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国际关系史》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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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04班严泽川近现代国际关系史笔记2第一章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与欧洲国际关系学习提示:地理大发现和殖民掠夺活动推动了世界贸易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也对欧洲各国的政治关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进入17世纪,神圣罗马帝国走向衰落,各诸侯与皇帝之间,天主教派与新教派之间斗争激烈,并导致“三十年战争”。“三十年战争”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标志着近代国际关系史的开端,欧洲进入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时代。和约划定了欧洲大陆各国的国界,承认了德意志各诸侯国享有独立主权,以及瑞士、荷兰为独立国。缔约以后,各国普遍建立了常驻外交使节,进行专门的外事活动,正式国际关系逐步建立。和约破除了罗马教皇神权统治体制的世界主权论,明确了国家主权、国家领土和国家独立等国际关系中的基本原则,促进了近代民族主权国家的形成。《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是各交战国妥协的产物,勉强调和了错综复杂的利害关系,在欧洲建立了一个相对均势的国家体系,但也为以后欧洲列强发起新的战争埋下了隐患。在17世纪后半期和18世纪的欧洲战争中,宗教利益、王朝利益和道德原则不再是决定国家对外政策的主要依据,国家利益和理性原则逐渐指导着国家的主要行动。这一时期,欧洲列强用战争来解决矛盾,用和约和妥协来结束战争。战后的和约主要对所争夺的利益进行再分配,而不公正之处又引起新的战争。其中的一些条款丰富了近代国际法的内容。以国家主义为特征的近代专制国家体系逐步形成。“三十年战争”前的五大强国法、奥、英、荷、瑞在战后地位各有升降。到法国大革命之前,欧洲国际体系的主要参与者基本上确定为英、法、俄、普、奥五国。在欧洲国际事务中,英国的主要角色是制衡者,其他四国是欧洲大陆的霸权争夺者。学习要点:1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性质、特点及其历史意义。2欧洲主要国家的力量消长与矛盾转化。3欧洲国际政治重心的转移。4重要战争、和约及其影响。5以现代国际关系理论分析该时期的欧洲国际形式。第一节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形成一、17世纪初的欧洲各国君主专制国家成为国家形态的主流。英国、丹麦、瑞典和德意志的部分诸侯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较快,且新教势力比较强大。西班牙、波兰、奥地利及其他德意志诸侯国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缓慢的天主教国家。1英国海外扩张,工商业较为繁荣,对外贸易扩展。新贵族和资产阶级争取政治权力。新教已确立国教地位。均势政策是介入欧陆事务的基本战略。17世纪上半期无暇顾及欧陆事务,对“三十年战争”影响少。为维持欧洲均势及其在大陆的权益,在同欧陆国家交往时,保持独立姿态。2法国受宗教改革影响大。南方新教贵族集团同北方天主教贵族集团的教派冲突与战争。亨利四世(1589-1610)宣布天主教为国教,颁布南特敕令,承认新教合法地位。加强国家统一,平定地方大领主的反叛。国内政局稳定,经济恢复,发展对外贸易。对外关系上,针对长期被哈布斯堡家族三面包围的状态,追求两个目的:削弱哈布斯堡家族的实力,并维持欧洲列强之间业已形成的有利于法国的均势。1610年,亨利四世遇刺身亡。贵族分裂活动重起,宗教战争再度爆发。黎塞留沿袭亨利四世的外交政策,致力于打击哈布斯堡王朝。信奉“国家利益至上”3原则,把国王和国家视为一体。