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报价相同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二、评审程序2.1初步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废标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即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评审标准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明示。2.1.1形式评审标准:清标因素清标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清标因素清标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B类安全员资格证书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备宿迁市招投标市场准入资格;(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参加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10年1-6月份投标人为其缴纳三险的证明原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2、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2.1.3响应性评审:清标因素清标标准投标范围宿城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改造装潢工程工期35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投标有效期45天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电子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2.2详细评审标准2.2.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其中报价部分采用电子清标系统辅助清标,计算出评标价。2.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2.2.3.招标人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4%作为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2.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质疑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2.4评标结果2.4.1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2.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