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济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文件邯济铁技〔2014〕63号邯济铁路公司关于下发《邯济铁路轨道检查仪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各维修段并工区:轨道检查仪的运用,替代了传统手工检测方式,极大提高了检测效率、检测精度、管理效率等,实现了轨道检测信息化、数字化、标准化的技术目标。为加强、规范轨道检查仪的使用与管理,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邯济铁路轨道检查仪使用管理办法(暂行)》,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本经营性文件目录登记编号:HJJG/JG-2014-007-01邯济铁路公司2014年8月25日邯济铁路轨道检查仪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1.1轨道检查仪(以下简称轨检仪)对轨距、水平、方向、高低和三角坑的检测具有良好的测量准确度、重复率,并且能直接测量曲线正矢。与道尺加弦绳的人工检查相比,轨检仪能连续检测,且具有检测速度快、效率高、项目全及节省劳动力的优点,还可通过计算机软件对检测数据进行全面的分析,能更有效地指导线路养护工作。为加强、规范轨检仪的使用与管理,保证轨检仪安全、有序、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办法。1.2本办法适用于邯济铁路线路专业,对轨检仪的使用与管理。第二章组织机构2.1公司成立轨检仪使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副总经理组员:安全管理部部长,技术管理部部长、物资设备部部长、各综合维修段段长。2.2轨检仪检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本单位轨检仪使用管理办法;对轨检仪检查数据进行分析;在分析轨检仪检查数据的基础上,对各综合维修段轨检仪检查小组进行技术指导;负责轨检仪的设备送检、送修;对轨检仪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收集,及时向公司和轨检仪生产厂家报告。2.3轨检仪检查领导小组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轨检仪的日常管理,应做到人员固定、责任到位。2.4各维修段应以各检修工区为单位成立轨检仪检查小组,设组长(工长)1名,负责轨检仪操作、检测数据的分析处理和轨检仪的管理。设轨检仪操作手1名,协助组长工作。轨检仪检查时,前后各设防护员1名,另设随车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各1名,轨检仪检查小组对线路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轨检仪检查严格按逆列车运行方向进行作业;轨检仪在天窗点内或天窗点外均可上道作业,上道前驻站联络员在车站行车室登记,上道时在轨检仪前、后、随车均设置防护员,轨检仪作业时3-5分钟与驻站联络员通话一次,了解列车运行情况。前、后防护员距轨检仪距离不少于800米,并在线路外侧路肩上随轨检仪检查进度移动;随车防护员距轨检仪距离10-15米,并在线路道心随轨检仪检查进度移动。第三章检查周期及内容3.1轨检仪检查线路周期:邯济正线为每月2遍,当月有轨检车检查的可减少1遍,检查时间:首次检查定于每月的28日-次月5日,第二次检查定于每月14日-20日,两次设备检查周期不得超过15天。轨检仪检测的资料应作为养护维修的依据妥善保存。其他线的检查周期,由各单位根据轨检仪覆盖能力自定。未使用轨检仪检测的线路检查周期按照原《邯济公司设备巡视管理办法》规定执行。3.2轨检仪检查项目包括:轨距、水平、三角坑、轨距变化率、左右轨向、左右高低、曲线正矢等。3.3轨检仪检查覆盖的线路设备,取消人工道尺检查方式。第四章检查作业要求4.1轨检仪检查小组每月制定日检查计划,并报维修段批准,原则上每日检测线路设备10~15公里,对正线轨道几何尺寸进行周期性检查和分析。道岔检查周期按照《邯济公司设备巡视管理办法》规定办理。4.2轨检仪检查作业执行一日标准化程序作业顺序作业内容实施人一检查前1、布置当天安全预想、作业地点及要求工长2、组装轨道检查仪,校正标准值(零点)工长操作手2、检查轨道检查仪状态是否正常,检查电池电量是否充足操作手3、确认车站登记、防护设置工长二检查中1、严格执行作业要领,匀速向前推行,认真观察显示屏,确认仪器是否正常工作操作手2、注意测量轮是否与钢轨接触,推行过程中禁止仪器回拉,以免造成数据混乱,发现仪器故障停止作业操作手3、超临修报警时应进行现场定位标记工长、操作手4、轨道结构缺陷现场记录工长、操作手5、为避免里程误差,每个公里标处进行里程校对操作手6、曲线始终点现场打点定位操作手7、邻线来车时,按暂停键,停止推行加强眺望;本线来车时按暂停键及时下道,做好标记,再上道时检查测量轮是否接触到钢轨,仪器是否恢复原位,确认无误后取消暂停工长操作手随车防护员8、每4公里左右新建一个文件名操作手三检查后1、确认轨检仪、随车人员及前端防护、后端防护已下道,驻站联络员已消记。工长2、仪器下道,关闭电源,分拆轨道检查仪,并对仪器进行日常保养工长、操作手3、导出数据工长4、进行数据处理,输出偏差报表,报表上网工长5、仪器保养、充电操作手4.3由于轨检仪设备检查的局限性,不能反眏轨道结构病害和路基病害情况,轨检仪检查作业时,轨检仪检查小组组长(工长)对轨道结构病害、路基病害同步进行检查、记录。