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集团公司现代企业管理体制,加强机械设备管理,规范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程序,确保施工机械设备满足质量管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和保证连续施工的要求,根据《中铁七设(2014)242号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施工现场的要求,对本项目的设备全面规划、优化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安全运行、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对施工中使用的外部机械设备进行控制,安全、优质、低耗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第三条各分部设备管理部门要积极推广设备监测、故障诊断、等现代化管理技术、方法和手段,强化基础管理工作,推广先进的设备管理经验。第四条机械设备管理,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积极推行机械设备租赁制,不断扩大租赁范围,提高设备利用率,降低寿命周期费用,以求获得良好的投资效益。第五条各分部必须明确一名主管机械设备工作的人员,负责协调和解决本分部在设备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对项目部设备的管、用、养、修、租及设备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第六条各分部项目经理必须高度重视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坚决克服片面追求产值、“拼设备”的短期行为,杜绝一切危及安全的现象发生。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项目经理部机械设备管理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设备台帐,掌握各分部设备的数量、能力、动态、技术状况、使用、维修和安全情况,按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二、监督管理各分部设备的“管、用、养、修”工作,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提高设备完好率。组织开展设备大检查。掌握并上报设备事故和故障情况,负责一般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第八条各分部机械设备管理职责一、根据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需要,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和提报机械设备外租申请,按规定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赁手续,做好机械设备的进场和交接验收工作。二、具体负责项目分部机械设备的安装、安全检查和调试工作。三、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使用、维护规定,正确使用设备,经常检查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技术状况和安全情况,及时处理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四、建立项目分部机械设备台帐,负责机械设备运用、完好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五、合理组织机械化施工,提高机械设备使用效率,降低项目机械设备使用费用。六、负责项目分部机械使用费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上报设备事故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具体负责对外租设备和分包方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七、做好机械设备退场、转移和交接工作。第三章现场施工设备管理制度第九条施工设备选型配套与管理一、各分部应根据主要工程数量、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实际情况提出设备选型与配套计划;设备配置计划制定后再对实施性施工组织进行验证,并撰写项目设备配套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关键设备具体要求,报项目部审核。二、设备管理部门根据内部现有施工设备资源首先进行调剂使用,其次再按照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规定逐级呈报最终确定项目设备购置计划。三、经集团公司研究审批确定的项目设备配套方案,未经集团公司研究许可不得随意改变机械设备型号及数量。第十条项目施工设备使用管理一、各分部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设备管理工作。建立施工设备管理台账和技术档案(如: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合格证、交接验收文件等)。二、对凡进入项目的施工设备均应组织进场验收,造册登记,并录入《项目设备使用管理台账》;挂好设备标识牌,自有施工设备要建立完善各种设备履历书、维修保养记录、运转交接班记录,所有协作单位进入现场的设备都必须纳入分部设备管理之中。三、必须建立项目施工设备操作人员“三定”台账,机械管理员要强化施工设备日常检查和例行保养,认真做好施工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作业班组应严格按照施工设备作业指导书规定,认真做好技术交底。四、特殊作业工况,即:作业内容超出、部分超出设备安全性设计标准或接近设备所适用的临界作业状态,除遵守作业指导书各项规定外,还必须制定详细施工方案,必要时需组织专家论证,报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实施。五、按照施工设备使用管理目录统一编制使用管理号并在施工设备显著位置喷涂使用管理号和“中国中铁七局”标识(中铁七党〔2007〕24号,视觉系统管理手册),施工设备进场前,要进行标识检查验收,不合格及时进行整改。六、作业队所有进场机械设备必须满足施工要求,达到状况良好,手续齐全。作业队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对投入施工的各种机械设备进行逐台验证并填写记录。七、作业队要建立机械设备简易台帐,负责机械设备运用、完好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上报分部物设部备案。八、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无证人员操作按严重违章处理,禁止为赶进度而任意指派操作人员和违规使用机械设备,大中型和特种设备应做到人机固定,对多人操作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实行机长责任制。九、为提高机械设备的综合效益和延长使用寿命,必须加强机械的技术维修保养工作,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定期保养,执行“两定三包”制度(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大中型设备建立定人定机台帐,人随机走。十、在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懂机械设备的构造原理,性能和用途,并按照《三好(管理好、使用好、养修好),四会(会检查、会使用、会养修、会排除故障)的范围》要求使用设备,按规定认真填写“机械设备运用记录”。十一、操作人员必须按设备说明规定要求,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设备维护保养和修理情况要及时填写在“机械设备运用记录”簿中维修保养记录栏内。十二、各类设备都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电气设备应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锁”,并加装漏电保护装置,做好接地(接零)保护。