将加强绝对君主专制和把法国建设成欧洲最强国家视为两项基本国策,用高压手段治理国家。3德意志4西班牙5北欧瑞典脱离丹麦独立。控制波罗的海航海权,成为北欧首强,新教国家。丹麦国王克里斯蒂安四世促进工商业发展,与瑞典争胜。丹麦、瑞典争夺波罗的海霸权,并都与北德意志诸侯有矛盾。6、东欧俄国与波兰、立陶宛、瑞典争夺波罗的海东岸地区和商道。1569年,波兰、立陶宛大公国合并。16世纪呈上升趋势,17世纪中期后衰落。二、“三十年战争”在神权受到削弱的条件下,欧洲世俗专制政权之间争夺权力与财富的集中体现。战争的爆发是由宗教问题引起的,但宗教因素在战争中很快不是主要因素。战争彻底打破了罗马神权下的世界主权,建立了欧洲世俗专制王权国家间的国际秩序。1战争起因——宗教改革。1555年9月,《奥格斯堡宗教和约》。以皇帝为首的旧教诸侯与新教诸侯之间,中央集权势力与诸侯割据势力之间的斗争在德意志的政治生活中占主导地位。1608年,“新教同盟”成立,巴拉丁选侯为领袖。1609年,“天主教联盟”,巴伐利亚公爵为领袖。德意志问题复杂化,内部矛盾扩大为国际间冲突,宗教矛盾演变为各国君主争权拓土的斗争。战争直接原因:皇帝马提亚(1612-1619)对波希米亚(捷克)新教徒实行镇压政策。波希米亚保有较大自治权,议会和新教教会继续存在,皇帝则试图保持天主教势力在波希米亚占统治地位。1618年,波希米亚王位空缺,马提亚违背“大诏书”,任命天主教徒斐迪南公爵担任国王,迫害新教徒。新教徒反对,矛盾激化。5月23日,“掷出窗外事件”,成为战争的导火索。2、战争进程波希米亚阶段:1618-1625;丹麦阶段:1625-1629;瑞典阶段:1630-1635;法国-瑞典阶段:1635-1648三、《威斯特伐利亚和约》1、1648年10月,两个和约合称《威斯特伐利亚和约》。2、评价:和约是在新教势力占优势的情况下缔结的,内容反映了这种实力的对比。沉重打击了哈布斯堡王朝。帝国被迫承认各诸侯国有独立的外交权,政治上分裂,更处于一种分崩离析的境地。皇帝建立统一帝国和恢复天主教在欧洲统治地位的企图彻底破灭了。西班牙的实力被极大削弱,优势地位不复存在。法国“天然疆界”的要求部分得到实现。瑞典得到波罗的海和北海沿岸的最重要港口以及易北河和威悉河的入海口,增强了实力,成为北欧强国。和约调和了旧矛盾,也造成了新的不均与和矛盾。法国引起英国、荷兰的嫉恨,为英法交恶、法荷相仇埋下种子。瑞典引起丹麦和北德各邦的敌视,战事不断。奥地利向民族国家发展。奥法分割下的意大利各邦不断掀起建立民族国家、实现统一的革命浪潮。俄国和东欧诸国也逐渐参与到欧洲的政治斗争中。欧洲没有出现稳定局面,各国的兴衰更替更替通过战争进行。4威斯特伐利亚和会与和约对近代国际法的建立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促进用。首先,和会本身创立了以国际会议解决国际争端和结束战争的先例,为近代以后的国际会议提供了初步经验。其次,和约划定了欧洲大陆各国的国界,承认了国家的独立和主权,表明国家主权、国家领土和国家独立等原则已确立为国际关系中应遵守的准则。这些原则也成为近代国际法的主要内容。此外,和约初次规定了缔约国不得破坏和约条款,对违约国可以实行集体制裁。承认新教和旧教享有同等的权力,打破了罗马教皇神权统治下的世界主权论。和约签订后,在欧洲开始确立常驻外交代表机构的制度,各国普遍建立了驻外使节,进行外事活动。国际法是在国际关系中产生与发展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成为近代国际法产生的起点。第二节英国革命与争夺海上霸权一、欧洲国家对英国革命的态度国王和议会两个权力中心导致英国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具有双重性。“三十年战争”中,英国对战争双方的政策摇摆不定,对战争进程影响小。英国在欧洲政治生活中处于二流国家的地位。“三十年战争”为英国革命提供了有利的国际环境,保证了革命得以在没有大规模武装干涉的情况下顺利完成。1法国。革命初期没有明显表现出支持英王的态度。后担心革命影响法国人民和法国王权的稳定。“三十年战争”期间,无法公开干涉,与苏格兰结盟,调停战争,挑拨议会分裂,支持英王。战后意图以武装干涉阻止议会处死查理一世。后因国内投石党内乱,计划落空。2、西班牙。英荷结盟与西班牙的贸易与殖民地之争。西班牙支持爱尔兰起义。在对法战争不利时,同英国接近。外交上表示支持英国议会,在荷兰则进行反对英国议会的活动,渲染英国海上势力对荷兰的威胁。3荷兰。因海上霸权与商业利益与英国有矛盾。