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十三五”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是确保实现《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总体目标的攻坚时期。为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提升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水平,深度融入全球创新体系,有效运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在更高层次上构建开放创新机制,积极有序地推动“十三五”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按照《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本专项规划。一、面临的形势与需求当前,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呼之欲出,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以创新推动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共识。信息通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等技术广泛渗透,带动以绿色、智能、泛在为特征的群体性技术突破,全球形成经济发展转型与科技、产业变革相交织的态势。科技创新活动不断突破地域、组织、技术的界限,创新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空前活跃。开展持久、广泛、深入的国际合作,成为积极应对全球性挑战,实现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必要途径。国—2—际科技创新合作是新形势下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的重要路径,也是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保障国家外交战略实施的有效途径。从国际上看,发达国家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日益深入,新兴经济体成为全球科技创新合作中不可忽视的主体。科研资金、技术和研究人员的国际流动日益加快,国外资金在一国研发资金中占比增加。主要国家纷纷制定出台各种吸引和留住国外优秀人才的政策和措施,助力本国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促进企业创新合作成为各国科技创新合作的着力点,各国创新战略纷纷打造有利于企业创新合作的政策环境。开放科学与开放创新已经成为国际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模式。科技创新全球化要求必须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深度参与国际科技、经济合作与竞争,不断提升统筹和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的能力。从国内来看,我国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发展处在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的关键时期。为确保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在经济短期稳增长和长期调结构的双重需求下,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集聚全球资源,提升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位置的有效抓手。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贯彻科技体制改革精神和举措,都对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国—3—际科技创新合作是推动构建新型大国关系,打造周边命运共同体,加强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切实推进多边外交,推动国际体系和全球治理改革,提升我国话语权和影响力的重要途径。随着我国国力的不断增强,需要采取更为积极主动的科技创新合作战略。“十二五”以来,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实现历史性跃升。国际科技合作实力和影响力不断攀升,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国际科技合作体系初步形成。国际科技合作投入显著增长,合作能力显著提高。通过政府推动引导和民间合作相结合的方式,比较完整的国际科技合作网络已逐步形成。截至“十二五”末期,已建立了包括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在内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549家。我国已经与158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签订了111个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加入了200多个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组织,形成了稳定的政府间合作机制,覆盖了世界主要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依托“科技伙伴计划”开展务实合作,拓展了与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合作新局面。科技合作支撑和引导企业“走出去”初见成效。建立了跨部门国际科技合作统筹协调机制。尽管我国已经初步具备从全球角度谋划和配置资源的能力,但有效推动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仍需解决若干深层次问题。主要包括:我国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的程度有待提高;开放创新的体制机制亟待完善;参与国际科技创新议题磋商的人才储备不足,—4—各创新主体的合作能力不足;促进企业“走出去”的激励措施和服务体系有待完善;国际科技合作经费投入水平和使用政策与合作需求不匹配;相关政策瓶颈亟待突破。由此,“十三五”期间,应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从思路、目标和任务部署上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启合作的新局面,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我国对外科技创新合作工作。二、思路和目标1.总体思路“十三五”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密围绕《规划纲要》重点任务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目标,通过创新对外合作机制,打造面向全球的科技创新合作体系,进一步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培育国际科技创新竞争合作新优势,助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深入贯彻新时期我国总体外交战略方针,切实发挥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巩固双边、多边合作关系的引领和催化剂作用,深化政府间科技创新合作,深度参与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治理,推动科技外交成为国家总体外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有中国特色的大国外交做出应有贡献。—5—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必须以全球化视野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在更高起点上推进自主创新。“十三五”国际科技创新合作要做好“四个统筹”。一是统筹运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全方位、多层次吸引全球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资源,促进国内外资源有序流动和互利共享,发挥资源最大效益。二是统筹运用好国际国内两类规则,积极破除国内政策机制障碍,深度参与并逐步推动国际科技创新治理体系改革。三是统筹运用好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的科技创新合作,将地方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纳入国家整体对外合作框架,推动地方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四是统筹运用好政府和民间科技创新合作两个途径。