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由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第十一条施工设备日常检查、维修与保养一、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日常保养与定期检修相结合;建立健全项目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及操作规程。二、设备管理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设备的检查、指导,每周不得少于二次,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好巡检记录,有维修要求的要有反馈记录,采取措施并负责实施,设备维修要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要加强对外协队伍自备施工设备装备能力的评定、进出场验收和安全监督,不合格者应及时整改或清理。三、设备操作人员要做到三懂四会。正确使用设备,禁止超负荷、拚设备、精机粗用。四、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设备操作人员负责,在开机前,停机后应做好加油、清洁、调整、紧固等日常维护工作,并注意对设备走行、制动等关键部位及易磨易损件的检查。重视燃料、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正确管理与合理使用。第四章特种设备管理第十二条特种设备安装、拆除作业前技术准备一、依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拟安装或拆除的特种设备进行进场初步审查,阅读设备技术资料,确认选型正确、配套完整、技术性能满足施工需要。二、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应选择有国家颁发相应资质的单位,并与其签订安装拆除协议及安全责任书;并检查验证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书,逐一登记建账。三、按规制定特种设备安装拆除方案,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方案应明确安装(拆除)工作程序、作业人员安排、机具配备、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四、项目分部应提前一周,将安装、拆除方案报上一级设备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进行施工。五、方案批准后项目分部应按批准的安装、拆除实施方案组织做好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培训,并按规定及时到项目所在地质检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第十三条特种设备安装、拆除、验收工作程序一、流程:设备进场审验—阅读设备资料—选定施工作业单位—签订安装拆除协议—编制安装拆除方案—公司审查备案(方案报批)—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开工告知—场地规划整修—作业队组织施工(项目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监督)—过程检查(项目)—过程工序自检(作业队)—整机联合检查—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必要时,请局安全、设备部门参与监督)—形式试验(必要时)—设备报检取证—最终交验—操作人员培训考核—正式投入使用。二、单台套价值在500万元以下特种设备安装完毕后首次整机试运行,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日通知各公司设备、安全部门,由各公司设备、安全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参与设备调试运行与验收。三、安装调试完毕后,应按规定向监理和项目所在地质检技术监督部门履行报检手续,取得特种设备运营许可证书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四、特种设备进场要进行登记管理建立台账,各种证件要备案保存。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一、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二、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作业,制冷作业,爆破作业,危险品作业,防护作业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作业。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十五条特种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与保养一、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日常检查项目要求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附件应按国家规定的检验周期进行检验,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三、在日常使用与维修过程中,未经设计制造单位书面许可,不得对设备关键部件进行改造。四、为防止设备老化带来的功能失效,非标特种设备使用一段时间(其中:门式起重使用3年,架桥机使用5年),应按照新机出厂检验标准(如:动载1.1倍,静载1.25倍)进行一次模拟荷载试验,根据试验结果对设备结构性能进行有针对性的维护、保养和改造。五、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项目设备主管汇报。六、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及时填写检查、交接班记录。七、保持设备整洁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实行日常维护和日常保养的双包责任制。第五章外租施工设备管理第十六条外租设备是成本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降低费用提高项目盈利目的。一、分部在长期(十五天以上)租用外部设备前应向各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二、外协队伍自有设备均应纳入分部自有设备统一归口管理,具体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依据租赁合同条款要求督导设备出租方自觉遵守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统一指挥。三、所有施工设备进场使用前,应组织进场验收。项目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外租施工设备的运营许可证、年检保修情况、设备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并做好进场检查验收记录,确保租用的施工设备能够满足工程的需要。四、每月要对现场外租施工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督促设备出租方及时解决检查所发现的问题。五、项目发生租赁业务,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应明确设备规格型号、进场费用、双方的责任、结算方式、安全责任等内容,合同必须有经办人及项目领导签字,合同生效后,合同或复印件应及时提供财务、物资及合同管理等相关部门,以便于租赁合同的履行与结算。六、项目外租设备原则上应就近租赁,无特殊原因不许舍近求远。七、按台班(时)或产量定包租赁的设备,按合同中规定的单价结算,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八、车辆的租赁合同,必须明确交通、机械等安全责任问题,不允许承担租赁期间车辆的维修保养费、保险费。第十七条长期租赁设备费用结算管理一、不允许出现超时加班租赁费。二、租赁期内租赁设备必须达到规定的完好天数,否则在结算时要扣除相应租赁费。三、租赁费中明确不得承担燃油费,条件允许可以提供燃油方便,必须在结算时扣除燃油费用。四、不允许承担修理及材料费。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未规定内容按照《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办法》执行,由项目经理部物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