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策划2013.8.23目录一、前言二、规划核实启动三、规划核实现场需具备条件及责任单位四、规划核实需提供资料及责任单位及部门五、规划核实过程中需注意问题六、规划核实办理时限七、建设工程竣工核实合格标准一、前言为保证项目规划核实工作的有效展开,对下步即将展开的规划核实工作提供便利;同时为项目后续验收创造有利条件,确保年底交房节点的按时完成,特编制此规划核实策划。二、北胡项目建设规划核实启动根据项目ERP节点总体进度计划要求,项目部结合项目自身特点,同时借鉴其它项目的经验;现场项目部决定于8月26日正式上报建设项目规划核实申请报告,启动项目规划核实前期准备工作,以此带动项目各相关参建单位正式进入项目后期“攻坚”阶段。三、申请竣工规划核实必须具备的条件及责任单位划分1)、建设工程已按规划许可文件规定内容完成所有建(构)筑物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现场条线、总包单位》在展开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工作之前,要求总包单位仔细核对施工图纸,核算剩余工作量,制定详细、可行的规划核实抢工计划,确保9月10日达到测绘条件。单体工程:①、完成单体内门窗安装,外墙饰面层施工必须完成;②、所有楼层内待用物料归类堆放,垃圾清运完成。地下车库:地下车库及坡道地面耐磨层施工完成。三、申请竣工规划核实必须具备的条件及责任单位划分2)、建设工程已按规划许可文件规定内容完成项目内所有道路硬化和环境绿化的;《现场条线、总包单位》区内景观:①、区内市政道路可只完成路基水稳层及路沿石,景观具有雏形。②、一、二、三标段小区围墙必须完成。3)建设工程已完成用地红线范围内旧房及临时用房拆除的;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拆除完成、场地平整到位、垃圾清运完成,脚手架、施工室外电梯及施工吊篮拆除完成。4)、建设工程已进行了竣工规划实测的;《设计条线》竣工规划现场测绘是办理规划核实合格证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1-3条内容完成是进行现场实测的前提条件。三、申请竣工规划核实必须具备的条件及责任单位划分计划测绘时间;2013年9月10日测绘单位进场实测。5)、其他相关规定。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确保电梯能够正常使用,保证测绘人员实测工作的展开。要求总包单位对项目规划核实认真对待,足够重视,分清轻重缓急起到领头作用;根据规划核实前置条件合理有效组织,完成所要求必备的条件;在规划核实前期准备工作中各总包单位的配合力度将列入项目部月度考核重点内容之一。另请监理单位安排专职人员跟进,依据有关合同要求,采取积极手段,促进总包单位剩余工程量的工作进展,出现异常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进行排障,该阶段进度管理情况,将列入监理月度考核中来。四、规划核实需提供资料及责任单位部门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原规划审批总平面布置图原件;2、原规划审批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图及效果图原件;3、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文件及相关图件复印件;5、建设工程竣工图(含电子版);6、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报告;7、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8、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阶段检验表复印件;以上资料由设计条线提供,需在提报竣工规划核实申请前完善(计划2013年10月21前提报规划核实申请)另、总包单位需提供本项目全套纸质版施工图纸一份五、规划核实过程中需注意问题1、现场层面:需要协调好总包单位,做好与测绘人员的配合工作。要求总包单位各标段配置一名联络人负责现场实测全程跟踪,为现场实测提供便利条件,加快现场实测进度。监理单位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全程协助,对现场实测进度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2、公司层面:做好并督促相关人员做好规划核实办理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实时了解办理进展情况。现场项目部跟踪人员:控股:徐柳斌项管:孙泽修六、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办理工作计划编号工作内容开始时间完成时间责任单位1申请提报2013-8-262013-8-26项目管理2现场准备2013-8-232013-9-9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协助3现场实测2013-9-102013-9-30总包单位、监理单位配合4出具实测报告2013-10-12013-10-10控股策划部5现场整改2013-10-112013-10-15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督促6出具正式实测报告2013-10-162013-10-20控股策划部7申请报件-出具合格证2013-10-212013-10-31控股策划部备注:1)以上工作内容实施过程中,各责任单位切实负责,相互协调配合。2)要求监理单位上报专职人员名单,全程跟踪、监督。七、建设工程竣工核实合格标准1、规划许可文件齐全;2、建设用地的性质、位置、界线、面积符合规划许可文件的规定;3、建(构)筑物的使用性质、建设规模、平面位置、层数、高度、立面造型、外装材料、外装色彩符合规划许可文件的规定;4、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按规划许可文件的规定同步建设完成;5、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停车泊位、后退红线及交通出入口等符合规划许可文件的规定;6、建设用地和代征用地范围内应当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已拆除完毕;7、规划许可文件的其他规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