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年度绩效考核与工资分配方案单位:支架制造分公司负责人:时间:2011年11月20日-2-二○一二年工资分配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支架公司发展战略和二○一二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以挂钩考核分配为主线,以工序管理考核为手段,以全面预算管理为导向,以计件分配为切入点,坚持效益与收入相统一,设置关键绩效指标,构建起有效推动经营目标实现的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业绩考核评价体系,以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工资分配、年薪兑现,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单位、各部门和各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又快又好和谐发展。二、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绩效考核优先”原则以支架公司发展战略愿景为导向建立考核体系,在工资分配上向全员劳动生产率高、经营绩效成绩突出的单位倾斜,向岗位技能要求高和个人贡献突出的员工倾斜。建立领导班子、领导人员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在薪酬分配上向经济规模大、经营难度高、工作责任重、管理幅度宽、业绩评价优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倾斜。2、坚持“激励约束”原则建立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把业绩考核与薪酬激励同员工的报酬、领导薪酬挂钩,不断提升企业的组织和个人绩效。3、坚持“两低于”原则即“工资总额的增长水平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水平,员工实际平-3-均工资的增长水平低于全员劳动生产率的增长水平”。4、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考核分配过程中,要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以指标目标实际完成情况为依据进行严格考核,以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兑现,对考核分配结果及时予以反馈,确保考核分配公开、公正、公平。5、坚持宏观调控、微观搞活的原则。公司只对所属各单位进行考核分配;各单位根据以上原则制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办法并进行内部考核分配。三、考核分配范围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各部室。四、考核分配方式1、量化指标按照年度指标累计计划值、累计实际完成值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实际完成值、超(亏)计划值,以考核结果确定应得工资,分别按月考核。量化指标包括:收入类指标、成本类指标收入类指标:产值、产值(修理)、利润;成本类指标:主材、辅材(含配件)。2、综合指标综合指标实行百分制累计考核,按权重计分,各指标实行百分制考核,全面预算管理指标、生产劳动量管理指标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得分可超过100分;其它专业目标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得分不超过100分,由各考核组根据业务管理制定相关管理考核办法,各单位以考核结果提取实得工资。综合指标包括:全面预算管理指标、生产劳动量管理、安全基础管理(含工序管理等安全生产部牵头的各项工作)、综合基础管理(含精神文明建设等综合管理部牵头的各项工作)、技术质量管理(技术-4-质量部牵头的各项工作)、公司领导考评。考核得分=∑(各专业管理目标得分×权重)全面预算指标考核标准执行《支架公司全面预算考核办法》,分别按月考核;专业管理目标按照各相关业务部室下发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分别按月或季考核。