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高清数字电影《》导演合同书甲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乙方:(导演)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电子邮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一、甲方聘用乙方担任电影《》的导演职务。工作单位为中央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在与甲方履行本合同期间,乙方均以个人名义与甲方合作,凡涉及到乙方单位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拍摄期间,乙方保证没有其它合同,保证配合甲方主创及制片方以最佳的状态创作完成工作;如因乙方签署本合同引起的任何本合同以外之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二、乙方工作的日期为;乙方在该片合同有效拍摄期内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个工作日。如因客观原因导致拍摄计划不能如期进行,则本合同顺延至拍摄完成。(以下简称“合同期”)。三、乙方的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A.工作要求(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导,向甲方提出书面工作计划并应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但不得无理干涉乙方的正常工作或违反行业惯例,乙方应积极配合。(2)、乙方应当按照拍摄预算和拍摄计划,审慎、经济、高效、负责地完成电影的拍摄工作。甲方也应当对乙方的工作给予配合。(3)乙方应协助甲方制订剧组的规章制度,并积极遵守,以完成本合同之约定。B.工作内容:乙方在合同期内具体的工作内容分为拍摄筹备期、实拍期和后期制作三个阶段,包括但不限于:1.导演拍摄筹备期的工作包括:(1)研究文学剧本,统一创作意图;(2)组成创作班子,写出分镜头剧本;(3)拟定摄制计划和导演阐述;(4)初选全片外景;(5)选择演员,提出候选名单,协助甲方确定全部演员,组织确定的演员体验生活;甲方签署:乙方签署:第2页(6)与演员商讨并确定对于剧中相关角色的要求;(7)与摄影和美术部门讨论、确定,绘制布景气氛草图和平面草图;(8)审定制景、化妆、服装、道具等部门的设计和制作结果;(9)进行重场戏的排练,确定人物造型,拍摄必要的试镜头片;(10)其他需要导演参与的筹备期的工作。2.导演拍摄期的工作为:(1)完成全部内景、外景、场地景、特技镜头、片头字幕和预告片的拍摄;(2)按计划拍摄工作照和剧照;(3)搜集音响资料和画面镜头资料;(4)完成全部样片的精修剪辑工作;(5)完成全部对白的配录工作;(6)对白双片送审后,完成一般性的个性补拍;(7)完成韵作曲工作。3.导演后期制作的工作包括:(1)剪辑与后期配音;(2)完成全片音乐录音工作;(3)完成混合录音;(4)完成全片其他音响效果录音工作。四、报酬及付款方式本合同期内甲方应付乙方酬金六万元。双方约定按如下方式支付:第一期、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生效之日,乙方进入拍摄剧组,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第二期、在该片关机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第三期、电影频道收购该片付款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五、该片之著作权和版权为甲方所有,乙方享有导演署名权。六、该片为甲方出品,一切有关该片所有权益,包括全世界电影、电视、录影带、录音带、影碟、数码录像、互动电视、互动电影、万维网、互联网络等、及过去现在将来播映、播放及转播等(包括但不限于上网及下载)之媒体或媒介等之所有权益,以及乙方为向甲方或该片提供服务时所产生之所有产品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该片之人物、造型、片段、动作、对白、照片及片名等之一切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全球版权及知识产权),均全属甲方绝对拥有,甲方有权决定如何编辑及处置有关该片之一切权益、发行及宣传等事宜。七、乙方须准备有效证件及依甲方要求加入有关团体,以便配合该片之制作、发行、宣传及其他相关工作。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须随时向甲方提供其行踪,便于甲方的联络或通知,如因乙方未提供其行踪自行远离剧组之原因,所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乙方须遵守甲方拍片之通告日期、时间及地点,依照甲方指定日期及时间准时到达工作场所;遵守《摄制组工作守则》,依剧情演戏。九、广电总局电影局在审片时要求该片需要加戏、改戏或补戏,甲、乙双方应在真诚、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后,积极配合并保证该片顺利摄制完成。由乙方执导摄制完成后,乙方应保证该片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审片。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关损失。甲方签署:乙方签署:第3页十、在该片拍摄期间,乙方应注意保护身体不受伤害,不做有害于身体的运动项目,不参加危险的活动;如乙方原因造成身体伤害或得疾病等身体不良情况,乙方自己负责医疗费用;在摄制工作中,保持良好的状态,并不得根据演员要求,随意改变剧本内容以及已定妆之造型。十一、甲方有权决定乙方在该片及该片广告及宣传品上排名次序、大小及措词等,乙方不应提出异议。十二、乙方同意参与甲方安排有关该片宣传活动,并不向甲方索取任何本合同第四条以外之酬金。十三、在该片拍摄制作期间内,乙方须自行负担其本人一切个人开支,亦不得借甲方或该片名义向他人借贷或进行其他有损于甲方的行为,导致甲方和该片在名誉上及经济蒙受损失。十四、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十五、如乙方故意欺骗或欺诈甲方以及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电影拍摄计划不能如期进行或者不能继续拍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酬金,并保留向乙方追偿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十六、甲方为乙方在拍摄期间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同意遵守甲方指定之保险公司所制定之保险赔偿条例。十七、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应严格保守秘密,不得对外泄露;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对外披露任何资料;此项协定于本合同书终止后,仍然有效。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在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本片拍摄所在地(邵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甲方:乙方:盖章:盖章:地址:法人代表签字:签字地点: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