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教学重点1、公共生活和公共秩序的本质及特征主要表现2、维护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3、社会公德的特点与养成4、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及养成5、法律规范在公共生活中的作用6、与大学生关系比较密切的几部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尤其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教学难点1、公共生活特征。2、为什么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3、为什么说良好社会秩序的形成、巩固和发展,要靠道德,也要靠法律。4、如何让学生理解公共生活中主要法律规范的基本精神。导入案例:逃生之路2001年9月11日上午,陈思进准时来到位于世贸大厦北塔80层的公司上班。几分钟后通知撤退。楼体变型,8个出口全部卡死,手机信号中断,三四百人挤在一起,强行撞门,打开一个出口。一条生路是外旋楼梯,还有一条生路是内旋楼梯,人们自觉的把内旋楼梯让给了老人和妇女。陈思进和其他人一起从外旋梯逃生。楼道狭窄,人群拥挤,却没有人推搡抢道,人们井然有序地快速撤离。78层楼,陈思进用了整整一个半小时,终于到了地面。两分钟后,北塔轰然倒塌。现在的陈思进是美洲银行证券部副总裁。他说:那一天,男人们主动让道给老人和妇女的感人情景至今还深深地刻在他的脑海中。人们之间没有抢道、推搡、也没有争论、协商,那份心灵的默契令人叹为观止。也正是这份默契,为所有人赢得了宝贵的逃命时间。在生死时速的求生之路上,混乱只会逼人们陷入更大的绝境。惟有团结、正义,才能拥有力量,温暖前行。第一节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一、公共生活及其特点二、公共生活需要秩序三、维护公共秩序的主要手段一、公共生活及其特点1、含义:公共生活是相对于私人生活而言的,两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私人生活往往以家庭内部活动和个人活动为主要领域,具有私密性、封闭性和独立性等特点。公共生活则超越了私人生活的局限,具有鲜明的开放性和透明性。2、形成和发展:人类社会的公共生活是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1)活动范围的广泛性:从传统的公交车、影剧院、图书馆、公园、集体宿舍等→新兴的证劵交易所、人才市场、网络的虚拟世界等。(2)交往对象的复杂性:以往“熟人社会”→“陌生人社会”,与陌生人打交道。(3)活动方式的多样性:商场购物、歌厅娱乐、广场漫步、公园休闲、图书馆学习、体育馆健身、互联网冲浪等。当代社会公共生活的特征:二、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公共秩序:是由一定规则维系的人们公共生活的一种有序化的状态。公共秩序的内容:是指为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需的秩序,包括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秩序、营业秩序、交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群众生活秩序等,还包括娱乐秩序,网络秩序。在当代社会,维护公共秩序以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愈加突出。讨论:无序的教学秩序、交通秩序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哪些影响?无规矩不成方圆①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②公共生活需要共同的准则——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秩序的重要意义(一)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思考:如何构建和谐宿舍、和谐班级、和谐校园?(二)有序的公共生活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三)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证(四)有序的公共生活是国家现代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道德也出竞争力《2001年全球竞争力报告》中,北欧小国芬兰再次名列第一,将美国等经济科技实力超群的大国甩在了后面。芬兰竞争力的提高说到底是其经济高度市场化、国际化的结果。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芬兰有着良好的社会环境。大凡在芬兰生活一段时间的人,无不强烈感受到芬兰人普遍非常遵法守纪。走遍芬兰,基本上看不到站在街头指挥的交通警察。即使在深更半夜的空旷街头,芬兰人也不会闯红灯。这在某些人看来,可能是迂腐之极。然而这种自觉遵法守纪的理念,正是法治的必备基础,是市场经济健康成长的必需土壤。三、维护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自古以来,人类维护公共生活秩序的手段多种多样,其中最基本的手段是道德和法律。1、二者之联系(1)共同的价值目标。(2)相似的要求与禁规。(3)内在与外在的统一。(4)一致的作用方向。2、二者之区别(1)应该与必须。(2)公众认可与国家意志。(3)舆论引导与国家强制。(4)广泛性与限制性。实践活动:有关道德与法律的辩论正方:法律更能促进良好的社会秩序反方:道德更能促进良好的社会秩序思考:大学校园里有一种奇怪的现象:100%学生强烈反对不文明行为,但是这100%的学生也承认,校园里种种不文明行为就发生在自己或同学身上.你认为症结在哪里?第二节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一、社会公德及其特点二、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三、社会公德的实践和养成四、网络中的道德要求一、社会公德及其特点1、概念:社会公德是指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公民应该遵守的道德准则。梁启超论及公德时曾说:“人人相善其则者,谓之公德”。孙中山则将其概括为“正心、诚意、修身、齐家”八字。马克思指出:努力做到使私人关系间应该遵循的那种简单的道德和正义的准则,成为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中的至高无上的准则。列宁多次强调,在阶级社会里,存在着数百年来人们就知道的数千年来一切处世格言上反复谈到的、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提出,社会公德“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人与人之间的层面上,主要体现为举止文明、尊重他人。如尊老爱幼,善待若者,诚实守信;在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层面上,主要体现为爱护公物、维护公共秩序。如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务,维护公共利益等;在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层面上,主要体现为热爱自然、保护环境。2、社会公德的特征:(1)继承性。(2)基础性。(3)广泛性。(4)简明性。(5)稳定性。(1)文明礼貌注重个人形象,讲求必要礼节。