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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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研究背景新世纪,人类正面临着环境污染、资源浩劫所造成的生存危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已是全球关心的重要议题。在相关国家签订《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之后,2007年12月12日,国际社会又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召开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高级别会议,讨论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问题。回顾改革开放历程,我国用近30年时间走了发达国家上百年的工业化、城镇化道路,经济保持多年高速发展,但也付出了较大的资源环境代价。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日益突显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能源资源消耗加剧,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日益突显。目前,我国产业结构中“两高一资”(即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产品产业比例较高,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改善经济增长方式是我国面临的迫切任务。中国社科院日前发布的一项研究成果表明,“中国已经成为内涵能源的净出口大国。”②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潘家华研究员介绍说,2006年,中国“内涵能源”净出口高达6.3亿吨标煤,相当于排放出10亿吨二氧化碳(新闻晨报,特派记者韩小妮印尼巴厘岛12月12日电。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党的十七大报告正式提出我国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下大力气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近几年来,国家在节能环保法律、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财政税收和其它综合性配套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和努力。《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国发〔200737号确定了“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即确保到2010年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比2005年削减10%。该规划要求地方政府把环保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纳入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资到位、监管到位,同时要引导企业、动员社会共同参与。任务艰巨,作为国民经济核心、社会资金枢纽,金融在节能环保领域必然要扮演主要角色。而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社会责任意识,使金融资活动自始至终体现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要求,也是金融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三、环境问题有可能会代替贸易成为中国外交关系的主导因素目前中国与他国的经济对话仍将主要围绕贸易,但环境问题的重要性也将很快体现出来。环保主义可能将成为影响世界如何共存的主导意识形态。环境问题特别是碳排放问题,有可能会代替贸易,成为中国对外经济关系的主导因素。对中国经济发展来说,这代表着机会、挑战,但也可能带来阻碍。中国需要相牲中国的发展为代价,坚决抵制过多的限制。①200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大会上部分国家就对我国提出了过分的减排指标,遭我国严辞拒绝。尽管全球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对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所应承担的职责还有争议,但这个关系全球生存的问题,必将成为今后国际间的重要问题。虽然《京都议定书》第一阶段对我国还没有减排指标要求,我国也还是在2007年6月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积极应对这一问题。四、绿色金融发展已经具有较好的环境和基础环境保护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制度规则体系日益完善清晰。可持续发展和绿色金融理念已为国际主流银行接受,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游戏规则之一。在我国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已经纳入政府考核体系,环境经济政策制定和执行也被提上议事日程。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出台了“绿色信贷”指导意见,要求对节能减排不力的企业从信贷方面加以调控。银监会也出台《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具体指导开展绿色信贷。我国政府部门、场主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都在不同领域积极探索和推动环境保护、履行社会应的战略,尽可能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减少与国际社会的摩擦,但又不能以牺责任的方式和方法。金融系统及其客户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日益密切。绿色金融不仅是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更是金融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目前,我国部分商业银行已经意识到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管理模式、业务模式转型的良好途径,在绿色金融发展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尝试。中国低碳经济发展现状在国内,2007年6月,中国政府正式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循环经济法》也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09年9月25日,匹兹堡G20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代表中国政府表示将积极参与治理温室气体,并与参会国共同承诺到2050年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至少减半,并且发达国家排放总量届时应减少80%以上。去年9月由天津市政府、中石油和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共同成立了“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成为国内第一家挂牌的碳交易市场,日前该所又与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签订协议,成为碳金融的试验平台。而今年11月中旬首届“世界低碳与生态经济大会暨技术博览会”即将在南昌召开,使江西成为中国乃至世界低碳与生态经济发展的先行区和试验区。目前中国提供的碳减排量已占到全球市场的1/3左右,居全球第二。碳排放资源、碳交易及其衍生的市场发展前景广阔。在金融与低碳经济的关系上,人们的理解更多地是从金融如何支持低碳经济产业发展的角度来诠释。当然,把更多的资金配置到低碳产业上是金融业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当前在低碳经济起步阶段要努力破解的课题。