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建设省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设广东省低碳县(区)试点是我区推动产业转型、城市升级的重要抓手。为更好发挥“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率先探索低碳发展模式,做好试点相关工作,结合《广东省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试点基础(一)经济实力优势持续。顺德经济总量一直保持位居全国县域经济体前列的优势,2011年全区生产总值达到2263.9亿元,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大产业结构从2005年的2.8∶60.8∶36.4调整为2011年的1.7∶61.0∶37.3,现代服务业占第三产业比重达60.1%。家电、家具、涂料等产值分别约占全国行业的20%、10%、10%,至今拥有21个国家级区域品牌、6个集体商标,品牌密集度处于全国县级经济体前列。(二)能源使用效率位于领先水平。“十一五”期间,我区单位GDP能耗从2005年的0.74吨标煤/万元下降到2010年的0.549吨标煤/万元,共下降25.8%,超额完成上级下达下降19%的目标,2010年单位GDP能耗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4%、全省的83%。(三)低碳发展工作基础扎实。一是节能工作成效显著。实施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设立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节能技改项目,2008年开始全面实施7个纳入了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的节能技改项目。监督和引导企业节能,目前共有31家企业通过省级清洁生产企业认定,对56家重点用能单位的“十二五”节能目标进行了分解。积极落实和利用上级政策,近3年累计推广节能灯140多万支,协助企业参与节能惠民工程高效节能空调推广工作,至2010年推广节能空调超过1500万台。二是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升。至2011年底,共有省、市、区三级工程中心190家,博士后工作站20家,建成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检测中心。中国南方智谷等创新驱动工程已启动,华南家电研究院等公共研发平台服务能力得到提升。产学研合作成效显著,成为首批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区。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继续15年稳居全国县域经济体的首位,2006~2011年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超过160项。三是落后产能淘汰步伐加快。实施“上大压小”工程,新建德胜电厂二期2×3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关闭5家小火电厂。开展塑料、水洗、电镀等行业的专项整治,清理了200多家无证塑料加工经营企业,先后关停或者搬迁了38家分散的漂染水洗、电镀企业。开展陶瓷产业调整提升工作,全区28家陶瓷企业已停产或转产,2家进行改造提升。大力建设顺德(新兴)、龙江(德庆)、顺德(廉江)等产业园,创新打造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转移低端生产环节。二、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城市升级引领转型发展,共建共享幸福顺德”的核心任务,以创建省低碳县(区)试点为契机,通过“政府推动、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公众参与”的方式,在控制碳排放总量合理增长的前提下,以低碳技术促进产业转型,以低碳建设推动城市升级,以低碳生活方式营造美好家园,为全省低碳发展探索经验并发挥示范作用。三、试点建设目标以建立可持续的低碳发展方式为根本目标,到2015年,初步形成具备示范效应的低碳产业体系、低碳城市建设体系、低碳生活方式、碳汇吸收与利用体系,建立较完善的低碳发展政策保障、技术创新和激励约束等机制。具体目标:碳排放强度显著降低,产业结构进一步升级。实现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现代服务业占GDP比重逐步增加,产业向低碳发展转型取得成效。能源消费结构得到优化,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清洁能源占一次性能源消费的比例不断提高,争取到2015年实现单位GDP能耗比2010年下降19.5%,年均下降4.25%。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碳汇能力持续增强。全面提升绿化水平,实现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四、主要任务(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1.引导现有支柱产业与新兴产业进军低碳领域。以现有家电业为基础,强化核心技术投入和品牌提升,发展商用家电、智能家电。依托机械装备产业,进军水处理、太阳能技术、新型动力系统等领域,发展并网及智能电网相关技术,向“绿色环保”发展转型。围绕已有电子信息业,发展软件工程、传感系统、汽车电子系统等产业。立足医药保健产业,强化现代中医药的开发。加快培育光电显示、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一批具备一定规模的低碳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经济促进局。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2.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将我区打造成为广东省服务业创新试验区,重点发展工业设计、产业金融、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提升现代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推进广东工业设计城、乐从大型专业市场等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建设,争取在总部经济、现代物流等领域建设更多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重点推动陈村花卉世界、龙江家具材料市场等申报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经济促进局)3.发展“零碳”农业。发展生态型、观光型农业和休闲农业。建设花卉种植基地、淡水鱼养殖基地、现代化农业示范园区等“零碳”农业基地,推广花卉大棚种植、工厂化养鱼、干式无臭环保养猪等高效种养技术。延伸“零碳”农业产业链,发展绿色食品生产和加工业。(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4.推动产业转移释放低碳发展空间。推进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等异地工业园区建设,引导产业链整体转移和企业抱团转移,进一步转移低端生产环节,缓解节能减排压力,为低碳产业的集聚发展提供空间。(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财税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5.建立低碳技术开发应用和支撑体系。以中国“南方智谷”为核心,加快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打造低碳技术研发平台,提升华南家电研究院、华南太阳能研究院、顺德工业与信息技术研究中心等公共创新平台的服务能力,加快国家级太阳能产品技术标准与质量检测中心的组建。支持企业引进发达国家先进的低碳技术,加强与国内外低碳领域先进地区、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重点开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节能新技术等领域的关键性技术研究。(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二)节约能源和优化能源结构。1.