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提:美国摆脱英国殖民统治,成立了美利坚合众国2、必要性:年轻美国的困境一、联邦宪法制定的背景邦联与联邦均为国家结构的一种形式,邦联制下各邦联的权力和地位相当突出,地方自治的范围很广,而国家中央政府议会等权力相对较薄弱。这种制度易形成整个国家机构的松散。建国之初的美国属于这种情况,各州作为独立主权之邦建立起松散的联盟,独立后的13个州实际上是13个主权国家,国家没有元首。直到1787年宪法的制定,使美国建立起联邦制国家。联邦共和国的政府的形式是一种协约。依据这种协约,几个小邦联合起来,建立一个更大的国家,并同意做这个国家的成员。所以,联邦共和国是几个社会连合而产生的一个新的社会,这个新社会还可以因其他新成员的加入而扩大。1、前提:美国摆脱英国殖民统治,成立了美利坚合众国2、必要性:一、联邦宪法制定的背景二、联邦宪法的制定1、1787年,各州代表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2、理论来源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4、宪法的原则分权与制衡3、宪法的结构5、宪法的主要内容联邦政府国会(立法)总统(行政)联邦法院(司法)参议院众议院副总统、内阁、总统办公厅联邦最高法院联邦巡回法院联邦地区法院①国家立法权归国会,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两院组成,参议员由各州议会产生,每州两名,任期6年,参议院议长由副总统担任。众议员由选民直接选出;②法律需经国会两院通过,总统批准,方可生效;③国会有权向国民征税;④只有国会才有宣战权;⑤在职的美国联邦政府官员不得成为国会议员;⑥总统任命的官员、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必须得到参议院的批准后方可生效;⑦众议院可对违法的总统提出弹劾并交由参议院审判。国会大厦(1)国会的权力①行政权归总统,总统由选民间接选出所以总统不对国会负责;②他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还是军队的总司令;③有权任命政府官员,但要经国会同意;④总统可以对国会通过的法律实行否决权。因此,美国总统的权力使联邦的行政权保持强有力的地位,是美国政治制度的一种特点,故称总统共和制。(2)美国总统的权力:白宫产生:间接选举,各州先选出与本州出席国会议员人数相等的选举人,再由他们组成选举团选举总统选举人计票制度:“胜者全拿”,即在该州获得多数选民票的候选人就获得该州所有的选举人票。A州B州400万选民300万选民选布什:250万选克里:150万选布什:50万选克里:250万布什克里400万张300万张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项目美国总统制英国君主立宪制国家元首是谁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国家元首的任期方式国家元首有无实权政府首脑是谁阁员如何产生国家的政治中心在哪相同点总统国王选举产生世袭任期制(4年)终身制有无总统首相总统议会都是资产阶级民主制总统任命首相任命新总统就职宣誓:“我庄严宣誓我一定忠实执行合众国总统职务,竭尽全力维护、保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美国的最高司法权归联邦法院。①大法官由总统任命,但需经参议院同意。他们除非犯罪,终身任职;②它对于在美国宪法、联邦法律及条约范围内的一切案件都可以行使最高审判权;③后来,联邦法院逐渐拥有解释一切法律及条约的权力。(3)联邦法院的权力联邦法院总统(行政权)参众两院,即国会(立法权)联邦法院(司法权)司法审查规定法院组织和权限分权与制衡二、1787年宪法的影响1、历史意义(1)第一部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2)促进了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3)使美国建立联邦制国家(4)为资本主义国家制度的建立提供示范2、历史局限性1、时代局限性2、阶级局限性3、存在法律漏洞刚刚独立的美国既要建立强有力的政权以确保独立,又要防止政权走向独裁,故美国1787年宪法强调三权分立的原则,强调政权的组织形式而没有真正解决人权问题,在印第安人、黑人问题上种族歧视明显,妇女地位低下。