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安沙镇白沙河治理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TPBAG(2010)216招标人:长沙县星沙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10年12月2日长沙县安沙镇白沙河治理工程招标文件湖南省天平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31-84018760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4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3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72长沙县安沙镇白沙河治理工程招标文件湖南省天平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31-840187602第一章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长沙县安沙镇白沙河治理工程,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县发改投[2010]360号)立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县星沙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湖南省天平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报名。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1、工程名称:长沙县安沙镇白沙河治理工程2、招标编号:TPBAG(2010)2163、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涉及安沙镇红旗垸、梅塘垸、水塘垸,包括河岸整治工程、河道疏浚工程、涵闸改造工程;对红旗垸其中一段100m堤防进行高压灌浆处理,对位于该堤段的一处排水涵闸进行改造,对一段堤防外坡进行护坡衬砌;对梅塘垸其中一段500m堤防进行除险加固。注:详见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提供的合同价工程量清单。4、资金情况:项目总投资约670万元,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5、工期:120天(日历日),2011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施工任务。二、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使用期内;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3、本工程投标建造师必须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长沙县外投标单位近两年内(2008年11月-2010年10月)必须完成过两个以上(含两个)合同造价为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水利水电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以合同鉴署的时间为准)长沙县县外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按长县建[2009]67号文、长县建[2009]99号文件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三、符合上述条件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10年12月2日至2010年12月8日(节假日休息)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或到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索取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四、施工企业在索取招标文件时,不需出具介绍信和其它任何证件,为自身保护需要,请务必注意以下两点:(1)不登记也不表明企业名称和招标文件购买人姓名;(2)不留联系电话。五、该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招标人:长沙县星沙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孟君联系电话:0731-840187602010年12月2日长沙县安沙镇白沙河治理工程招标文件湖南省天平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31-84018760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条款号内容规定12.4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长沙县安沙镇白沙河治理工程建设地点:长沙县安沙镇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要求质量标准:合格要求工期:120天(日历日),2011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涉及安沙镇红旗垸、梅塘垸、水塘垸,包括河岸整治工程、河道疏浚工程、涵闸改造工程;对红旗垸其中一段100m堤防进行高压灌浆处理,对位于该堤段的一处排水涵闸进行改造,对一段堤防外坡进行护坡衬砌;对梅塘垸其中一段500m堤防进行除险加固。注:详见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提供的合同价工程量清单。22.5投标单位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使用期内;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3、本工程投标建造师必须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长沙县外投标单位近两年内(2008年11月-2010年10月)必须完成过两个以上(含两个)合同造价为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水利水电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以合同鉴署的时间为准)长沙县县外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按长县建[2009]67号文、长县建[2009]99号文件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32.3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670万元,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42.19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52.18投标保证金额数为:人民币柒万元整,(预交)施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陆拾万元整,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指定银行帐户上。6/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时间2010年12月2日至2010年12月8日(节假日休息)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或到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索取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71.6答疑会议:2010年12月14日下午3:30(北京时间)在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举行答疑会。82.2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中标后须递交投标文件副本三套。92.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时间时间:2010年12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单位: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星沙镇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102.24开标时间:2010年12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址: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112.25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详见招标文件规定12付款方式:工程完工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支付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确认合格的上月已完工程价款的50%;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运行管理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经完工验收并移交运行管理单位,且工程结算办理完毕并经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按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报告,付至评审工程结算款的90%。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1年内,且工程结算经审计,或有充分理由证明本工程结算不再接受审计,付清剩余10%工程结算余款。长沙县安沙镇白沙河治理工程招标文件湖南省天平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31-840187604A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工程项目。2、定义2.1“招标人”系长沙县星沙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2“招标方”系湖南省天平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施工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施工企业。3、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已落实。4、工程概况建设单位:长沙县星沙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名称:长沙县安沙镇白沙河治理工程建设地点:长沙县安沙镇工程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约670万元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质量标准:合格工期:120天(日历日),2010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涉及安沙镇红旗垸、梅塘垸、水塘垸,包括河岸整治工程、河道疏浚工程、涵闸改造工程;对红旗垸其中一段100m堤防进行高压灌浆处理,对位于该堤段的一处排水涵闸进行改造,对一段堤防外坡进行护坡衬砌;对梅塘垸其中一段500m堤防进行除险加固工程。注:详见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提供的合同价工程量清单。5、招标文件的发售5.1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10年12月2日至2010年12月8日(节假日休息)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或到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索取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交纳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400元人民币,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6、投标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6.1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a、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使用期内;b、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c、本工程投标建造师必须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长沙县外投标单位近两年内(2008年11月-2010年10月)必须完成过两个以上(含两个)合同造价为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水利水电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以合同鉴署的时间为长沙县安沙镇白沙河治理工程招标文件湖南省天平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31-840187605准)长沙县县外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按长县建[2009]67号文、长县建[2009]99号文件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6.2建造师申报6.2.1投标单位在2010年12月9日至2010年12月10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申报投标建造师,至2010年12月10日下午5:00时尚未申报建造师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取消其投标资格。6.2.2投标人向招标人申报建造师时,必须向招标人出具名为“关于申报我公司×××同志为长沙县安沙镇白沙河治理工程建造师的报告”,报告中应简要介绍所申报建造师的个人基本情况(附建造师证书复印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介绍其近两年(2008年11月至2010年10月)所从事的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报告应由投标人盖章,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6.2.3建造师申报报告一式两份,递交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然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分送至招标人和县招投标办。6.3投标建造师考察(审查)与确认1)招标人对建造师的资格要求: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②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③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长建发[2008]33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长建发[2009]2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补充通知》、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长县建[2009]99号文《关于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的实施细则》的规定,且不属于市场清出规定的建造师。2)招标人在收到投标建造师申报报告后,应及时进行审查,如有必要,可对投标建造师进行考察。3)招标人在对投标建造师进行考察审查后,如认为申报的投标建造师满足上述第1)款规定的资格要求,应及时予以确认,确认应采用书面形式,可采用在申报报告上签署意见(“同意”)并盖章的形式,确认书面意见原件返还给投标人。确认书面意见复印两份,一份交招标代理机构存档,一份送县招标办备案。4)招标人如认为申报的建造师不满足上述第1)款规定的资格要求,可要求投标人另行申报。另行申报要求应采用书面形式,可采用在申报报告签署意见(“请重新申报”)并盖章的形式,另行申报原件返还给投标人。另行申报要求复印两份,一份交招标代理机构存档,一份送县招标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