从自身商业利益出发,意图从英国革命中获益。联省共和国议会支持英王,主要省份荷兰则支持英国议会。不愿看到英国强大。4俄国:对英国专制政权抱同情态度。5教皇:支持英王,意图借机恢复天主教地位。6丹麦:支持英王。7瑞典:支持英国议会。英国革命未引起欧陆国家的充分重视。它们忙于相互间的冲突,对英国革命基本采取静观其变的态度。二、共和国与护国主期间英国的对外关系(1649-1658)内战期间,议会的对外政策目标是保持与欧洲国家的良好关系,阻止大陆国家对国王的支持,避免它们干涉英国内部事务,也避免卷入欧陆的战争。革命后,英国对外政策重点是海外扩张,争取殖民地。针对西、荷两国,加强海军建设。1、第一次英荷战争,1652-1654英西矛盾体现在殖民地和宗教问题上。西班牙支持法国投石党运动。2、英国参与法西战争,法国希望同英国结盟。共和国初期,英法交恶,贸易战上升为外交战。克伦威尔认为不宜同强法敌对,英法关系趋于缓和。1659年11月,法西《比利牛斯条约》。斯图亚特王朝复辟,英西关系改善,化敌为友。3、英国争夺松德海峡5三、图亚特王朝复辟与光荣革命时期英国的对外关系(1660-1688)查理二世对外扩张基本目标不变,重商主义仍是其经济政策基础。严格执行《航海条例》,取代荷兰在美洲的转口贸易。对法、西政策变化:寄希望于用天主教巩固封建政权,与法、西保持亲密关系。第二次英荷战争,1665-1667。1667年7月,《布雷达和约》。第三次英荷战争,1672-1674。1674年2月,英荷《多佛尔和约》。承认《布雷达和约》继续有效。小结:综观英荷战争,英国是实际上的胜利者。荷兰基本上接受了航海条例,逐渐丧失了海上强国的地位,而英国则逐步扩大了殖民地和势力范围。英国借助航海条例,海外贸易大发展,海上实力不断加强。到17世纪末,英国对荷兰已占压倒优势。英荷战争动摇了荷兰的国际政治地位。光荣革命,威廉三世登上英国王位,使荷兰在经济和政治上更加从属于英国。光荣革命后,英国对外关系的变化:①英法同盟结束,英法争霸开始,英法矛盾成为近代国际关系中的主要矛盾;②英荷建立特殊关系;③在争夺海外殖民地和海上战略据点的对外扩张活动中,英国地更多采取主动态势。第三节法国争夺欧陆霸权与欧洲国家的反法斗争一、《比利牛斯条约》“三十年战争”后,西班牙利用法国投石党运动和英法紧张关系继续对法战争。法国积极联英反西:容忍英国的共和国制度;恢复英法自由贸易;接受因法方海上抢掠行为而遭到损失的英国船主的正当要求。1659年,法西《比利牛斯条约》。马扎然意图利用法西联姻,插手西班牙王位继承问题,使波旁王室取代哈布斯堡王室在西班牙的统治,从而打破哈布斯堡家族对法国的包围。西王腓力四世同意将女儿嫁给法王路易十四,为以后西班牙王位继承问题埋下隐患。法国为称霸欧洲准备了条件。西班牙的失败则使其丧失大国地位,不仅失去大片领土和殖民地,而且哈布斯堡家族称霸欧洲的计划彻底破灭。二、路易十四对“天然疆界”的追求路易十四沿袭黎塞留和马扎然的对外扩张政策,梦想实现法国所谓“天然疆界”的宏大计划。扬言要“夺取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皇冠,成为全欧洲的主宰”。1、“遗产战争”法国霸权政策的重点是夺取哈布斯堡家族的领地,削弱哈布斯堡王朝的势力。1667年,向西班牙发动战争。1668年法西签订《亚琛和约》。“遗产战争”在英、荷、瑞干涉下结束,说明势力过分强大的法国已对现有国际秩序构成威胁,其扩张政策已引起了欧洲各国的警惕。法国的让步也反映了法国的实力还不足以与多国为敌,路易十四因此更加重视外交的联合分化作用。荷兰因在反法联盟中充当主角,成为法国下一个战争目标。2、法荷战争1678年,法荷《奈梅根和约》。法国割占奥地利和西班牙部分领土3、奥格斯堡同盟战争1685年,法国取消南特敕令(1598),迫害新教徒,引起新教国家不满。欧洲出现反法浪潮。1697年,《里斯维克和约》从内容上使欧洲恢复了战前的状态,其影响为:削弱了法国的霸权地位。如果说《奈梅根和约》是法国霸权鼎盛的标志,《里斯维克和约》则是法国霸权衰落的开始。法国的政治地位在战后逐步下降,无法恢复到以前的盛况。英国在国防和国际政治中的地位都得到了增强,英国开始以欧洲大国的身份参与大陆事务。奥地利在一定程度上挽回了已被削弱的哈布斯堡王朝的国际政治地位,能够继续以大国地位参与欧洲列强间的竞争。连续不断的战争损伤了法国的元气,在英、荷等国资本主义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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