你如何看1787年宪法?对美国1787年宪法的评价,史学界、法学界长期以来存在较大的分歧。一种持肯定态度,另一种意见基本持否定态度。1、肯定的理由有:(1)它是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基础,巩固了独立战争的成果。(2)与当时欧亚大陆封建君主制度相比,资本主义共和制是优越的,保障了资产阶级政治和经济利益,促进了美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3)确立了联邦制,既避免了邦联制的松散,又防止了中央权力过于集中,防止独裁统治出现;既把各州团结为一个国家,又保留了地方一定程度的自治,有利于州域地方积极性的调动和创造性的发挥。2、基本持否定态度,理由有:(1)独立后,人民群众不满情绪的增长吓坏了北方资产阶级和南方奴隶主。在镇压1786年谢司起义后,资产阶级必须建立一个能够确保他们阶级利益的强大国家机器。这部宪法是由一个制宪会议制定的,把人民排斥在外,因而是相当反动的。(2)反映人民权益的《权利法案》是经过几年斗争后作为修正案补充进宪法的。(3)她承认奴隶制和黑奴贸易,留下种族歧视和压迫的烙印;妇女、印第安人、黑人奴隶的选举权被剥夺。(四)两党制⑴“驴象之争”是怎么回事?“驴”代表民主党;“象”代表共和党。美国的政治选举也被称为“驴象之争”。⑵美国两党制的由来是怎样的?两党分别代表谁的利益?1787年在制定联邦宪法过程中形成了联邦派和反联邦派。后来,几经分化组合,1828年成立了民主党,1854年建立了共和党。民主党主要代表南方种植园主,共和党主要代表北方工业集团和西部农场主的利益。本质:维护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美国之父华盛顿华盛顿受到美国人民的高度尊敬,被誉为“美国之父”。他的功绩,不仅在于作为大陆军总司令,领导美国人民最终取得了北美独立战争的胜利,建立了美利坚合众国,还在于他拒绝了独立之初一些人提出的君主立宪和称他为国王的主张,领导制定了美国宪法,从而确立了美国的民主共和制。华盛顿留给后人最重要的遗产之一,是他拒绝了终身制,开创了美国总统任职不超过两届的先例。关于总统的任期,美国宪法只规定“任期四年”(第二条第一款),至于可否连任则只字未提,实际上为总统终身制留下了余地。独立之初,华盛顿威望极高,甚至有被神化的倾向。1789年,他以全票当选合众国第一任总统,4年后再次当选。以他的声望,加之联邦政府内部汉密尔顿派和杰弗逊派的不和,大家都希望他留任。当时即便华盛顿要当终生领袖,也顺理成章。但是,出于对民主共和制度的坚定信仰,他不居功,不恋权,而是功成身退。1796年9月17日,在第二届任满前5个多月,华盛顿发表了《告别词》,申明不再寻求第三届总统连任的决心,从而在美国政治生活中确立了总统任职不超过两届的先例,并成为传统,为美国的民主制度奠定了基础。这一传统一直延续到1940年富兰克林·罗斯福当政时期。1947年,美国国会提出一项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总统任职不得超过两届。1951年,这条修正案被批准成为宪法第二十二条修正案,使华盛顿开创的总统连任不超过两届的传统得以制度化、法律化,从根本上杜绝了总统终身任职的可能性。华盛顿在《告别词》中对党争和派系倾轧的警告、对外国影响或卷入国外纠纷的警告,以及在公共事务方面对道德与忠诚精神的呼吁对美国社会影响深远,这是华盛顿本人和《告别词》的起草者们始料不及的。美国的第三十七届总统理查德·尼克松因“水门事件”,受到国会弹劾,于1974年8月8日被迫宣布辞职。所谓“水门事件”,是指1972年6月17日,在华盛顿水门公寓民主党全国委员会总部查获的窃听事件。当时(6月17日凌晨2点30分)有5人被捕,他们带着手套、电筒、复杂的偷听工具和电子窃听器。事件的起因是由于尼克松吩咐查尔斯·科尔森去搞民主党全委会总部主要负责人拉里·奥布赖恩的情报。可是,由于民主党对此早有提防,而中央情报局又自始至终监视着窃听者的行踪,所以窃听者的一切努力都败露了。