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XXXX年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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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2011年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根据《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条例》的规定,按照中发﹝2011﹞4号、XX党发﹝2011﹞xx号、XX党发﹝2011﹞xx号等文件精神,在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下,在市人大常委会及换届选举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本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任务。一、选举基本情况(一)依法选举产生了自治县七届人大代表187名。其中:中共党员115名,占代表总数的(下同)61.5%;非中共党员72名,占38.5%。男134名,占71.7%;女53名,占28.3%。少数民族165名(仡佬族96名、苗族49名、土家族20名),占88.2%。公务员71名(其中县级领导干部10名),占38%;企业单位负责人4名,占2.1%;事业单位负责人3名,占1.6%;工人3名,占1.6%;农民90名(其中村支两委负责人59名),占48.1%;专业技术人员8名,占4.3%;解放军和武警2名,占1.1%;其他6名(其中退休干部1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3名),占3.2%。连任代表58名,占31%。同任县乡(镇)代表83名,占44.4%。大学以上文化66名,占35.3%;大专44名,占23.5%;中专及高中30名,占16.1%;初中及以下47名,占25.1%。35岁以下39名,占20.9%;36至55岁138名,占73.8%;56岁以上10名,占5.3%;平均年龄40.8岁。187名县七届人大代表中: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共101人,比上一届增加9人;妇女代表比上一届增加6人;非中共2党员比上一届增加13人;党政干部(公务员)比上一届减少9人(其中县级领导干部8名);少数民族代表按法律规定得到保证。实现了“两升一降一保证”的目标。(二)依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乡(镇)人大代表784名。其中:中共党员473名,占代表总数的(下同)60.3%;非中共党员311名,占39.7%。男609名,占77.7%;女175名,占22.3%。少数民族670名(仡佬族410名、苗族214名、土家族46名),占85.5%。公务员120名,占15.3%;企业单位负责人1名,占0.1%;事业单位负责人28名,占3.6%;工人13名,占1.7%;农民540名,占68.9%;专业技术人员67名,占8.5%;其他15名,占1.9%。连任代表181名,占23.1%。大学以上文化124名,占15.8%;大专142名,占18.1%;中专及高中112名,占14.3%;初中及以下406名,占51.8%。35岁以下158名,占20.1%;36岁至55岁587名,占74.9%;56岁以上39名,占5%。(三)依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14名和乡镇人民政府镇长14名、副乡镇长41名。县委提名推荐的候选人全部当选。新一届乡镇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参政议政能力较强,结构合理,年富力强、文化水平高、基层工作经验丰富,是一支具有战斗力的队伍。(四)依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组成人员32人。其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7人、委员15人,县人民政府县长1人、副县长6人,县人民法院院长1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主任、县长和“两长”均全票当选,另有9人全票当选。当选人员中,中共党员25人,占78.13%,党外人士7人,占21.87%;妇女干部7人,占21.87%;少数民族29人,占90.63%;研究生文化3人,占9.37%,大学文化18人,占56.25%,3大专文化10人,占31.25%,高中文化1人,占3.13%。新一届领导班子更具年轻化,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为加强我县政权建设,进一步加快我县改革和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五)依法选举产生了自治县出席XX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3名。其中:下选6名,占代表总数的(下同)26.1%。中共党员16名,占60.6%;非中共党员7名,占30.4%。男17名,占73.9%;女6名,占26.1%。少数民族17名(仡佬族9名、苗族6名、土家族2名),占73.9%。工人1名,占4.4%;农民6名,占26.1%;专业技术人员1名,占4.4%;村(居)委、党支部组成人员3名,占13%。研究生文化3名,占13%;大学以上11名,占47.8%;大专5名,占21.8%;中专1名,占4.4%;初中及以下3名,占13%。35岁以下4名,占17.4%;36至55岁17名,占73.9%;56岁以上2名,占8.7%;平均年龄44.4岁。连任市人大代表5名,占21.8%。同任市、县人大代表12名,占52.2%。二、主要做法和体会(一)坚持党的领导,为换届选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政治保证。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正值我县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把人民群众民主参与的政治热情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对于实现“十二五”开局之年的良好起步和道真加速发展,加快脱贫,追赶跨越至关重要。同时,这次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次重要实践,是全县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增强党的执政能力,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4和谐,推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换届选举,要产生县、乡两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政权机关领导班子。时间紧、任务重,且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只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才能确保其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此,县委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统一部暑,领导全县换届选举全面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上级组织有关会议精神、前期工作调研、全县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等的汇报,进行研究部署;及时批转了《中共XX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和县选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落实了选举工作经费等;及时召开了全县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议,县几家班子领导、县乡选举委员会成员、各村(居)党总支书记、乡镇人大秘书、县人大机关全体干部共300余人参加了会议,学习了各级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对换届选举工作了专题辅导报告、县委领导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在工作中,各级党委要把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及时研究解决选举中的重要问题,领导本地换届选举全面工作;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好党的群众工作优势,党员选民和党员代表在选举中严格XX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贯彻组织的决定和主张,充分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使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既充分发扬了民主,又实现了党的意图,为换届选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政治保证。