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垦利县二〇一一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涉及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大事。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明确职责,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我县农业初级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农业生产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结合《东营市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特制定《二〇一一垦利县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经县府同意,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垦利县二〇一一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垦利县二〇一一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严管、长效、规范、创新、提升”的工作原则,按照“标本兼治,全程控制,长效管理,确保安全”的工作思路,围绕“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保障消费安全”三大目标,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二、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在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方面,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药生产企业100%纳入监控范围,创建2个市级农药模范经营店。在农产品生产方面,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实现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全县蔬菜、果品农药残留检测平均合格率99.4%以上,畜、禽、水产品药残检测合格率达99%以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三聚氰胺、瘦肉精)检测合格率100%;甲胺磷等禁用农药残留不得检出。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步伐,推进产品质量认证,2011年全县新增认证产品22个以上,建设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2个以上。三、主要工作任务(一)建立健全生产环节监管机制,逐步实施产地准出制度。1、种植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管。一是对标准化基地的灌溉水和土壤进行动态检测。2011年确立东营市伟浩养殖公司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东安三角洲绿色大米生产基地产地环节固定监测点,每个基地每年土壤监测不少于2期次,灌溉水监测不少于5期次,建立专项监测档案,并及时向被监测单位反馈情况。二是继续实施好蔬菜例行检测制度。县质检站除按时完成上级布置例行监测工作任务以外,全年要完成5期以上自行监测工作,镇(街道)速测室完成10期以上例行监测。保证全县所有瓜菜、食用菌、果品和粮食标准化生产基实现产品质量监测全覆盖。凡监测合格的产品发给准出证明,不合格的产品禁止上市。三是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管。依托镇街道办和村级监督员,加大对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及时处理非法使用农业化学投入品的行为和追溯处理非法经营农业化学投入品的行为。全年县级统一组织对基地进行化学投入品检查不少于5场次,镇街道办自行组织的检查不少于10场次。责任部门:县农业局、相关镇街道办。2、生鲜乳收购站监管。强化生鲜乳质量监测与监督执法,规范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与检测技术培训,实现生鲜乳持证收购和运输,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责任部门:县畜牧局3、水产品养殖基地监管。一是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水产苗种场等三类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100%具有生产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质量管理制度。产地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无公害水产品药残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二是定期开展生产环节渔用药物、饲料等投入品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品苗种生产和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己烯雌酚、环丙沙星、磺胺类等禁限用药物的行为。责任部门:海洋与渔业局、畜牧局(三)实施初级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通过宣传、引导、示范等措施,在农产品经营单位以及业户中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和不合格农产品下架退市制度,对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在工商部门的监督下退市下架或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与市场开办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市场开办单位,建立业户管理档案,配备农产品检测设备,设立公示栏,增强工商机关的巡查监管与市场开办单位的自我管理的有机结合。2011年垦利信誉楼商厦、银座购物中心和城区农贸市场的果蔬产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制度。责任部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1、农业化学投入品管理。一是全面实施农业化学投入品准入制度。所有进入垦利县的农业化学投入品(农药、肥料、助剂)一律凭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的准入书进入,未有准入书的产品,已经发现或责令退回或立案处理。二是严格实施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全面实现高毒农药经营可追溯。三是提高农药经营店的服务标准。农药经营店全部达到省级一类标准,创建2个市级农药模范经营店。四是大力开展执法检查。全年分春、夏、秋三季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进行5期产品质量抽检。2、兽用、渔用药物和饲料管理一是提高饲料执法能力,严格行政许可,强化获证企业监管,坚决查扣销毁“三无”饲料产品,扩大“瘦肉精”等主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监测范围,加大对高铜、高锌等超量添加行为打击力度,加强违法添加瘦肉精等突发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对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中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二是加强派驻监管和监督检查,督促兽药、渔药生产企业全面落实GMP;大力推进兽药经营企业GSP工作,杜绝经营违禁药物和不合格兽药产品;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和故意经营、使用假劣兽药行为;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监测和兽药残留监控。年内实现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三是开展渔业投入品生产销售检查。以禁用渔用药物为重点,开展渔用药物、饲料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渔用药物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渔药的行为。(五)加强农产品生产单位或个人信用体系建设1、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种植业领域以目前计划申报的12产品为主,新扩标准化生产基地473公顷;加强技术服务和工作督促,争取年内12种产品和1个地理标志产品全部通过认证。加强对伟浩养殖公司60公顷无公害蔬菜基地的指导和扶持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标准,争创省级示范基地。大力实施林果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重点实施冬枣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计划今年新建现代林业示范区3000亩,进一步膨胀特色优势产业的规模。养殖业领域按照“有标生产、按标操作、健全档案、推行标识、强化检测、实施准出”的要求,大力发展生态化、标准化养殖,积极探索基地建设和管理运行机制,推广企业+基地+农户等运行模式,全面提高全市养殖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2011年畜产品质量认证新增5个以上,建成省级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小区一处;水产品质量认证新增5个以上,建成省级以上水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一处。责任部门:农口各部门,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工作。选择3-5家有条件的农产品生产企业,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质量有保障”的要求,构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一是通过实施产地编码,完善农产品身份识别,建立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制度;二是通过规范生产过程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三是通过规范追溯标识,推动建立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四是通过建立追溯信息管理平台,有效传递、识别、追溯各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争取3年的时间内全县所有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的产品全部纳入可追溯体系。责任部门:农口各部门及相关企业。(六)开展农产品经营可追溯监管试点工作针对全县农产品批发经营业户的实际情况,把面向学校、企业等农产品消费大户的经营业户做为重点,建立完善进销货台帐制度和食品安全电子票控系统,详细记载批发食品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报告证书号码、批发数量、日期、食品保质期以及送货车辆号码、送货人签名等信息,进一步完善食用农产品的即时追溯制度,保障农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深入扎实一是县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将加强工作调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总结汇报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工作督导;二是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工作考核范围;三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四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责任部门、单位定期进行工作交流和会商,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县一盘棋。(二)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2011年我县将出台《关于加快全县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的意见》,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同时,县政府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算外资金支持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机制创新。各责任部门要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交流与沟通,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帮助和支持。(三)加强监管体系建设,确保工作措施到位一是监管队伍建设。各责任部门要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管机构,乡镇政府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管站,所有有标准化生产基地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均要有一名单位负责人专职分管质量安全工作,所有有瓜菜、食用菌、果品和粮食生产基地村都要设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两级农产品监督检测网络体系。重点做好县质检站建设工程的验收和镇(街道)农产品速测室的完善提高工作。县质检上半年通过省级验收,年内实现扩项认证1-2项,镇(街道)速测室在今年7月底前全部能够独立开展速测工作。(四)加强宣传和培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着眼于维护农民利益和保护消费者健康两个基点,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规定,形成全社会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广泛开展农产品安全管理、检测和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