进一步从经济金融学的角度看,碳排放是可交易媒介,因为按照《京都议定书》碳排放实施许可证的配额管理,一个单位完不成碳排放指标可到其他单位购买达标,同时减排的单位又可以卖出减排指标获得收入,这种指标权利的交易是碳商品的交易,碳交易遵循了科斯的一般商品交易定理。以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的排放治理会给企业造成成本差异,这种差异可以用单位碳排放当量的交易价值来衡量,充当一般等价物,因此碳交易就具有了交换和价值功能,进一步就有了货币的功能,从性质上讲碳交易就是一种碳货币。一方面,来自不同项目和企业产生的减排量可以进入碳金融市场进行交易,另一方面,碳货币的实施过程中可以被开发成标准的金融工具,甚至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借助碳权交易,低碳经济便成为市场经济框架下解决气候、能源、污染等综合问题的最有效率方式。低碳经济的发展前景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希望,同时也为金融这个经济核心地位的发展开辟了新领域。低碳经济催生了低碳金融,同时低碳金融也将赋予低碳经济新的内涵。货币信贷政策在支持低碳经济产业发展上,包括节能减排项目生产、节能减排技术创新运用、碳捕获技术、森林碳汇方面的林木草发展、风能核能太阳能产能技术等等,将予以更多的倾斜。低碳交易机制会在低碳金融市场的定价和交易体系清算上、碳期权期货等方面加快金融工具的创新。低碳交易及其低碳期权交易所、低碳基金、低碳投资公司等金融组织将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并畅通商品贸易市场与能源市场渠道。具有价格示范作用的低碳交易价格对资源性产品价格将产生影响,乃至推进环境保护、污染排放治理成本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包括为农田保护性耕作提供新的市场化补偿机制。碳金融将大大推动全球碳交易市场的价值链分工,CDM(清洁发展机制、JI(联合履行、ET(排放贸易等碳交易机制都能充分发挥作用。据世界银行预测,全球碳交易在2008~2012年间,市场规模每年可达600亿美元,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容量为15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随着碳交易市场规模的扩大,碳货币化程度越来越高,碳排放权进一步衍生为具有投资价值和流动性的金融资产。《京都议定书》建立了三种旨在成功有效地实现减排目标的国际合作机制:国际排放贸易机制(IET)、联合履行机制(JI)和清洁发展机制(CDM)。IET允许附件Ⅰ国家(主要是发达国家)之间相互转让它们的部分排放配额单位。JI主要用于发达国家和东欧转型国家的合作减排,允许附件Ⅰ国家从其在其他工业化国家的投资项目产生的减排量中获取减排信用。CDM主要是指发达国家通过向发展中国家的减排项目提供资金和技术获得项目所实现的“经核证的减排量”(CERs,用于完成其在《京都议定书》第三条下的承诺。由于CDM是目前《京都议定书》中唯一涉及发展中国家的一种机制,因此,我国的碳交易主要是基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交易,碳金融在国内则指依托于CDM的金融活动。碳金融指所有与碳减排有关的金融交易活动,既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产品的买卖交易、投资或投机活动,也包括与低碳能源项目相关的投融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担保、咨询服务等活动。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和问题第一节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我国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对绿色金融实践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我国碳金融的发展《京都议定书第一阶段并没有给中国分配减排配额。中国目前是全球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是最具潜力的减排市场。(一清洁发展机制在中国(CleanDevelopmentMechanisminChina在清洁发展机制(CDM下,发展中国家企业只能将项目减排额度卖给发达国家的投资者。我国CDM的重点领域是以提高能源效率、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回收利用甲烷和煤层气为主。中国境内的中资、中资控股企业可以对外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但必须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批准。C服项目的成功开发要经过以下一个完整地周期:准备项目设计文件(PDD一合格性审定(Validation一登记(Registration一监测(Monitoring一核实和核证(VerifieationandCertifieation一颁发CERs(IssuaneeofCERs。CERs颁发的同时,与收益分摊对应的特定数量的CERs将被转让到CDM登记处的账号,剩余的CERs将依照参与缔约方和项目参与者的要求转让到其各自的登记账号。我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规定,温室气体减排量资源归中国政府所有,而由具体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归开发企业所有。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因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所获得的收益归中国政府和实施项目的企业所有①。中国政府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收取的费用,用于支持与气候变化相关的活动。(二我国碳交易和碳金融的现状随着我国节能减排、环保政策的落实,碳减排量也日益扩大,越来越多企业将认识到碳排放权的经济价值。根据我国公开的项目信息统计,截止2008年2月国家发改委批准的cDM项目总计1150个②,涉及水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余热利用、焦炉煤气发电、炼焦余热发电、燃料替换、甲烷回收利用、分解温室气体、再造林等诸多项目。目前,国内多家商业银行已开始探索与国际大型碳买家合作,开展碳金融业务。2007年,国内某商业银行就向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发放了一笔以碳减排交易的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750万元三年期贷款。随着我国碳减排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与碳减排交易挂钩的金融产品也将日益丰富。目前,中行、深发展针对国际碳交易价格的波动推出了碳交易衍生金融产品。(三我国发展碳交易和碳金融的不利因素我国碳交易和碳金融发展存在较多的不利因素。首先,由于全球碳交易市场被分割为多个交易市场,CDM项目交易市场与国际其他交易市场存在流动性问题,使我国企业在进行CDM项目交易时处于不利的市场地位。我国金融机构要开展碳金融只能与国际碳减排权买家合作。而国际碳减排权买家则可以将所购买的减排额度在国际市场出售,获得巨大利差。其次,国际碳买家对单个项目的碳减排量有下限,不利于我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开发和实施。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节能减排项目产生的碳额度较小。国际碳买家总是倾向于做大交易以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形成了碳排放市场对小项目的歧视。例如国际金融公司(IFC要求单个项目碳减排量不得少于100万吨,而气候变化资本集团(CCC要求单个项目碳减排量必须超过50万吨。最后,我国企业要开发、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必须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批准,周期长、程序复杂。第二节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我国绿色金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绿色金融发展还缺乏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我国环保政策、法律体系还不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也还处于酝酿和探索阶段地方保护主义、政策执行不力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