3、结构化指标对生产车间员工结构进行管控,各生产车间在册人数小于100人的,非一线岗位员工人数不得超过单位在册职工的10%;各生产车间在册人数大于100人的,非一线岗位员工人数不得超过单位在册职工的7%(下料车间综合办公人数不超过8人,铆焊车间综合办公人数不超过7人,装配车间综合办公人数不超过6人,修理车间综合办公人数不超过6人)。凡超过的单位按比例扣减实得工资,超1%核减0.5%应得工资。非一线岗位定义:车间领导、技术员、办事员、调度员各生产单位增加人员,以年初核定人均指标额为基数相应核增量化指标(产值、利润、工时)。4、否决指标否决指标包括:安全生产事故、利润指标。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按安全管理规定扣减实得工资。对未完成利润指标的单位,按规定比例累计扣减实得工资。各单位具体的量化指标、综合指标考核分工详见《2011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明细表》(在确定指标后做出分解)。五、考核办法根据考核分配模式的不同,公司对各生产车间和部室分别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和管理项目,采取不同的考核办法。-5-(一)下料车间、铆焊车间、装配车间、修理车间对车间实行量化指标和综合指标按月复合考核,并按否决指标考核结果直接扣减工资。(1)量化指标为收入类指标70%,成本类指标30%;收入类指标:产值30%、利润40%;成本类指标:主材20%、辅材(含配件)10%。(2)综合指标为全面预算指标和专业管理目标的考核实行百分制加减分考核,各单位实得工资由考核得分百分比同应得工资挂钩考核的结果确定。考核得分=全面预算指标考核得分+生产劳动量管理考核得分+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得分+综合基础管理考核得分+技术质量管理考核得分+工序管理考核得分+精神文明建设管理考核得分+公司领导考评考核得分;其中全面预算指标占权重的20%、生产劳动量管理占权重的20%、安全基础管理占权重的20%、综合基础管理占权重的10%、技术质量管理占权重的10%、公司领导考评占权重的20%。(3)结构化指标对车间员工结构进行管控,车间非一线岗位人员比例不得超过本单位在册员工人数规定比例,凡超出标准的,按规定扣减实得工资。(4)否决指标为安全生产事故与利润指标。(二)技术质量部(1)技术人员技术质量部技术人员执行内部岗位工资制,按公司核定的工资总额,将员工的岗位工资与工作绩效、工序管理考核进行分配。其岗位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项目工资,分别占岗位工资的60%、40%。考核时以项目工资为主,并与当年的新产品、新项目及日常业务工作量挂钩考核。新架型项目图纸设计2项,标准化基础资料(工时、工艺、重量)4项,年度申报专利项目5项;具体项目与进度由技术质量部-6-根据年度新产品、新项目的开发计划制定考核分配办法,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实施。(2)质检人员技术质量部检验员的工资分配,按公司生产单位的平均收入水平月度浮动计提挂钩工资,并经工作绩效、工序管理考核后提取实得工资。具体由技术质量部制定考核分配办法,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实施。(3)考核得分=主要业务得分(含公司领导考评)×60%+分管职责管理考核得分×10%+部室互评得分×10%+基层评议得分×20%-战略指标扣分-业务保安扣分详细说明见部室考核办法。(4)否决指标为支架公司红线标准。(三)安全生产部(1)安全生产部人员按公司生产单位的平均收入水平计提挂钩工资,考核时以当年的工时、产量、安全标准考核、设备安装数量、设备完好指标及日常业务工作量挂钩考核。工时、产量、设备安装数量根据公司核定执行,其它指标项目由安全生产部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制定考核分配办法,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实施。(2)考核得分=主要业务得分(含公司领导考评)×60%+分管职责管理考核得分×10%+部室互评得分×10%+基层评议得分×20%-战略指标扣分-业务保安扣分(3)否决指标为支架公司红线标准。(四)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挂钩工资按公司生产单位的平均收入水平计提挂钩工资,考核时以当年的产值、利润、金鼎公司相关考核指标及日常业务工作量挂钩考核。以工作绩效、工序管理考核确定应得工资,并随公司总体经济效益上下浮动;以预算指标考核情况确定实得工资。