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T13-112-2009建设部备案号:J11358-2009福建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ManagementspecificationforenergyefficientbuildingconstructiondocumentofFujianprovince2009-02-13发布2009-03-01实施福建省建设厅发布3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ManagementspecificationforenergyefficientbuildingconstructiondocumentofFujianprovinceDBJ/T13-112-2009建设部备案号:J11358-2009主编单位: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福建省南安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批准部门:福建省建设厅实行日期:2009年3月1日2009年福州4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的通知闽建科〔2009〕9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泉州市公用事业局:由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福建省南安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主编的《福建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3-112-2009,自2009年3月1日起实施。施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处。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省工程建设科学技术标准化协会组织出版发行。福建省建设厅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三日5关于同意福建省《福建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等两项地方标准备案的函建标标备便〔2009〕36号福建省建设厅:你厅《关于报送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备案的函》(闽建科函〔2009〕21号)和《关于报送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回弹法检测高强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备案的函》(闽建科〔2009〕2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两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问偶:《福建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J11358-2009《回弹法检测高强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11359-2009该两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6前言根据省建设厅闽建科函[2008]23号《关于印发〈2008年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由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福建省南安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总结建筑节能工程实践经验,参考和借鉴有关规范规程,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共同编制本规程。本规程共分5章及4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控制资料;5.建筑节能工程现场试验。为了提高规程质量,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反馈给省建设厅科技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政编码:35000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程主编单位: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福建省南安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本规程参编单位: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福建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建筑科研所本规程主要起草人:薛经秋张奋强戴益华王世杰陈荔华林宝钧齐敬林峰林文陈劲张海红许小燕陈小成陈平辉杨仁光薛云林陈挺庄发玉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刘忠群杨超陈金昌李镇华黄文巧吴平春张江红苏依谅陈清凉陈仕泉叶善强张用樑张信良7目次1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44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控制资料…………………………………………………………………64.1墙体节能工程………………………………………………………………………64.2幕墙节能工程………………………………………………………………………84.3门窗节能工程………………………………………………………………………94.4屋面节能工程………………………………………………………………………114.5地面节能工程………………………………………………………………………124.6采暖节能工程………………………………………………………………………144.7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154.8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174.9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194.10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215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245.1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245.2系统节能性能检测…………………………………………………………………24附录…………………………………………………………………………………………26本规程用词说明……………………………………………………………………………59附:条文说明………………………………………………………………………………………6011总则1.0.1为统一全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文件的编制和检查标准,依据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文件的收集、编制和归档。1.0.3节能工程施工中所涉及到质量控制资料本规程未做规定的,应遵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和《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13-56以及相关标准规定。1.0.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文件的编制和检查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和福建地方标准的规定。22术语2.0.1施工文件construciondocument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和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而填写、收集、整理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材料等必须归档保存的文件。2.0.2进场验收siteacceptance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并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的活动。2.0.3进场复检sitereinspection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在进场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检验的活动。2.0.4见证取样送检evidentialtest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2.0.5现场实体检验in-situinspection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见证下,对已经完成施工作业的分项或分部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在工程实体上抽取试样,在现场进行检验或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简称实体检验或现场检验。2.0.6质量证明文件qualityproofdocument随同进场材料、设备等一同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文件。通常包括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等。进口产品应包括出入境商品检验合格证明。适用时,也可包括进场验收、进场复验、见证取样检验和现场实体检验等资料。2.0.7核查check对技术资料的检查及资料与实物的核对。包括:对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内容的正确性、与其他相关资料的一致性及整理归档情况的检查,以及将技术资料中的技术参数等与相应的材料、构件、设备或产品实物进行核对、确认。2.0.8型式检验typeinspection由生产厂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的全部性能及其适用性所做的检验。其报告称型式检验报告。通常在工艺参数改变、达到预定生产周期或产品生产数量时进行。2.0.9检测机构testinstitution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具有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32.0.10旁证检验circumstantialevidenceinspection检测机构见证人员和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共同见证下参与现场见证取样,并对样品进行的检验,简称旁证。旁证检验应做好旁证记录台帐,建立台帐中包括样品旁证编号、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时间、取样人、见证人、旁证人等信息。43基本规定3.0.1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按本规程要求做好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文件的相关工作,应提供相关资料,协助施工单位完成节能工程施工文件的单独归档整理工作。3.0.2材料和设备进场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1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2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并提供相关文件。3材料和设备应按照附录A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及本规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3.0.3建筑节能工程设计图纸应经图审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重新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3.0.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专项方案,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并按《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13-56施表7.1填写施工方案报审表,报监理或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技术交底应结合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详细列出节能各分项工程的工艺操作方法、质量标准、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检查验收要求等内容,并按《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13-56施表7.2做好相应的记录。3.0.5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其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应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表3.4.1划分。2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当建筑节能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可以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3当建筑节能工程无法按照要求划分分项工程或检验批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进行划分。但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遵守国家规范及地方规程的相关规定。3.0.6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时应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的规定进行分项、分部验收和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核查,并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附录B表B.0.1~B.0.2和本规程附录B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填写。3.0.7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按附录C表C.0.1~10填写,核查应按《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13-56第4.1.9条执行。53.0.8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及设备。节能工程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应按有关规定申报,并依据《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13-56质控(建)表4.1.11的规定做好记录。64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控制资料4.1墙体节能工程4.1.1材料、构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基本要求和内容1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2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材料、构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相关性能检验报告,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3所有材料、构件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按进场批次随机抽取3组样品进行尺寸偏差与外观质量检查并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验收记录按附录D表D.0.1填写;4预制保温墙板现场安装的墙体应有型式检测报告,报告中应包含安装性能的检验。核查办法1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附录D表D.0.2~3核查进场材料、构件的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是否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规定;核查有关质量证明文件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