第五章检查数据管理5.1轨检仪每日检测完毕,轨检仪检查小组利用专门数据管理软件及时完成数据转储和数据的统计分析,利用公司网络向公司技术管理部(维修工程师)、维修段副段长进行数据传输。每月建立设备检查文件夹。对轨检仪检查数据妥善保存,备查。5.2各单位建立的文件夹统一名称暂规定为:“××维修段×年×月线路检查记录”、“××检修工区×年×月线路检查记录”。5.3在完成当日数据统计分析后,轨检仪检查小组打印临时补修偏差报表。对临修偏差处所,检修工区及时按排进行消灭处理,维修段段长、主管副段长、专业技术员进行督促整治,并签认。5.4轨检仪检测数据统计分析后,应生成规定数据图表包括:线路检查记录表、曲线检查记录表、各检查项目波形图、公里检查小结、区段检查小结、轨道几何偏差报表、轨道结构缺陷报表等(全部为EXCEL表,格式见附件1-6)。其中轨道几何偏差报表中的超保养尺寸、超临时补修表、曲线检查记录表及轨道结构缺陷报表,由综合维修段、检修工区各书面保留一份,备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检查。5.5各维修段应加强对本单位轨检仪的使用管理,经常对轨检仪的运用进行指导,并检查轨检仪检查小组日标准化作业等。5.6各维修段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每日收集、整理轨检仪检查小组上传的检查数据,并在每月底进行统计、分析(主要是与工区人工检查的数据、轨检车、添乘仪等检测资料比对),摸索总结轨检仪检测数据与动态检测数据间的关系。确定线路薄弱地段,对安排线路设备维修计划提供科学依据。第六章轨检仪的技术性能要求6.1轨检仪基本技术性能及要求上道使用的轨检仪必须满足铁道部《轨检仪通用技术条件(暂行)》(运基设备[2005]118号)的要求。6.2轨检仪首次上道前,应由厂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练掌握轨检仪的使用、软件操作方法和简单故障处理等方法。在轨检仪使用初期,轨检仪操作人员必须在厂家派驻的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操作。6.3轨检仪应比照工务生产用的量具进行管理,每月各单位应对轨检仪进行一次综合测试,每季度应使用厂家提供的专用校验台对轨检仪进行校验一次。在达到标准后,方可上道使用。第七章其他事项7.1作业前要注意天气情况,遇天气不良时应携带轨检仪防雨工具,大雨时严禁使用,防止轨检仪损坏。7.2每日作业后,应及时对轨检仪进行充电和保养,外出上道前对轨检仪电量和仪器结构进行检查,搬运仪器要轻拿、轻放,避免碰撞,保证轨检仪具有充足电量和技术状态良好。7.3使用轨检仪时,轨检仪检查小组组长应了解列车运行情况,按规定设置防护,并保证能在列车到达前撤出线路限界。在双线地段,轨检仪应面对来车方向推行检查。7.4轨检仪上道时,轨检仪检查小组防护人员应按规定携带防护用品,并按《安规》第2.2.7条规定的防护距离处显示移动停车手信号,随车移动,如瞭望条件不良,应增设中间的防护人员。当临线来车时,操作人员应停止作业。当本线来车时,随车防护人员协助操作手及时将小车撤出线路限界。7.5轨检仪在经过道岔时,随车防护人员应协助通过。7.6各综合维修段要对轨检仪的使用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每半年向技术管理部提交一份书面报告,汇报轨检仪的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等。附件1线路检查记录表线行km至km站股道曲线半径m超高mm检查检查项目轨号:轨号:轨号:里程:里程:里程:012345678901234567890123456789检查日期年月日轨距轨距千分率水平三角坑左高低右高低左轨向右轨向消灭处理计划日期工作量完成日期工作量记名修复查日期年月日轨距轨距千分率水平三角坑左高低右高低左轨向右轨向附件2曲线检查记录线名行别曲线起点里程曲线终点里程检查日期设计半径实测半径曲线长度圆曲线长缓和曲线长设计超高序号测点里程计算正矢实测正矢正矢差拨量拨后正矢实测超高超高差值超高顺坡率轨距轨距千分率计算Vmaxmmmmmmmmmmmmmm‰mm‰Km/h附件3公里小结报表检查日期:线名行别检查人员:里程扣分轨距轨距变化率水平三角坑右高低右轨向左高低左轨向作业验收处延长经常保养点数延长临时补修点数延长作业验收处延长经常保养处延长临时补修处延长作业验收处延长经常保养处延长临时补修处延长作业验收处延长经常保养处延长临时补修处延长作业验收处延长经常保养处延长临时补修处延长附件4区段小结报表起点里程终点里程检查人员检测日期作业验收经常保养临时补修扣分百分比点数延长点数延长点数延长轨距轨距变化率水平三角坑右高低右轨向左高低左轨向总结备注:Ⅰ级扣1,Ⅱ级扣5,Ⅲ级50分附件5轨道三级超限报表线名工区检查日期超限位置超限峰值及长度线型左高低右高低左轨向右轨向水平三角坑轨距轨距千分率行别公里米峰值长度峰值长度峰值长度峰值长度峰值长度峰值长度峰值长度峰值长度T/S/Cmmmmmmmmmmmmmmmmmmmmmmmm附件6轨道结构缺陷报表线名行别起点里程终点里程检验日期序号缺陷位置缺陷类型处理情况钢轨伤损轨枕失效道床翻浆焊缝伤损扣件缺、松胶垫失效其他检查人员抄送:公司各部门、指挥部各部门邯济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2014年8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