(二)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和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5职责。县、乡(镇)人大及其选举工作机构在工作中全力以赴,认真履行职责。一是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县、乡(镇)人大在5-7月就展开了调查研究工作,并形成了调研报告,为安排部署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二是建立健全选举工作机构。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决定设立了县、乡(镇)选举委员会,其主任都是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人大主任、主席均担任了副主任。同时,建立健全了办公室及其相关的工作机构;从县直机关抽调82名干部,组建了由县级领导任组长的14个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各乡镇共抽调1144人全面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三是深入基层督导工作。在换届选举期间,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及选举办公室的同志,经常定期、不定期的深入乡镇、选区督导指导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适时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阶段工作,培训工作人员,明晰操作办法,确保选举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及时反馈工作开展情况。县选委会办公室坚持每月15日和30日定期向市换届选举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需及时报送的均做到了按时。同时,编发了工作简报5期。乡(镇)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坚持每周五向县选举委员会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县、乡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对各种统计报表均按时进行了填报。(三)充分发杨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是我国选举制度的本质特征,也是对换届选举的基本要求。在这次换届选举过程中,县、乡(镇)人大和各选区都坚持做到每一个步骤、每一项程序、每一道环节都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整个换届选举工作按五个阶段进行。1、准备阶段(8月初至年9月15日)。按时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的制定报批;依法建立了县、乡选举机构;确定和分配了6代表名额;落实了选举经费;准备齐全了选举工作有关文件、资料、票证、表册等;召开了换届选举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培训了选举工作人员;同时,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召开群众会等,广泛学习宣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和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选民的社会主义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消除模糊认识,激发广大选民依法行使好当家作主的权利,踊跃参加换届选举活动。2、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阶段(9月16日至10月8日)。根据选举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乡(镇)人大代表选举选区主要按居住状况划分,由乡、镇选举委员会提出划分选区的意见,报县选举委员会备案。选区划分始终坚持了5项原则:一是选区划分不能超越本乡(镇)辖区范围。二是便民原则。按照“三个便于”(即便于选举的组织、选民参加选举活动,便于选民了解代表候选人,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等)的原则依法划分选区。三是人口原则。严格执行“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名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大体相等”的原则,对达不到大体相等的,进行权衡调整,以保证选民选举权利平等性。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户籍总人口中,每1790人产生1名县人大代表;每433人产生1名乡级人大代表。四是代表限额原则。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1-3名代表划分。五是平等性原则。选区划分考虑到各阶层、各民族、各方面代表人物的分布情况,贯彻平等性原则。同时,在选区划分时尽可能使县人大代表选区套若干乡镇人大代表选区,使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共享选民登记信息,确保在同一选举日分别对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方便选举的7组织工作。全县所辖14个乡镇,88个行政村和社区,共划分县代表选区92个,其中选举1名代表的选区11个、选举2名代表的选区64个、选举3名代表的选区17个;乡镇代表选区343个,其中选举1名代表的选区36个、选举2名代表的选区172个、选举3名代表的选区135个。选区划分后,以选区为单位进行了公告。选民登记是依法确认公民是否具有选民资格的法律程序,是保障选民民主权利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整个选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了搞好选民登记工作,在通过电视、广播和网络等现代通讯手段,发动选民自觉到登记站登记的同时,各选举单位选派登记员,深入基层、村、组、社区、市场、摊点和流动人口居住地逐村、逐户进行走访登记。全县的选民,均按选区进行登记,一般都在本人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选区登记,且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在选民登记过程中,始终注重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按照“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等要求,通过公开信、电话、网络、信函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流动人口选民登记工作;严格选民资格的审查,严格区分应予登记、准予登记、不予登记、暂缓登记、不列入选民名单等情况,严格审国籍、年龄、选举权利、行为能力,确保选民登记质量;对在押人员选举权利情况进行了清理;力求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选民登记工作结束后,经乡(镇)选举委员会审查后,各选区均在选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