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管理制度目录锅炉及附属设施管理制度锅炉房包机制度锅炉房巡回检查制度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锅炉房交接班制度锅炉水质管理制度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锅炉及附属设施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国家使用锅炉的相关法规,认真学习锅炉使用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二、锅炉房是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三、使用锅炉的单位,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四、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汇报处理。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五、使用锅炉的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锅炉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其职责是:1、对司炉工、水质化验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2、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3、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锅炉安全运行。4、传达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装置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交班人员交接班时要认真掌握锅炉运行情况,按规定向接班人员交待当班设备运行情况,巡视检查设备状况,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没有交待清楚岗位设备运行情况或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保持锅炉正常运行。七、锅炉投入使用后,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当班人员要经常性的关注气压、水位、温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八、锅炉所使用的煤炭、引火柴等易燃物品要与锅炉另行存放,谨防发生火灾。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九、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十、锅炉房必须有水处理措施,锅炉水质必须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锅炉使用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锅炉水质化验人员。水质化验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能独立操作。十一、司炉工在值班室必须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其职责如下:1、严格遵守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要按有关规定履行交接班手续,交清接明。2、服从领导指挥,班中不准喝酒、睡觉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擅离职守。3、认真作好巡回检查,并把检查情况、运转情况填入运行记录。4、当班问题当班处理,不准隐瞒,如本班处理不了,需经有关领导同意,并在交接班时向下班详细说明。5、按操作规程烧好炉,送好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6、配合进行设备修理和验收。十二、制定锅炉及附属设施“点检制”实施办法,并根据现场设备使用状况,确定设备点检周期,明确点检部位、点检内容、点检方法、实施人和考核人。点检的主要内容包括:1、压力、温度、水位等参数是否正常;2、燃烧情况及炉膛负压是否正常;3、本体受压元件有无渗漏、变形及异常声响;4、安全附件、自动联锁装置是否灵敏可靠;5、上煤、排渣、鼓引风机、水泵运转是否正常;6、各阀门、仪表、管道是否正常;7、各传动部位的润滑油是否按时添加;8、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工作正常,是否按期校验。十三、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锅炉房维护工要加强对锅炉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并做好记录。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的主要内容包括:1、水位表每班至少清洗一次;2、压力表弯管每班冲洗一次;3、每班至少进行两次排污;4、炉排前链轮轴和滚筒轴、鼓、引风机轴及其它转动机械需要加油的部位应按照要求定期检查和加油;5、每班检查各变速箱响声、温度、工作等是否正常,是否漏油和缺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安全阀每月试验一次;7、每半个月检查一次拱吊砖是否断裂脱落,检查炉排片断裂情况,鼓、引风机三角带张紧情况;8、每月打开前烟箱及后部检查孔,及时清除烟道、烟箱积尘;9、压力表、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10、每运行6个月应停炉进行全面的检查维修:⑴清除锅筒内部、水冷壁管内的水垢和泥渣,并用水清洗;⑵清除水冷壁管及锅筒着火面烟灰、煤灰;⑶进行内外部检查,检查浸压部分的焊缝、钢板内外无腐蚀现象;⑷检查引风机的滚动轴承是否正常,叶轮和外壳的磨损情况等;⑸必要时将炉墙及罩壳、保温层等拆下,彻底检查,检查结果留有记录。11、对锅炉保温层、罩壳(外包皮)及锅炉底座每年至少防腐一次;12、对变速箱、引风机轴承、鼓风机和引风机电机每年拆开检查,清洗换油一次;13、每年拆开链轮炉排检查链轮、炉排片,炉排销轴、后滚筒法兰轴、支架上和底板上的摩擦条等处磨损情况,更换零部件;14、每年应拆检除尘器检查电动机轴承并换油;15、每年对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彻底清扫检查,处理隐患,对安全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校验整定;16、对每年停炉一个月以上的锅炉应采用干保养法;17、对给水系统和软化系统每年大修一次;18、对供热管网每年维修保养一次,并做好保温工作。十四、锅炉房内如需电、气焊维修时,必须报请管理部门批准,并切断气源或确认室内无可燃气体,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严禁在锅炉房内私自随意动用有火作业。十五、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要做到认真管理,妥善置放,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锅炉房包机制度一、锅炉房大班维修工定员5人,设一名组长。该组负责锅炉的机械,电气修理,并处理好各小班遗留的问题,保证各小班的各部机器运转正常,供好矿井用汽。二、每天24小时的供汽,由三小班担任,每小班定员6名,设一名组长,三小班实行正常的每月倒班制作业,每小班在接班后及工作中应认真对锅炉进行全面的巡回检查,对各种仪表、供水系统、报警装置、各部阀门、水位计等附属设备每两小时必须检查一遍,发现有异常现象及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三、当班必须保证压力、水位和煤量的足够正常,安全附件的灵敏可靠。四、对易损备品备件及影响设备正常运转的材料,包机组要订出合理的计划上报班长。五、包机组对负责的设备的责任事故应负不可推脱的责任,事故后要认真组织讨论、分析,追究责任,接受教训,制定措施,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六、各包机组要按规定认真填写各种记录。锅炉房巡回检查制度一、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当班班长为主,每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区领导和管理人员每天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二、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三、检查锅炉进水系统、上煤系统、出渣系统、烟灰系统、水处理设备以及鼓风机、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四、检查锅炉炉墙、炉拱、炉门、看火门是否完整牢固,无异常现象。