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的基本知识共青团的性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组织上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有严密的组织生活和组织纪律。政治上拥护党的纲领,接受党的领导,团没有独立的政治任务,以党的根本任务为前进方向,没有独立的理论基础,以党的理论基础为行动指南。团不是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须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后备军”的含义:协助党加强对青年一代的培养教育,为党的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为党培养积极分子,向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党培养年轻干部,向党输送新生力量共青团的创立过程1920年8月,中国共产党发起为了发动广大青年,更好地实行社会改造和宣传社会主义,以上海共产主义小组成员俞秀松为首的8名青年首先在上海组织了社会主义青年团。1921年7月21日,在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研究了各地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青看团的问题,确定青年团是“信仰马克思主义的团体。”1922年5月5日,在广州召开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共25名代表,代表了17个地方团组织的5000名团员,施存统当选为团中央书记。大会通过团的纲领,确定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为中国青年的无产阶级组织,是为完全解放无产阶级而奋斗的组织。共青团更名过程1922年5月,在党的直接领导下,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组织1925年1月在团的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决定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5年11月,为团结一切抗日的青年,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团中央发布《为抗日救国告全国各校学生和各界青年同胞宣言》,宣布改造自己的组织为抗日救国群众性青年团体1949年元旦,党中央发出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决议,并于4月召开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告了中国新民主义青年团正式成立1957年5月15日,中因新民主义青年团召开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把团的名称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共青团经历了7次大变动发生错误偏差的有李立三左倾一度取消青年团和文化大革命停止团的工作。其余是:一大成立团,三大改名共青团,36年改造团,49年成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57年改名共青团。团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帜的旗面为红色,象征革命胜利;左上角缀黄色五角星,周围环绕黄色圆圈,象征中国青年一代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团徽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的内容为团旗,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五字的绶带。它象征着共青团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光辉照耀下,团结各族青年,朝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光荣啊!中国共青团》2003年7月22日至26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将《光荣啊,中国共青团》确定为《团歌》。团歌的歌名是《光荣啊,中国共青团》,胡宏伟作词,雷雨声作曲。我们是五月的花海,用青春拥抱时代,我们是初升的太阳,用生命点燃未来。“五四”的火炬,唤起了民族的觉醒,壮丽的事业,激励着我们继往开来。光荣啊!中国共青团,光荣啊!中国共青团,母亲用共产主义为我们命名,我们开创新的世界。啊,光荣啊!中国共青团,光荣啊!中国共青团,母亲用共产主义为我们命名,我们开创新的世界。团歌使用范围团歌适宜在以下场合及范围使用(演奏或演唱):1、共青团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中央全会;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代表大会、代表会、全委会。2、基层团的代表大会、代表会、团员大会。3、基层团总支、团支部的团员大会。4、各级团组织举办的各种大型集会和团的集体活动。团旗:旗面为红色,象征革命胜利;左上角缀黄色五角星,周围环绕黄色圆圈,象征中国青年一代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团徽:团旗,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五字的绶带。它象征着共青团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光辉照耀下,团结各族青年,朝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03年7月26日通过。总则第一章团员第二章团的组织制度第三章团的中央组织第四章团的地方和军队的组织第五章团的基层组织第六章团的干部第七章团旗、团徽、团歌、团员证第八章团的经费第九章团同少年先锋队的关系行动指南实践证明,共青团只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才能出色完成党赋予的历史任务,使团的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奋斗目标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而奋斗基本任务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向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训青年建设人才,团结带领广大青年,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教育青年,带领青年,服务青年。基本职能基本社会职能:团结、组织、教育、引导青年。团结、教育和引导青年的职能组织青年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职能代表和维护青年具体利益的职能团的建设必须贯彻以下基本要求: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2、坚持党建带团建3、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4、坚持把竭诚服务青年作为团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地吸引和凝聚青年5、坚持民主集中制6、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建设入团主要程序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团员的标准合格团员的标准是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品德良好、团结同学。团章保证了全团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团内纪律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的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共青团基层组织设立的原则1、有利于正常的开展团的各项活动2、有利于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3、有利于团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4、有利于团员发展工作共青团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1、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2、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努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3、教育团员和青年向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学习,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共产主义精神,树立新的风尚4、教育和带领青年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同一切危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良倾向,以及国内外敌人的破坏活动进行坚决的斗争5、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6、接收团员,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7、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语和自我批语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共青团的基层组织的设立要求及基本任务团章第三十八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受中国共产党的委托领导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工作。共青团要发扬“全团带队”的传统,健全少先队组织的各级工作机构,支持少先队创造性地开展活动,保护和关心少年儿童的成长,坚持以社会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精神教育少年儿童,引导他们听党的话,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锻炼身体,培养能力,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做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中学共青团组织应加强对少先队员入团前的培养教育,少先队组织应积极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共青团的组织原则是什么?共青团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按照民主集中制团章规定,各级团的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都必须遵循的原则是:(一)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二)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三)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他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四)团的各级委员会定期向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报告工作。(五)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团的下级组织必须向上级组织如实反映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工作。(六)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团支部建设什么是团支部?团支部,是共青团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团的最基层一级组织,它同广大团员青年有着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是团的各项工作的显示终端。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团员在三人以上的,都应该建立团支部。团支部的工作任务是什么?根据团章第二十五条对团的基层组织任务的规定,团支部工作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第二,动员和组织团员青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作用。第三,关心青年利益,密切联系青年群众。第四,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团支部的经常性工作。团员应该履行的义务团章规定,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风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职责。(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团员应该享有的权利团章规定,团员应该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五)参加团的组织讨论对自己的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辨护。(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