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讀「從莊子到安隆-公司治理」後感言農會出資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那必然就是將農會轉型成一般上市上櫃公司,如果成立一家上市上櫃公司之後,公司的治理就是未來是否能夠賺錢的重要關鍵了。因此由「從莊子到安隆-公司治理」這本書中我們可以了解發現到;在亞洲金融危機之後,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提出一個公司治理基本原則:保障股東權益、對股東待遇應符合衡平原則、揭露與透明度的要求、董事會職責;在公司的治理方面以這四大方面來作一個探討。所以若是要投資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就要注意到上市上櫃公司治理準則,可惜的是,目前台灣在對公司治理方面有三大缺點:沒有對所有上市櫃公司要求設置獨立董事、沒有制定正式最佳實務準則、沒有設立審計委員會。由於這三個缺點,在成立一家公司時,別忘記一定要設立董事會和獨立的董監事;再加上讓員工分紅入股及參與經營。現今大家都知道的,農會也是有在發放借款,而當投資了一間股份有限公司之後,假若農會本身的金融體系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比如說農會本身的金融體系和營運模式出了問題:像是不良債權或者逾放太多都很容易造成農會金融體系的瓦解。一旦金融體系瓦解那所投資的公司勢必倒閉。然而對於農會投資公司該如何治理,其模式可以將我們台灣固有的「綜合百家治理模式」搭配上英美的「合成模式」;用多元、複雜的特性配合上法令、市場形成的人為機制,能讓原本台灣企業從家族企業昇華成外部人與內部人控管的公司模式;讓有能力的人能在公司發展,就算換人也不會出現太大問題。而對於日本公司所形成的「儂儂模式」;它是以銀行為軸心,這點非常類似於農會為軸心,所發展出股份有限公司;因此設立董事會讓公司法制不要僵化,配合上剛剛所說的多元、複雜的特性和合成模式,公司的治理應該比較少問題。但是;雖然將公司設立起來了,那投資農會本來的員工是否能分紅入股和參與經營呢﹖假使說不讓員工入股有可能會造成勞資對立;相反的,入股的話就能激勵員工及化解勞資對立;那又何樂而不2為呢﹖況且公司的競爭力一定要有一定的水準,這樣才能在一堆公司的競爭壓力下生存下來。所以讓員工分紅入股之後,若想要賺到更多的紅利,員工必然讓公司具備有競爭力,為公司效力作出一番績效。農會是一個多元化的經營公司,除了有銀行般的發放貸款還經營一般農產品的推銷和市場;而投資去設立一個股份有限公司不外乎就是把農會推到更高峰,可以解決一般小農體制下複雜多樣的生鮮農產品,將市場拓展到更大不受限於一般農會體制;能用多通路和網路資訊的方式來開拓市場。由於網路資訊及多通路能造就一般產品行銷上的便捷迅速,所以未來市場一定相當可觀。而未來台灣若加入WTO,面對農產品競爭壓力相對提高許多,所以成立股份公司將市場開拓更大更廣,但是有鑒於出資農會會陷入爭奪經營權的老問題中,何不妨成立由出資農會形成的董事會,讓每個人對此公司都有經營權和管理權。況且在前面有談到;要讓公司具備競爭力因此能讓投資農會的人才互通有無,讓績效有所成長。對於本書中提到的地雷股案件和安隆案,農會投資公司要避免資產遭掏空或者挪用,並且要仰賴市場機制,不要讓公司股價造成大幅震盪;而安隆案則是在財務報表上動手腳,這也說明了公司請的會計師不能作假帳,以避免造成盈餘灌水讓投資農會產生有賺錢的錯覺,所以要確保會計師的獨立性。並且因為設立了審計委員會,必須要對審計委員會定時報告目前財務的狀況。所以農會投資公司除了要設立董事會來解決各個農會投資所掌握的經營權,還要設立獨立董監事來當公司的良師益友,監督公司董事會。配合設立審計委員會讓做假帳的可能性降低;因此就解決了目前台灣有些公司到現在為止還沒做到的問題。投資公司之外還能將農會發展到休閒農業上,讓所投資的公司也有休閒娛樂的競爭力;不在受限於像一般銀行那樣收放款或者農產品市場銷路上,而是具有休閒娛樂身心的觀光農業(精緻農業)。這樣子上櫃公司就有更多競爭力能讓股價有一定成長,進而使公司賺錢對所投資的農會也是帶來商機。因此公司要提高競爭力就是不斷提升公司治理的水平以及開拓商機,這樣才能使公司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