五、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变形,炉内燃烧工况是否良好,无漏水、汽。六、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是否超限;给水压力是否正常;蒸汽温度是否在规定范围内。七、检查三大安全附件是否正常,保护装置和各仪表是否灵敏可靠,各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八、、检查管道、阀门有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是否灵活,各阀门开关位置是否正常。九、检查炉排变速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十、检查炉渣清除情况,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异常响声,油位是否正常。十一、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周巡视。十二、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检修人员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内重大问题应报主管领导。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一、锅炉房管理人员对锅炉设备维修保养负直接责任,制定大、小修改计划及当月的维护保养计划,将修理改造有关技术资料,存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二、锅炉重大修理、改造时,必须经法定的检测机构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三、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司炉工或维修工负责,定人定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四、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的维修处理。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情况下能维修时维修。五、锅炉小修中,应对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进行检修,并检查辅机各部位情况,更换已损坏的零件或消除漏油、水、汽现象。六、锅炉的大修,除小修项目外,应消除炉内积灰、水渣、检修锅炉受压部件、辅机、修复破损的拱砖、炉墙、炉排和保温层,还应清洗轴承箱并换油。七、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1、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气、漏水,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2、损坏的压力表、表盘及时更换。3、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时,及时检修或更换。4、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5、检查维修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6、检查维修仪表和保护装置。7、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八、对安全附件试验校验的要求。1、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2、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校验后铅封。3、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水位报警器接班时试叫一次,连锁保护装置每班应试验一次。4、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连锁装置、超压报警器、超温报警器、超压连锁装置每月至少做一次报警连锁试验。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做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九、锅炉停用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干法或湿法保养工作。十、锅炉长期停炉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停用报告。锅炉房交接班制度一、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达工作岗位,做好接班准备工作,查阅交班记录,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二、交班人员提前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和设备检查、擦拭等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保持锅炉运行正常。做好本班的运行记录,要清楚地记录当班时所出现的情况以及处理措施,并注明是否处理完毕。三、水处理交接人员在交接班前对水处理设备和化学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具备下列条件方能接班。①水处理设备正常,软水主要指示合格;②锅炉碱度,PH值氯根等项指示合格;③化验仪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药品齐全完好;④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⑤水处理设备运行和化验记录填写正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四、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并向接班人员讲清要注意的事项。五、水处理交接班人员要共同检查软水处理设备,化验仪器、药品等是否齐全正常,并对软水、锅水主要指标进行化验确认,合格后方能进行交接班。六、交接班时,如果没有办理接班手续或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将锅炉交给接班前喝酒、发高烧或无证人员。七、交接班人员要做到“五交”和“五不交”五交:①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②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③锅炉本体和附属装备无异常。④锅炉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⑤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五不交:①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人员;②锅炉本体和附件设备出现异常现象不交;③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④交接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工;⑤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八、交接班时,由双方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将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录在案。九、交班人员要交接上级有关锅炉方面的指令。十、交接班人员在交接记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十一、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后的事故则由接班人处理。十二、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项目,应待事故处理完毕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可交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同处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项目。十三、交接双方人员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后,接班人员立即上岗,交班人员方可离去。锅炉水质管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