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第三人申请书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事项: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事实与理由:原告诉申请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由贵院立案受理,案号为XXXXXXXX号。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与本案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理由如下:一、在XXX中,被申请人作为X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的受委托人,长期代表XX公司与原告结算工程款,经手本案诉讼标的。被申请人是否与XX公司有委托代理关系,对本案有直接影响。二、本案标的为被申请人在施工中投入设备的使用费,被申请人与原告是否因此产生债权债务关系,被申请人是否有权利要求原告直接向其支付设备使用费,与本案有直接牵连。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申请人请求贵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恳请予以准许。此致南京市XXX人民法院申请人:2016年2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