1974年7月8日,最高法院以八票对零票通过了对尼克松不利的裁决。与此同时,报纸社论发出要他辞职的舆论,国会也不停地呼吁,要对他进行弹劾。前美国总统克林顿因为性丑闻案被独立检查官调查,并且差点被为此遭到弹劾而丢掉了自己的总统宝座。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有口才的人选举时便选中了,而有才能而讷于口才的人就没有人去物色他了,委任方式又容易任人唯亲,孙中山认为要结合中国的考试和监察制度,建立五权分立。从政体结构上看:“五权”思想加强对官员素质的考查、审核,弥补“三权分立”中的缺憾,“五权”对“三权”的补充、完善;这是“五权分立”的进步性的一面。从阶级基础、社会环境分析“五权”思想的局限性:资产阶级的政治理论无论如何完善,但阶级基础相对薄弱,不可能出现真正的“普选”与“完善”;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在20世纪初的中国民族危机严重,中国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国家的独立问题,在这一最主要任务还未完成的社会背景下,再“完善”的“五权分立”也是无法实现的。美国国会的权力1、2003年美国国会宣布对加利福尼亚州地区居民增加个人所得税。2、美国情报局局长当选为美国国会议员。3、由于克林顿的生活作风问题,美国众议院对其提出弹劾,并由参议院审判。(×)(×)(√)(判断题)美国总统的权力1、布什总统任命鲍威尔为美国国务卿,并取得了参议院的同意。2、2003年,布什总统不经国会同意就下令对某国发动战争。3、布什总统对国会颁布的某项法律予以否决。4、林肯被刺之后,由副总统接任。(√)(×)(√)(√)联邦法院的权力1、美国最高法官可以对在美国宪法,联邦法律及条约范围内的一切案件都有最高审判权。2、美国总统认为某最高法官不合格(该法官也没有犯罪记录),就下令解除该法官职务。(√)(×)(判断题)复习巩固题1、美国1787年宪法的制定原则起源于下列哪位启蒙思想家的观点A伏尔泰B卢梭C孟德斯鸠D狄德罗2、美国联邦政府由哪三个相对独立的部门组成①立法②行政③司法④考试⑤监察A①②③B①②⑤C②③⑤D③④⑤3、1787年宪法规定美国实行的政权组织形式是A总统共和制B君主立宪制C议会共和制D责任内阁制(C)(A)(A)4、下列关于美国国会的叙述,不正确的是A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行使立法权B在职的美国联邦政府官员不得成为国会议员,参议院议长由副总统担任C总统和国会都有宣战权D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众议员由选民直接选出(C)5、关于美国总统的叙述,不正确的是A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但不是军队总司令B总统可以对国会通过的法律实行否决权C总统经参议院同意有权任命联邦法院大法官D总统由选民间接选出,任期四年(A)6、关于美国联邦法院的叙述,不正确的是A大法官除非犯罪,终身任职B联邦法院有权审查行政和立法行为C联邦法院拥有行使最高审判权D联邦法院有权对违法的总统或副总统提出弹劾和审判(D)7、《1787年宪法》规定联邦政府实行三权分立原则,其最高司法权归A、参议院B、众议院C、最高法院D、总统(C)地方“自治”与中央政权的关系:“美国即联邦制,中央政府只从各州政府的权力中拿走了若干明确列举的权力,州政府则保留着中央政府拿走权力之外的所有权力。”——《美国的建立》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各州拥有较大的权力。州政府机构的设置与联邦政府相同,也由立法、行政、司法三部分实行分权和制衡。州的行政首脑是州长,州议会实行两院制。联邦和各州各有自己的政府班底和立法。州政府的官员由各州自行选举产生,联邦政府无权任命州长或州级官员。州的立法虽然必须符合宪法,但是宪法保证州的领土与主权不受侵犯。两套平行的政府分别选举产生,联邦和州之间又构成了一种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