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总结-齐齐哈尔市第一次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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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齐齐哈尔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总结齐齐哈尔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2007.10200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将我市确定为试点城市。7月19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现场会议在我市召开,明确了我市在城镇规模、行业分布具有代表性的讷河市、龙江县、克山县、富裕县、龙沙区、铁锋区、建华区和富拉尔基区8个县(市)区参加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源普查试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精神和要求,我市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在国家、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正确领导下,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及试点县(市)区全体普查员发扬奉献、进取的敬业精神和严谨、求真、探索、创新的工作作风,集中精力,鼓足干劲,克服困难,较好地完成了此次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任务,发现了普查试点工作细则、技术规定、表式及录入软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和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做法。按照国污普办《关于进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试点工作总结如下: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通过学习传达国家有关污染源普查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及试点县区政府对污染源普查工作重要意义认识深刻。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田国梁同志在领导小组成立会议上强调:“国家组织开展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在我国经济连续高速增长、社会转型加快、环境问题比较突出时期,全面掌握我国环境污染状况,为科学制定经济政策,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由粗放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当务之急。特别是对于我市来说,作为重工业城市,能耗高、污染重企业较集中,城市规模较大,但不是经济大市,工业比重较大,但不是工业强市,如何实现向经济大市、工业强市转变,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生态市、园林城、绿色食品之都、装备工业基地、生态旅游之乡’城市发展目标,搞好我市污染源普查,制定符合市情、科学的发展规划,至关重要。污染源普查与经济、人口、农业普查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但又有其特殊性,复杂、技术要求较高,必须高度重视,科学组织”。克山县县长在政府常务会议上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把污染源普查作为改善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契机,做到组织领导、普查力量和部门协调三到位。同时,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县区对试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明确。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市环保局局长赵锡明同志在试点动员会议上指出“能够成为试点城市,是国家、省局对我们过去工作的认可、肯定和充分信任,不仅光荣,而且责任重大。既然是第一次普查就没有经验,需要通过试点验证一系列技术规范、表式、数据处理软件等的科学性、可行性和便利性,需要摸索普查组织动员的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3因此,普查试点工作是普查的重要环节,是普查工作的一次实兵演练,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关系全面普查工作的成败”。要求各部门领导要有全局观念,在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重中之重工作。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举全社会之力,打好污染普查试点攻坚战。一是要把普查试点工作列上议事日程,选派得力的干部,专职从事这项工作。二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普查试点。三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摸索普查经验。对于普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思考,提出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也对污染源普查工作广泛关注。在我市大中型企业相对集中、污染比较严重的富拉尔基区,广大市民普遍认为,开展污染源普查,对准确了解所生活环境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政策非常必要,是老百姓所期望的。绝大多数普查对象都对污染源普查工作表示认可,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领导在座谈会上认为,普查不仅利国利民,也利于企业发展,利用普查机会,全面、清晰地查清企业污染底数,有利于制定科学有效的节能减排措施,降低企业物耗、能耗和成本,增强发展后劲,特别是像“一重”这样走向国际的大企业,对改善形象、突破绿色贸易壁垒、增强国际竞争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尽管有个别普查对象对普查工作一时不予理解,但通过普查员耐心细致地解释和说服教育,也能够消除顾虑和抵触情绪,端正态度,予以支持和配合。二、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试点各项准备工作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为普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4为保证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有效实施,按照国家《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要求,我市于2007年7月18日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市统计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经委、市工商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农委、市畜牧水产局等12个委办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齐齐哈尔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在市环保局设立了以局长赵锡明同志为主任、副局长王剑峰同志为副主任的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根据省环保局《关于成立黑龙江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的通知》精神,组建了齐齐哈尔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作为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普查工作。普查工作办公室设主任、技术总负责各一名。下设三个工作组:由局各科室及直属单位主要领导组成的协调、保障组,负责与上下级、市有关部门及小组之间沟通协调。各成员根据单位职责,组织协调本部门参与普查工作。负责宣传、后勤保障及其他工作;由监测部门抽调的技术骨干组成的技术综合组,负责普查技术路线、方案制定。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数据审核及质量控制。