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设置和股权量化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落实扶贫开发综合改革试验工作,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量化改革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巴州区《创新扶贫投资收益新模式试点方案》,结合我区农村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一、改革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合法、合规,维护村民利益的原则,在普惠的基础上对贫困户实施特惠,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在成员资格认定和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按照资金、资产、资源设置股份的原则,综合或有选择地采取一种或多种资产量化方式,制定适合本村的股份量化方案,合理量化集体资产。二、改革程序(一)成立领导小组以村两委和理事会为集体经济组织股权量化改革的主体,在吸收部分股东代表的基础上,成立股改领导小组,负责本村股改的各项工作。(二)合理确定成员享受标准各村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在认定成员资格的基础上,确定成员的享受标准,核定享受股权人员名单,可根据各村实际确定统一全额享受或按比例享受。——欢迎下载2(三)制定股权量化方案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清产核资结果,制定本村股权量化方案。主要包括:具备资格人员的数量;集体净资产数量,包括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数量;可量化资产的范围;量化资产的方式;根据每个村的实际,按照一定比例预留资金,用于解决本村公益事业及改革中的各项费用等。(四)根据资产类型设置股份各村根据可量化净资产情况,设置基本股、贫困户特惠股,可选择性设置居龄股等。1、基本股:按人口量化,根据本村成员资格界定情况确定比例份额。2、居龄股: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根据其在本村累计生活的实际居住年限量化股权,原则不超过基本股的10%。3、奖励股:对为本村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的成员实施奖励,奖励股不超过基本股的10%。4、贫困户优先股:将扶贫投资量化成股本金,按照本村成员资格界定情况,作为优先股分配给所有贫困人口,贫困人口还须享受基本股。(五)折股量化,合理确定股份份额1、有可量化净资产、有资源的村:可量化净资产人均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建议人均设置以10000元为一股,5——欢迎下载3万元以下的,建议人均设置以1000元为一股。2、无可量化净资产、有资源的村:建议人均设置以1000元为一股。以上成员资格认定结果、股份量化方案、量化结果等需张榜公布7天。(六)股权确认及处置量化后的股份为终极产权,股份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可以依法继承。三年内不得转让和赠予他人,不准退股。股权确认后,由董事会向持股成员(股东)出具统一印制的股权证书,作为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