充分调动科研机构、高校、企业以及科学家个人科技创新合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官方合作聚焦重点、民间合作遍地开花的新局面。2.主要目标“十三五”我国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的主要目标是:——构建面向全球的科技创新体系,支撑和引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通过创新合作机制,构建面向全球的科技创新合作体系,围绕各行业、部门和地方的重大需求,为解决重大、核心、关键科学技术问题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增强各类创新主体的能力,培育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竞争新优势,以合作带动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发展和民生改善。——初步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吸引力的科技创新聚集地。—6—国家创新体系开放程度不断提高,与全球创新网络融合日益紧密,全球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资源有效聚集。加快培育和引进复合型国际化人才,提升科研创新人才国际化水平。重点支持一批国际合作基地,以多种形式开展国际联合研究与产学研合作。推动建立区域科技创新互利合作共同体。——形成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新局面。服务总体外交,创新政府间合作机制,推动形成深度融合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共赢新格局。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开创互联互通新局面。积极参与并适时牵头实施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承担大国责任,与世界各国携手应对气候变化、人口健康、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环境问题等全球挑战。通过双边、多边及区域合作机制,参与全球科技创新合作治理,提升我国在合作规则制定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推动科技援外工作,深化与发展中国家合作。——支持企业深度参与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通过构建专业化服务体系,积极带动、引导和服务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提高企业国际化层次和水平,促进企业全球竞争力提升。通过国际科技合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任务部署为实现规划目标,“十三五”期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将着—7—力实施以下9项重点任务:1.深化对外科技合作,助力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进一步丰富对外科技合作的内涵,完善对发达国家、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政府间科技合作布局,创新合作机制,提升合作水平。紧密围绕国家总体外交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根据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协议),落实双(多)边重要共识和承诺,完善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的全链条政府间科技合作布局。充分发挥政府间科技创新合作的“伞”式作用,丰富和深化与大国的“创新对话”机制,形成与人文交流、高层对话机制间的有机衔接。通过充分交流增信释疑,为构建新型大国关系注入科技创新内涵。谋划建立双(多)边“创新基金”,支持双(多)边技术创新与成果转移转化合作。在“创新对话”机制下,与相关国家(地区)建立“创新论坛”,为政府间和民间国际科技创新交流与合作搭建新的机制与平台。加强同周边国家(地区)和发展中国家(地区)科技创新需求的对接,进一步建立或完善与发展中国家以及新兴经济体之间的科技伙伴计划,以科技创新合作为纽带强化命运共同体理念。加强多边科技合作,广泛深入参与多边机制中关于创新议题的磋商,为全球重大发展议题和挑战提供解决方案,为国际社会创造更多的公共产品。—8—2.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开创与沿线国家科技创新互联互通新局面全面发挥科技创新合作对共建“一带一路”的先导作用,打造发展理念相通、要素流动畅通、科技设施联通、创新链条融通、人员交流顺通的创新共同体。大力推动科技创新人员交流合作,与沿线国家合作共同培养科技创新人才,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政策交流与沟通,构建多层次的科技创新人文交流平台。与沿线国家共建一批国家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技术转移中心、技术示范与推广基地等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引导和鼓励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自主创新示范区与沿线国家主动对接,协助沿线国家建设一批符合本国特色的高技术产业园区。聚焦沿线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充分利用部分沿线国家的优势科技资源,积极开展重大科学问题、共性关键技术和应对共同挑战的合作研究。加强技术合作,支撑沿线国家的铁路、公路、电网等重大基础设施和工程建设,推动在相关领域的产业、产能、标准国际合作。促进科研仪器与设施、科研数据、科技文献、生物种质等科技资源互联互通。鼓励科技型企业在沿线国家创新创业,开拓国际市场。3.加大对外开放,构建面向全球的科技创新合作体系加大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开放力度。支持外国专家牵头或参与战略研究、指南编制、项目实施、项目评审和验—9—收等工作。鼓励在华外资研发中心参与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针对发达国家、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建立不同的研发合作机制。搭建研发创新合作平台,吸引更多的海外技术、人才和资本到中国创新创业,形成包括基础研究、新兴和共性产业技术、应对社会民生挑战的全方位合作布局,面向全球构建涵盖项目合作、人员交流、信息共享、基础设施研发合作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科技创新合作体系。4.积极参与并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提升我国科技国际影响力以“立足现实、定位清楚、循序渐进、稳步推进”为方针,基于我国自身情况制定发展战略与计划,稳步推进我国参与和牵头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继续参与国际热核聚变试验堆计划(ITER)、国际地球观测组织(GEO)、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SKA)、大洋发现计划(IODP)等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提升我国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在我国有优势的重点领域,围绕全球性重大科学问题,研究提出我国可能组织发起的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的方向,力争发起和组织新的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科技创新规律的大型研究基础设施和装置国际共建共享机制,积极推动和完善相关领域大型研究基础设施和装置、科学数据等科技资源的国际合作共享。—10—5.丰富完善科技援助内涵与方式,提升科技援外层次面向发展中国家开展合作,以“科技伙伴计划”为载体,在尊重不同国家(地区)发展需求基础上,帮助受援国改善民生、增强科技自生能力,有效发挥科技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以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技术示范与推广基地、技术转移中心以及科技园区为引领,带动提升发展中国家的整体科技创新能力。以技术转移中心为支撑,解决发展中国家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中的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