技术报告、工作报告编写;由信息中心人员组成的数据综合处理组,负责普查软件的调试、使用、维护、答疑。普查软件使用培训,指导县区数据录入,数据综合处理。数据库建立,普查成果开发利用。建立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机制,明确了各单位职责分工。环保局牵头组织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工作实施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5方案。组织普查工作的实施和培训。负责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上报,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协助农业部门开展农业源普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及各阶段工作方案,按照各自部门分工,指导和督促检查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参与及支持县区环保部门组织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并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相关事项,具体是:宣传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配合做好新闻发布及有关宣传活动;发改委,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分析、应用;经委,综合协调全市工业企业,监督检查工业源普查工作的执行情况;公安局,配合做好机动车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数据的分析、应用;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的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建设局、水务局、城管局,参与生活源普查,会同环保局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场)普查;农业局、畜牧水产局,负责农业源普查;工商局,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统计局:参与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设计,协同环保局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各试点县(市)区也都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健全的工作机制,为我市普查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了普查试点工作顺利开展。2、积极筹措资金,为普查工作提供财力支持为保证普查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我市及试点县区经济情况,编制了试点工作经费预算,共需经费765万元。按照国家经费补助原则,我市6作为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申请国家补助535万元,市财政安排230万元。普查期间,国家资金还未到位,暂由市财政垫付。为使普查经费不被挤占、挪用,市环保局纪检组印发了《污染源普查工作注意事项的通知》,确保了普查经费专款专用。我市普查经费使用情况:县区普查费400万元,统一购置交通工具、微机、GPS、影像设备225万元,打字、传真、复印等辅助设备24万元,信息中心建设18万元,培训、会议、印刷、交通、耗材及其他费用98万元。3、广泛宣传发动,为普查试点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我市污染源普查试点宣传发动工作主要由宣教中心协调宣传部门开展。在全市层面上,召开了由试点县区普查员参加的动员大会,并利用新闻媒体跟踪报道普查试点工作动态,宣传开展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义及相关知识,在《齐齐哈尔日报》刊登了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就污染源普查相关问题的答记者问,特别是以国家在我市召开试点工作现场会、微机录入培训班及国家来我市检查、指导为契机,开展宣传报道,在齐齐哈尔环保在线网站开辟污染源普查专栏,使全市社会各阶层对污染源普工作有了基本的了解和认识,为今后正式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在试点县区层面上,一是各县区普遍召开由政府主要领导主持,有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领导及重点排污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议;二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发动。有的县区主要领导在电视上作动员讲话,有的在电视台开辟了普查专栏,有的每天在屏幕上打出宣传字幕,有的还专门制作了普查专题片,在黄金时段连续播放;三是通过发放宣传单和悬挂宣7传条幅进行宣传发动。各试点县区均印制了大量的污染源普查宣传单,在人口密集区、商业网点乃至工商、税务等窗口单位发放,并在城区的主要街口悬挂有关污染源普查宣传标语;四是通过普查员入户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发动。普查员在入户普查时,边宣传发动、边技术指导,做到既以理服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政策宣传,讲明为普查对象保守技术和商业机密,普查结果不作为执法、执罚依据,让普查对象消除顾虑,又依法普查,对个别有抵触情绪的普查对象,宣传有关普查法规,特别是向企业讲明,如拒报或瞒报,企业将来将无法获得政府分配的允许排污量,失去排污权,使普查对象都能端正态度,理解和配合普查工作,确保普查质量。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做到污染源普查工作家喻户晓,社会公众认知程度不断提升,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4、精心选聘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为普查工作提供得力人员根据我市试点县区清查工作确定的普查对象重点工业源、一般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数量,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规定的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数量配备原则,八个试点县区共配备普查员248人,普查指导员25人。在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证队伍相对稳定。结合我市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实际情况。普查员的选聘一是以环保系统工作人员为主,共选聘188人,其中4人,来自市环保局水系办和固废管理科,负责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和医疗垃圾处理厂普查。二是来源于大型企业中对本企业及同行业的污染源、生产工艺等较为熟悉的高素质专职环保工作人员,共选聘24人。三是来源于参与辖区环境管理,掌握辖区污染企业状况的乡镇、街道环保助理,共选聘36人。普查指导员全部来自市环保局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共25人,其中17人为市普查办专8职工作人员,8人来自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协助县区指导市直管大中型企业普查。在普查期间,普查员不辞辛苦,整日深入企业,为鼓励其工作积极性,我市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在交通、食宿、辛苦方面,对普查员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为60元/人日。5、科学组织培训,确保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合格上岗我市在技术综合组参加过国家污染源普查试点培训班的人员中,挑选了6名技术骨干,作为培训教员,其中1名教员负责总体技术要求及质量控制,2名教员负责重点工业源,1名教员负责一般工业源,1名教员负责生活源,1名教员负责代码填报。每位教员在全面消化、吸收国家污染源普查试点教材基础上,根据分工,认真备课,编制教案,并将教学内容制成多媒体。由于国家普查报表下发较晚,为了配合教学,我们还先期印发了整套报表,发至每位学员手中,便于听课时能够与教员所讲内容相互对照学习。在充分准备基础上,对试点县区普查员及未参加国家培训的普查指导员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培训。培训方式采取集中授课与单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