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柳林碾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反“三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二○一二年一月五日山西柳林碾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反“三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三违”现象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已成为影响矿井形象和制约企业发展的“顽症”。因此,对于“三违”的治理必须从工作力度上进一步加大,重点突破,全面落实。按照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矿的安全生产现状,经矿委会研究决定开展“反三违”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上级文件(国发[2010]23号)文件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分级负责,认真做好“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目标:通过“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强化生产作业现场监管力度,使现场作业场所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显著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责任心较大提高,实现我矿2012年度井下无“三违”现象发生,做到全年安全无事故。二、组织领导为确保“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我矿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王文强(矿长)副组长:刘智宏(矿长助理)张应忠(安全矿长)李文有(生产矿长)赵祥国(技术矿长)刘奴贵(机电矿长)韩建国(地测副总工程师)刘伟(通风副总工程师)成员:李国清张有生刘利斌高文生张俊生张根平崔保生李福生程拴旺成金平冯七奴王来照三、活动时间“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于2012年1月10日至12月31日在各科室同时展开,共分四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从1月10日至3月20日,属各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反三违”氛围。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从3月21日至6月20日。各部门要紧密结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摸清本单位存在的“三违”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工作。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从6月21日至9月30日。各科室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逐步逐项及时整治。在集中整治阶段,各科室要加大安全投入,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改善作业环境,使职工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对整治期间发现的“三违”现象,必须严肃处理。第四阶段:督查总结阶段。从10月1日至12月31日。我矿安监科结合矿委领导将对各科室“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改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科室,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给予严厉处罚。四、活动内容及措施(一)熟悉了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1、各科室要组织本科室职工认真学习“三大规程”及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现有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进行全面梳理,深入领会,遵章守纪。2、各科室要明确安全生产职责,特别是让每个职工牢记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职责分明。(二)全面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1、深入组织职工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三违”主要由人的不安全行为所导致的各类事故,要加强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力度,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习与本职工工作有关的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不同工种、不同作业点的从业人员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现场操作技能和识别隐患、处理隐患水平。要将班组长、特殊作业人员、新员工等三种人作为“反三违”学习的重点。班组长是班组管理的领头羊,班组安全工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这些人,班组长敢于抓“三违”就能带动一批人,管好一个班;特种作业人员都在关键岗位或者从事危险性较大的职业和作业,随时有危机自身和他人安全的可能,是事故多发之源;新员工往往安全意识较差,技术素质较低,好奇心、好胜心强,在这个群体中极易发生违章违纪现象。要对这三种人进行重点教育、培训、管理,并分别对其特点加以引导和采取相应的措施。2、强化班组的安全教育各科室要认真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结合“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的“六个三”内容要求,既“三勤”:勤动脑、勤汇报、勤沟通;“三细”:心细、安排工作细、抓工程质量细;“三到位”:布置工作到位、检查工作到位、隐患处理到位;“三不少”:班前检查不能少、班中检查不能少、班后检查不能少;“三必谈”:发现情绪不正常的人必谈、对受到批评的人必谈、每月必须谈一次心;“三提高”:提高安全意识、提高岗位技能、提高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将管理关口前移抓现场、重心下移抓班组,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3、强化安全资质的教育培训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严禁无证上岗作业。新工人进入必须进行“四级”安全教育,转岗、复岗工人要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各单位要建立全体从业人员的“四级”安全教育台帐。(三)开展“反三违”安全生产自查自纠1、立即开展“反三违”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科室要立即组织开展“反三违”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检查重点,将安全教育是否覆盖到全体一线职工、职工是否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作为重点内容来检查。2、对“三违”人员要教育与处罚并举,加大处罚力度。各单位可根据具体的“三违”行为的性质、内容、后果程度等建立“三违”教育和惩处机制。对性质较轻的“三违”现象,坚持先批评、再教育后惩处的人性化监管原则,对屡纠屡犯和部分危险岗位、关键岗位可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三违”现象,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结合本科室的实际情况界定“三违”的种类、性质、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处罚办法,对发生严重“三违”行为的职工,要坚决予以解除劳动合同。