考核得分=主要业务得分(含公司领导考评)×60%+分管职责-7-管理考核得分×10%+部室互评得分×10%+基层评议得分×20%-战略指标扣分-业务保安扣分(1)主要业务主要业务是指公司部室的职能、职责、日常业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由党总支、综合管理部按月进行累计考核,标准分为100分,占权重的60%。(2)分管职责管理考核得分分管职责管理考核是对公司各部室所分管的管理职责进行量化考评,由经理办公室负责管理考核,技术质量部的创新项目管理、安全生产部的劳动量管理、综合管理部的全面预算管理,满足金鼎公司、支架公司制定的管理标准为100分,每超降3%,加减1分;标准分为100分,占权重的10%。(3)部室互评部室互评由党总支组织公司各部室按月互相评议,标准分为100分,占权重的10%。(4)基层评议基层评议由党总支组织基层单位按月对公司各部室进行评议,标准分为100分,占权重的20%。参与评议的单位为各生产车间。(5)战略指标战略指标是公司从关键绩效指标中选取的同机关部室考核统一挂钩的指标,不占考核权重。战略指标为公司产值和利润,由公司统一进行考核。公司产值和利润完成计划目标,不扣减各公司部室挂钩工资;未完成计划目标时,每减少1%,扣减各部室挂钩工资1%;超额完成计划目标10%以内,每超1%奖励挂钩工资1%,超目标10%及以上,每超1%奖励挂钩工资0.5%。(6)业务保安-8-业务保安不占权重,以当月业务保安考核结果同考核分进行挂钩,部室每被扣1分,扣减应得分1分。(五)专项考核由公司领导调度会议确认的专项考核(安全互检复查、绩效复查、工序管理复查、雨季三防冬季六防复查、日常巡检等),每考核一次扣除责任单位领导年薪分0.1分,扣减当月责任单位总分0.2分,扣减责任人所在班组0.1分。若参加金鼎公司、集团公司或省级以上比武、演讲、征文等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在按照本分配方案奖励个人外,奖励所在单位领导年薪分0.1分,奖励当月责任单位总分0.2分,奖励责任人所在班组0.1分。由金鼎公司、煤机管理中心因相关业务对支架公司所属单位进行了专项管理考核,而未直接牵涉到相关管理部门的,由支架公司对内部相关管理部门进行专项考核,考核标准为500元/次;若基层负责人未被考核,则公司对责任单位进行专项考核,考核标准为500元/次。六、考核实施与汇总各考核牵头部室要按照考核分工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考核办法与考核标准,加强动态监控,严格进行考核,于每月28日(每季首月1日)前向综合管理部报送考核结果。综合管理部根据各考核部室报送的考核结果进行全公司考核汇总,每月5日出具“支架公司对各生产车间、部室考核结果汇总表”,经公司领导审核后执行。综合管理部负责全面预算指标的管理考核;安全生产部负责生产劳动量的管理考核;安全生产部负责安全基础的管理考核;综合管理部负责综合基础的管理考核;技术质量部负责技术质量的管理考核;党总支部负责组织公司领导对各单位进行考评,综合管理部负责-9-汇总考核得分。七、工资总额构成与结算办法工资总额包括劳动量工资、效益工资、领导人员薪酬、奖励基金、其它补贴五部分。工资总额=劳动量工资+效益工资+领导人员薪酬+奖励基金+其它补贴核定工资标准:各单位工资水平基数为上年度本单位人均收入50%和支架公司人均收入50%的加权算术值为基数;核定人数标准:核定人数标准为金鼎下达核定工资时当月末在册职工人数(根据综合管理部与安全生产部每月对各单位人员的核查为准,详见《支架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根据核定工资发放标准,各单位实行增人增加考核量化指标不增加核定工资总额,减人不减指标不减核定工资总额的分配原则,促进各单位减人提效的目的。(一)劳动量工资各车间按完成的实物量和确定的工时单价、净产值提成比例结算工资,完成实物量目标值以内的部分,按计划工时单价和提成比例结算工资,超额完成的部分,按超产的工时单价结算工资。劳动量工资由安全生产部管理考核发放,按月发放;1、下料车间、铆焊车间、装配车间劳动量工资=∑(工时量×工时单价+超额工时×超额工时单价)2、修理车间劳动量工资=∑(修理净产值×提成比例)完不成公司下达的量化指标,按照工资单价以“亏一扣一”的原则扣减劳动量工资。(二)效益工资效益工资分为:量化指标效益工资与综合效益工资,由综合管理-10-部管理考核发放。1、量化指标效益工资,各单位根据量化指标考核标准发放量化指标效益工资;(1)利润较计划目标每超1%,奖励劳动量工资1%;(2)成本费用节约时(主材除外),按费用节约额的20%进行奖励(月度考核兑现);(3)主材费用节约时,按核定百元产值材料费计算,每降1%,奖励劳动量工资1%;(4)钢材出材率每提高1%,奖励劳动量工资1%;焊丝产量比,每降0.2%,奖励劳动量工资1%;(5)下料车间利用边角料、废料下拉筋时,每吨拉筋奖励500元;利用边角料、废料下其它小件时,每吨物件奖励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