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文本编码:CMBC-WJ-069(征信2013)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授权书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贵行”):(选择的在□内划“√”,不选择的划“X”,选择的人、单位统称“授权人”)□本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授权人配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本单位:□本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作为(以下简称“授权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本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作为(以下简称“授权人单位”)的财务控管人;□一、授权人在贵行办理下述业务(以下简称“授权业务”):1.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授信合同的约定为准;2.贷款;3.信用卡;4.保函;5.票据承兑;6.票据贴现;7.担保;8.保理;9.贸易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押汇、进口代付、打包贷款、提货担保;10.其他:二、为申请、审批、办理授权业务以及授权业务叙作期间监控授权人及其配偶(如有)信用和经营变化,授权人及其配偶(如有)在此不可撤销的授权贵行:1.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或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人行数据库”)查询及使用授权人及其配偶(如有)个人或企业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和信用报告。2.将授权人基本信息和信用记录发送给人行数据库。三、授权期间:自授权人向贵行提交授权业务申请之日起,至授权人或授权人单位在贵行叙作的授权业务额度到期及结清之日、或授权人履行完毕担保责任之日止。四、为了贵行能够履行上述受权事宜,授权人及其配偶(如有)同意向贵行指定经办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明、资信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未经授权人及其配偶(如有)同意,贵行不得将前述证件用于其他用途。超出本授权书授权范围的后果由贵行承担。授权人及其配偶(如有)承诺已充分知悉并理解本授权书的内容。本授权书自授权人及其配偶(如有)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授权期间届满之日终止。授权人签章:年月日授权人配偶签章:年月日(自然人签字,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