在人际交往中,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说话和气,用语得当,守时守约。尊重他人、宽以待人、相互礼让。遵守公共场所的各种规定,不影响、不妨碍他人的正常活动。二、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3)爱护公物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待国家和集体财产,珍重社会共同劳动成果。正确使用城乡道路、水电、通讯、交通、环卫、消防等公用设施。保护名胜古迹、历史文物。(2)助人为乐发扬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将心比心,推己及人,多为他人着想。关心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热心社会公益事业。(4)保护环境要强化可持续发展观念,珍惜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要爱护花草树木、野生动物、人文景观,注意节约用水。要防治废渣、废水、废气和噪音污染。要维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中国环境十大问题?大气污染日益加重水域污染问题突出垃圾围城现象普遍噪声污染普遍超标水土流失难以遏止沙漠化不断扩展生物多样形减少水源短缺耕地资源减少森林资源供不应求(5)遵纪守法要增强法律意识,学法、用法。要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执行法规、法令和各项行政规章。要遵守市民守则、乡规。三、社会公德的实践和养成(一)我国当前社会公德的基本现状我们已经懂得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应遵守社会公德最起码的道德准则,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方面社会公德的弘扬、践行、事迹催人向上,另一方面社会公德的缺失、陋习、龌鹾令人忧虑。讨论:请观看如下图片谈谈自己的体会当代大学生已成为我国传播社会公德意识和践行社会公德规范的重要力量。从总体上看,当代大学生具有较强的社会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以大学生为主体青年志愿者已成为无偿献血、捐献骨髓、环境保护等公益活动的主力军,“学雷锋”、“三下乡”以及其他形式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已成为增强大学生社会公德意识与社会责任感的有效形式。大学校园部分大学生的不良行为同样反映出公德失范、素养勘忧的现状。课桌文化、逃课作弊、不讲卫生、长明灯长流水、挥霍浪费、剽窃成果、过度亲恋遭到非议。一些学生我行我素,桀骜不逊,自视高雅,言行不一,公德失范,严重影响了人们对大学生的评价,损伤着大学生的群体形象。(二)在实践中增强社会公德意识,践行社会公德规范大学生是社会整体文化素质水平较高的青年群体,社会对大学生社会公德的修养和实践水平有更高的期望与要求,同学们在公共生活中率先垂范,做社会公德规范的传播者和践行者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案例:“让座行为成另类,让座让到不敢让”四、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思考与讨论联系实际,评价网络对大学生的影响,谈谈青年学生应树立怎样的网络观?四、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正确使用网络工具健康进行网络交往自觉避免沉迷网络养成网络自律精神第三节社会生活中的法律规范一、公共生活与法律规范二、公共生活中的相关法律规范一、公共生活与法律规范法律规范的特点(1)国家制定或认可的(2)普遍适用,反复适用的(3)具有国家强制执行力的(4)行为规范。公共生活中法律规范的作用:1.指引作用(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2.预测作用(法的预测作用主要是对人们相互行为的预测)3.评价作用(法律的评价客体是人们的行为。)4、强制作用(法律强制的主体是国家、社会成员与社会组织。法律的强制手段是国家强制力,包括警察、法庭、监狱等。)5、教育作用(作主要有三种方式)(1)法律作出规定,通过人们对法律的了解和学习,发挥法的教育作用;(2)通过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使违法犯罪者和一般社会成员受到教育;(3)法通过对先进人物、模范行为的嘉奖与鼓励,为人们树立良好的法律上的行为楷模。二、公共生活中的相关法律规范(一)《治安管理处罚法》(二)《集会游行示威法》(三)《环境保护法》(四)《道路交通安全法》(五)《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1、《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2、《治安管理处罚法》包括总则、处罚的种类和适用、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处罚程序、执法监督、附则,共6章119条。3、《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法目的: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4、《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原则:(1)错罚相当原则(2)公开公正原则(3)保障人权和尊重人权原则(4)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5、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及处罚种类: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指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细分为“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妨害社会管理共4类。治安管理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等。行政拘留处罚,按照不同的违法行为的性质,分为5日以下、5日至10日、10日到15日,并规定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20日。6、治安管理处罚程序:调查、决定和执行程序《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章“处罚程序”中,分三节对调查、决定和执行程序作了规定。在调查程序中,规定了告知权利、表明身份、回避等程序。在传唤时间上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7、治安管理处罚的执法监督。《处罚法》第114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根据这一规定,对公安行政执法的监督形式大致包括以下几种:(1)内部监督。(2)专门行政机关监督。(3)司法监督。(4)人民群众监督。(5)社会监督。《处罚法》作出了很多和我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规定:1、四类人不予拘留。《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70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