3、加大“三违”现象管理,落实2012年度井下无“三违”现象的阶段性工作成果。(1)“三违”现象屡禁不止,充分反映矿安全管理思想还不到位,安全工作没有得到重视,没有把安全工作放在工作第一位,还存在着管生产不管安全的现象,现在要把安全做为每个管理人员的工作的硬指标,反“三违”指标必须量化到每个管理人员。(2)落实反“三违”工作,必须落实过程管理,把反“三违”思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贯穿于整个工作过程,覆盖于整个工作区域。本次反“三违”工作口号:1、你可以不干,干就不能违章;2、加大工作力度,率先在国投昔阳公司实现井下无“三违”;3、敢于“三违”人员都是傻子与疯子,而相信每个人都是能够自律的优秀员工;4、加强反“三违”震摄,请你不要以身涉险,以身试法;5、“三违”的同时,你也就弃家人于不顾。五、活动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科室正职要亲自挂帅,亲自安排部署“反三违”活动,要充分认识“反三违”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务必把“三违”治理工作列为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大力宣传,突出重点各科室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反三违”整治活动,做到人人皆知。同时要以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等问题为主,认真研究解决本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升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做好“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全过程的登记记录,建立“反三违”治理台帐。“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是我矿全年部署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安监科负责“反三违”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工作。附件:煤矿三违界定标准。山西柳林碾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二年一月五日附件:煤矿三违界定标准:(一)严重“三违”1.发生事故及发现险情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而又不及时向矿调度、安监处汇报,或隐患事故的。2.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改的。3.无规程措施施工的。4.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5.跟班管理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安排整改而继续组织生产的。6.管理人员在现场违章指挥、参与违章作业的。7.跟班管理人员在停电停风后,不安排撤出人员的。8.携带香烟、火种下井的。9.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10.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或班中喝酒的。11.入井人员不戴矿灯、自救器、安全帽的。12.破坏井下安全、通防设备设施;私掐电缆信号、盗窃安全设备仪器部件的。13.医院接到调度急救电话,未能做抢救准备工作,抢救工作不及时出现问题的责任人。14.在焊接、气割地点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安全措施作业的。15.工作地点发现视觉污染的责任人。(二)一般“违章”16.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或火源的。17.无证或证件过期上岗作业的。18.井下特殊岗点晚到岗及早离岗或不现场交接班的。19.未经有资质单位培训并持证上岗的,本人违章作业,区队管理人员违章指挥。20.井下工作将矿灯、自救器放在一边,而未随身携带的。21.不按规定使用瓦检便携仪的或不按要求携带瓦检便携仪的。22.职工安全教育学习违反考场纪律的、考试作弊的。23.井下随意关闭矿灯休息的。24.安监员、班组长、工长上岗没挂牌的。(开、停工牌)25.无险情而随意打开或损坏自救器的。26.上、下井人员不听从点勾人员正确指挥的。27.携带工具长度超过1.5m以上或工具重量超过20公斤以上乘坐架空乘人索道的。28.入井前不检身、乘罐乘车不点勾的。29.人行车、罐笼超员的点勾工。30.井下机电峒室、皮带机头、油脂库等有关地点不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的责任人。31.焊接人员离开现场,未消除火种的。3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33.高层建筑支架不按标准架设作业的。34.车辆运输人、货混装的。35.机动车辆无证驾驶的。36.装火车皮试、时,绞车钩头挂好后,绳鼻子和绞车机尾站人的,在大绳内侧行走或站立的,绞车超挂车的。37.焊接人和切割受力构件和内有压力的容器的。38.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的。39.将氧气瓶、乙炔瓶一起运送的。40.交叉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不采取安全措施的。41、使用车床、钻床时,不戴防护眼镜,女工长发不盘在帽内的。42.行车工吊运物体时下面有人的。43.各类气瓶、乙炔发生器距明火不够10m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不够5米以上的。44.氧气瓶没有防裂圈、安全帽、减压器或减压器没有安全阀的操作人员。45.乙炔发生器没有回火防止器,中压以上的乙炔发生器没装压力表和安全阀的。46.不沿专用上人架梯、通道攀登在建工程的。47.在木工房、仓库、监控机房内吸烟的。48.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的保管、使用违反规程规定的。49.作业规程及措施不向施工人员贯彻学习、考试,不签字或代签的责任人。50.用钻床钻孔时,手持工件钻孔的。51.在喷漆时,吸烟、电焊、气割、动用明火的。52.煤仓、溜煤眼堵塞不按规程规定处理的。53.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不在专用峒室进行的或使用不燃性洗涤剂的。54.井下使用的煤油、汽油、香精水和变压器油等易燃液体不用盖严的铁桶盛装、无专人运送的。55.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不用盖严的铁桶盛装的;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不用盖严的铁桶盛装的,乱扔乱放的。(三)轻微“三违”56.井下脱帽休息的。57.进入井口安全文化走廊不戴安全帽的或者矿灯不戴在安全帽上的。58.下井携带物品在井口登记,上井未及时消户的。59.穿化纤衣服下井的。60.井下2人及以上行走不排队的。61.井下行走不走人行道,在道档行走的。62.在架空乘人索道候车点不排队或抢上、抢下的,或乘坐索道不文明、不规范的。机运专业(一)严重“三违”63.矿井主要提升装置的提升能力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64.重、特大机电运输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65.滚筒驱动皮带机,没有使用经检测合格的阻燃胶带的。66.井下带电作业的或防暴电器失爆的责任人。67.无安全措施在井下从事烧焊、气割等明火作业的主要负责人。68.造成绞车过卷的责任者。69.车辆运行(含皮带、溜子)期间,扒、蹬、跳车或乘坐皮带、溜子的。70.提松车辆期间,将车辆停吊在上下山中途,而司机又脱离岗位的。71.斜巷运输过程中行车行人或行人行车的。72.斜巷提升超挂车、放飞车的。73.乘坐电机车(电瓶车)及矿车的。74.电缆破口或划伤处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合格的。75.密封圈有破损、老化、失去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