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金羽生物饲料有限公司年产2500t生物蛋白饲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2018年3月10日,聊城金羽生物饲料有限公司组织召开公司年产2500t生物蛋白饲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验收及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工程建设单位(聊城金羽生物饲料有限公司)、环评单位(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监测单位(河北恒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并特邀3名技术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环保验收意见,提出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聊城市莘县朝城镇北街(齐南路)北1km。年产2500t生物蛋白饲料项目,总投资609.31万元,占地面积7139.9m2,购置洗毛机、挤水机、水解罐等加工设备。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2500t生物蛋白饲料。(二)环保审批情况2015年5月聊城金羽生物饲料有限公司委托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编制了《聊城金羽生物饲料有限公司年产2500t生物蛋白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7月莘县环境保护局以莘环报告表[2015]24号对其进行了审批。2018年1月15日-16日由河北恒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环保验收监测,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了本项目验收监测报告。(三)投资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2万元。占总投资24%。(四)验收范围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年产2500t生物蛋白饲料项目及其配套环保设施。二、工程变更情况经现场验收核查,本项目较环评及环评批复基本没有变化,未发生重大变动。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一)废水污染源及其治理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是锅炉水软化工序产生的废水、羽毛水洗、压榨产生的废水、废气处理工序中的冷凝水、羽毛粉、血粉直接烘干冷却水、碱液喷淋产生的废水、血粉生产脱水工序产生的废水及职工生活用水。项目建设污水处理站,通过“水解酸化+缺氧+接触氧化”工艺,将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纳入处理后,排入朝城镇污水处理厂。(二)废气污染源及其治理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水洗、上料口、缓冲罐、冷却罐废气处理工序产生的恶臭,废气处理工序旋风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羽毛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锅炉燃气产生的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等。治理措施:1)项目废气处理工序产生的恶臭经过密闭冷凝器、碱液吸收、喷淋塔、生物床净化设备处理工序处理后经15m高的烟囱排放;2)羽毛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的烟囱排放;3)液化气锅炉产生的烟气收集后经15m高的烟囱排放。(三)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水洗机、压榨机、烘干机、粉碎机、锅炉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于厂房内,并采取了隔声、吸声、减振等有效的降噪措施达到较好的效果。(四)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水洗工序产生的水洗污泥、污水处理工序产生的拦截羽毛和污泥、旋风除尘产生的碎鸡毛和粉尘、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包装袋、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对于水洗污泥、剩余污泥,厂区设置符合要求的固废临时堆放场所,定期外运用于生产有机肥的原料;过滤筛网拦截的羽毛重新用于羽毛粉的生产;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职工生活垃圾交给当地环保部门统一处理,不外排。四、验收监测结果(一)环保设施运行检测结果河北恒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聊城金羽生物饲料有限公司年产2500t生物蛋白饲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表明:1.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小时浓度最高为0.512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不大于1.0mg/m3,1.5mg/m3,0.06mg/m3)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硫化氢小时浓度最高为0.034mg/m3,氨小时浓度最高为0.375mg/m3,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NH3(1.5mg/m3)H2S(0.06mg/m3)。有组织废气臭气浓度小时排放浓度最高值分别为1737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有组织废气颗粒物小时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120mg/m3)。有组织废气SO2小时排放浓度最高为3.47mmg/m3,NOX小时排放浓度最高为170mg/m3,烟尘小时排放浓度最高为7.66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标准要求(SO250mg/m3,NOX150mg/m3,烟尘10mg/m3)。2.废水验收监测期间,废水PH值为7.28-7.91,CODCr最高排放浓度为328mg/L,悬浮物最高排放浓度为为194mg/L,氨氮最高排放浓度为19mg/L,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排放限值GB/T31962-2015)中表1中A等级东阿县国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1#、2#、3#、4#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在54.7dB(A)-58.5dB(A)之间(夜间厂区不进行生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水洗工序产生的水洗污泥、污水处理工序产生的拦截羽毛和污泥、旋风除尘产生的碎鸡毛和粉尘、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包装袋、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对于水洗污泥、剩余污泥,厂区设置符合要求的固废临时堆放场所,定期外运用于生产有机肥的原料;过滤筛网拦截的羽毛重新用于羽毛粉的生产;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职工生活垃圾交给当地环保部门统一处理,不外排。(二)环境管理调查聊城金羽生物饲料有限公司制定了《聊城金羽生物饲料有限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并设立了相关机构。日常工作由工程部门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行使公司环保工作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检查和考核管理职能,日常一切工作须对公司负责,并由职工代表大会予以监督。五、专家意见:在今后企业环保工作中,建议企业落实以下要求。1、加强文本制作质量,审核关于废气检测数据、设备清单、实际投资金额及工艺流程内容,使文本内容真实可靠,进一步完善、核实验收检测报告。2、规范监测平台,调整为坡度小于45°的监测楼梯。3、对砂石料堆放的生产车间加强封闭,改善工作条件。4、加强厂区通风,减少恶臭气味。5、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制定企业监测计划,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6、细化企业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完善环保监督责任。六、验收结论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环保手续齐全,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项目建设过程无重大变更。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要求建设了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各项指标满足国家相关排放标准。鉴于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标准及准入要求,用地符合当地规划,环保设施与生产配套,验收期间各项监测指标满足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聊城金羽生物饲料有限公司验收组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