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完善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禁止新上落后产能项目。加快推进五沙热电厂“热电联产”工程。以纺织印染企业为重点推广热电联产及集中供热改造,集中供热、供水、废水循环利用和处理排放物。逐步淘汰已实施集中供热的工业园区内现有企业的锅炉,禁止新建锅炉项目。全面淘汰我区4蒸吨/小时以下(含4蒸吨/小时)和使用8年以上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燃重油、燃木材锅炉。到2013年底,完成对公共照明领域使用LED照明产品的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经济促进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场安全监管局)2.大力开发利用太阳能。加快推动现有一批屋顶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的实施,部分城市道路、广场和公园采用太阳能路灯照明,绿地采用太阳能水泵浇水。提高太阳能热水器在医院、学院、工厂宿舍等场所的使用比例。大力发展太阳能产业,重点推进太阳能应用、太阳能装备制造项目的建设。(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3.推广普及清洁燃料。调整燃料结构,鼓励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等优质清洁燃料。加快燃气管道铺设工作,“十二五”期间新建600公里以上燃气管线。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使用天然气,推进工业锅炉天然气替代重油、原煤工程。(责任单位: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市场安全监管局)(三)打造低碳宜居城市。1.实行“紧凑型”城市规划布局。将低碳理念融入城市规划,重点将佛山新城核心区、顺德新城打造成集约紧凑的中心城区,通过城市中心的合理布局和高效运作降低人均碳排放量。(责任单位: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2.引导“三旧”改造低碳化。通过旧村居、旧城镇改造优化城乡生产生活环境,通过工业提升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以实现集聚发展、集约利用土地为目标推进“三旧”改造低碳化,力促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等严格执行低碳建筑的标准。(责任单位: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3.建设“绿色”顺德。发挥绿地固碳释氧的效应,着力实施绿色发展和生态惠民战略。合理布局街头公园绿地,实现公园绿地服务半径500米。推进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沿重要河道和干道建设滨水绿带、生态廊道。强化绿道建设和管理,到2015年建设绿道480公里。推进国家生态区建设,争取创建更多的省生态镇、省“绿色”社区、市生态示范村或“绿色社区”。(责任单位: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四)推动低碳出行。1.提高公交出行率。强化区内主干交通路网、镇街内部网建设,完善公交枢纽站、首末站、专用道等,逐步将有条件的站点改为站亭,提高公交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每年新增公交线路5条以上、公交车100辆以上,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责任单位: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2.构建绿色环保的慢行交通系统。科学规划建设人行天桥,加强住宅社区、公共绿地、商业街步行道路之间连接,优化城市步行系统。构建自行车生态休闲廊道,扩大公共自行车站点的覆盖范围,增加车辆数量,发挥自行车短距离出行和接驳公交的功能。(责任单位: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3.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加快天然气加气站的规划建设,实现各镇街配备天然气加气站1个以上,有效推动新能源公交升级和出租车的普及。到2015年前完成我区2005年以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淘汰工作,实现100%的出租车采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加快推广应用混合燃料汽车、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显著降低交通碳排放。(责任单位: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经济促进局、公安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市场安全监管局)(五)发展低碳建筑。1.加强对新建建筑物的节能引导。加强监管新建民用建筑在立项、规划、施工、材料检测、能效测评与标示等环节执行建筑节能规定的情况。推广保温隔热性能良好的新型建筑墙材,提倡使用高效隔热屋顶材料,采用绿化屋顶、架空通风屋顶等屋面遮阳技术。(责任单位: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经济促进局)2.加快既有建设节能改造。重点开展机关办公大楼和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的建筑节能改造。积极配合省、市开展建筑能耗定额研究,建设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开展建筑领域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利用社会力量参与我区建筑节能改造。(责任单位: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经济促进局)3.推广可再生能源和节能设备在建筑中的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提高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倡导使用变频式节能空调设备、新风换气设备、智能照明系统等高效节能型设备。(责任单位: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经济促进局)(六)开展低碳试验示范。1.建设低碳发展示范园区。致力打造一批生态环境优良、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的低碳发展示范园区。加快推进西部生态产业园建设,重点引入光伏产业、环保科技、新型材料、智能家电、文化休闲、都市农业等低碳产业。重点培育广东工业设计城、乐从广东省物联网应用基地等低碳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经济促进局、顺德科技工业园开发中心)2.打造低碳型企业。在我区的支柱产业中共选取10家以上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及其重大项目开展低碳发展示范,并对其项目建设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协助企业做好低碳项目的储备、论证和包装等工作,确保项目严格遵守节能、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所属行业的低碳发展提供示范生产、技术改造、能耗标准等方面的经验和数据标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经济促进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3.创建绿色低碳社区。在创建“绿色社区”的基础上,选择环境基础条件较好和居民低碳环保意识相对较高的社区,创建10个左右管理低碳化、配套设施低碳化和居民生活低碳化的“低碳”社区,并对“低碳”社区创建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责任单位: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经济促进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4.创建“低碳”单位。选取10个以上具备一定条件的单位开展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