包管理配合费。结算时不因任何原因进行调整。三、工程质量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和重庆市地方规定进行施工,确保金属栏杆的材质、制作和安装质量等符合附件大样图并合格。2、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总包单位及监理的监督。3、乙方必须提供材料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或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等相关资料。四、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确认栏杆的设计图纸,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2、为乙方衔接施工用水、用电,乙方负责安装计量表,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3、协调总承包单位向乙方提供必须的施工用房和设备器材堆放场地。4、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并审查应支付的工程款。5、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甲方单方原因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的工程进度,赔偿乙方的材料及工时费用。6、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现场协调工作。五、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施工前对各种栏杆的尺寸进一步核实,型材、配件等必须满足图纸和国家标准。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其工程质量负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所定型材及配件。3、合同生效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包本工程,不得泄露甲方提供的有关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5、乙方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概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地清。柏涟房产编号:BLDC—WSMY—招标(2014-3-24)第7页共14页6、乙方进场后必须自行妥善保管材料和机具设备,如发生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7、在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自行进行修复。8、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和甲方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安装。9、乙方负责阳台及护窗金属栏杆的防雷接地工作。10、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施工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并保证通过验收。11、乙方应提交3万元的履约保证金。12、工程完工和档案预验收前15天内,乙方提交合格的竣工资料三套给甲方。13、乙方对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承担终身责任及连带责任。六、工程验收1、本工程验收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验收为准。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现场随机抽查制作和安装质量。如检查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视为乙方违约。七、工程款支付及结算审核1、工程款支付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实际以现场竣工验收后收方乘以综合单价。本工程所有款项甲方使用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1)、本工程无预付款,单栋楼号栏杆安装完一半后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安装完成部分的工程量的70%,单栋号安装全部完成后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乙方安装完成量的85%。余款待所有合同内的承包内容完成,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毕结算后十个工作日支付到结算总价的97%。余款在质保期满2年后15工作日内无息支付(但应扣除乙方应支付的保修发生费用)。(2)、乙方应提供等额工程所在地税务所出具的建安发票按照甲方正常流程进行请款。(3)、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完成所有合同内容并经监理单位和甲方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无息退还。2、结算审核(1)、柏涟.温莎名苑项目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乙方应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资料提交后甲方不再对乙方补交竣工结算资料予以收讫和认可,甲方收齐相关资料后三十天内提出审核意见,乙方收到审核意见七天内提出反馈意见,乙方未能如期提出反馈意见,造成结算及支付延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如延期报送竣工结算资料,末次工程款(含保修款)的支付时间亦相应顺延。(2)、乙方应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柏涟房产编号:BLDC—WSMY—招标(2014-3-24)第8页共14页(1)经监理单位审核、甲方代表签字、盖章的完整竣工图;(2)经甲方会同相关单位的有效的设计变更资料;(3)由甲方代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乙方代表共同会审的会审纪要文件及会谈纪要;(4)经现场监理、甲方代表共同签字的工程有效经济签证单;(5)工程结算书。八、质量保修质量保修期为设计合理使用年限,质保金留置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在两日内解决。否则甲方委托他人解决,发生费用在乙方质保金双倍扣除,质保金不足抵扣时由乙方承担赔偿。九、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确保合同工期内完成并通过验收,因乙方原因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原因造成除外。2、乙方使用的材料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乙方3天内无条件退场,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并按合同总价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本工程严禁乙方转包、分包,如经查实乙方有转分包行为则罚款人民币10万元。乙方不得有异议。4、本工程制作、安装过程中,乙方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未达到时,应在甲方给予的合理期限内予以整改。如整改仍不符合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