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某村村民自治问题调查报告某村村民自治问题调查报告某村村民自治问题调查报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党要领导人民,当好家、作好主,必须进一步发扬民主。为进一步对农村民主建设问题进行调查,充分了解农村村民自治现状,我利用暑期社会实践时间到莱阳市古柳树村展开以村民自治为主题的社会调查。现将对古柳树村村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议、民主监督四方面情况的调查总结如下:一、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问题,关键要克服瓶颈制约,找准平衡基点。村委会民主选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诸如选举的理念、选举的功能、选举的技术、选举的程序等构成了一系列民主选举中的理论和实践网络。据古柳树村村委会领导介绍,古柳树村委会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经“海选”产生候选人,然后进一步选举出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但是,调查问卷显示,村民虽然都对民主选举这一举措表示成和肯定,但村民的法律意识普遍较差,民主选举的主动性和优越性并没有完全体现出来。在调查过程中,该村表现出来的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1、民主选举中的瓶颈制约:(1)法律规定的前瞻性与文化传统的滞后性矛盾。一般说来,法律规定总是建立在社会实践基础之上的,与客观现实需求相适应。我第2页共5页国的村级民主选举,本身是一种法治民主的助推剂,它既是对广大农民的培训,也是对整个社会的培训。正是这种自下而上的、带有一定超前性的民主选举制度,推动着我国社会的民主进程。然而,这种推动作用是个渐进过程。一方面,在我国,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革的情况下,客观形势亟需法治民主的深化;另一方面农民的民主参与意识的滞后性有着较深的传统文化根基。反映在村委直选中,不少选民对村委班子成员的选择并非出于他们的主动,而往往是被“塑造”出来的。对候选人要素重要性的认识远远低于对利益分配的关注或者政治象征背景的联系和与自己的亲疏远近。(2)法律规定的有限性与实际操作的复杂性矛盾。我国农村的民主法治化进程与改革开放同时起步,各种社会关系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具有不确定性,这一环境下形成的民主选举制度还是初步的,它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因此,《村委会组织法》对民主选举的条文规定不可能顾及全面。虽然地方法规的《选举办法》能给一定配套,但也有不少局限性。在法律法规与实施细则,原则规定与具体措施之间的空隙较大,有的规定过于原则,不便操作;有的虽有行为模式,但没有法律后果;有的内涵模糊,不好统一理解等。这里仅列举几点,以见一斑:一是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标准难把握。《村委会组织法》十二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委会选举办法》第十三条对候选人的推选条件作了细化。如果选举委员会资格审定时,认为虽有被选举权但不符合推选条件的人被海推为候选人后,他可否被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就比较难把握,尤其是在选举第3页共5页委员会与选民有较大意见分歧的情况下更是如此。二是选举中的“拉票”现象难处理。拉票行为,既有正常、合理的行为,也有不合理,甚至带有“贿选”等痕迹的行为,同时又会有两者兼之的。如何界定它们之间的区别加以妥善处理,法律依据不足就带来了选举中的杂音。三是选举结果的有效性难认定。在一些细小环节上难免出现偏差或不妥,有的可以即时得到纠正,有的却事后难以操作,一旦选举结果产生后,如何认定其有效性就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2、民主选举中的平衡基点:村民直选法律运行的整体功能的有效发挥,关键在于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变化中求得自身内部结构的相互协调。因而,在实际中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1)需求与可能。任何社会关系都需要相应的社会规范加以调整,以维护正常秩序。村委直选的有序性也必须根据农村的客观需要,在“收支”平衡的运行中加以实现。一方面,村委直选具有通过一定法律规范实现广泛的利益需要。另一方面,乡村客观现实应具有支付法律运行成本的能力。因此,在规范民主选举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农村社会需求的各个要素对法律规定的制约作用及相互关系。(2)效益与成本。在社会支付能力相对不变的情况下,法律的运行成本越低,那么它的效率越高。村级民主选举的法律效益,应以最低的运行成本来获取最佳的选举目的。使一大批素质较好、群众信赖的农民走上村委会工作岗位,是民主选举最直接的目的,从而来辐射农村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以实现长远的整体效益。(3)周密与简便。于法周密和于法简便相结合的原则,是农村民主选举中法律运行的内在要求。村级民主选举的整个过程必须一环扣一环,法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少,不能怕麻烦,图省第4页共5页事,更不能走过场。但是受农村客观环境和村民文化心理素质的影响,从选举实践看,能达到同一选举目标,村民更乐于接受简单易行的选举方法。在有些地方推行的无候选人直选,之所以受到农村群众的欢迎,并且取得成功,组织严密、形式简便是一个重要的原因。附送:某村治保工作总结某村治保工作总结**村治保工作总结**年以来,**村在上级有关部门和**镇综治办的大力支持、协助下,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扎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村人民安居乐业,社会治安秩序良好,未发生村民违法乱纪行为,无一起矛盾纠纷上交,无一人上访,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实现了全村稳定的目标。我们的主要做法和成绩:一是落实组织,常抓不懈。两年来,我们根据村两委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村治保会、调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综治工作。二是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我们通过村宣传栏、张贴标语、下发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向广大村民宣传法律法规,营造广大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建立健全护村队,并经常开展活动。**村成立了以村干部为队长的护村队,每逢重大节日来临前,护村队队员就轮流值班、巡逻,防止一些小偷小摸和刑事案件的发生,确保了全村节日的平安。四是经常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每个月召开一次治保、调解干部会议,分析排查全村不安定因素,并及时落实人员做好调处工作。**年以来,全村共排查矛第5页共5页盾纠纷13件,在治保、调解人员和村主要领导的调处下全部化解,没有一起矛盾纠纷上交镇综治办。五是落实帮教措施。对归正人员,我们按照“四帮一”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村干部、家长帮教归正人员,每月由村干部找归正人员谈话一次,了解这部分人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并积极做好他们的就业、上学和社会救济等工作。几年来,我村无一名归正人员重新犯罪。六是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每季度对村内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明确了**村安全生产负责人,建立了安全生产信息员队伍和村义务消防队,及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七是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建立了外来人口登记、管理制度,建立了外来人口花名册,了解流动人员的动态,对外来人员做到身份证明明、工作目的明、现有状况明,并加强了外来人口租房管理。几年来,全村300余外来人员无一人违法犯罪,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某村治保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