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点工作督查联络员制度一、目的意义。建立重点工作督查联络员制度,目的是加强市重点工作督查组与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工作联系,确保督查工作信息渠道畅通和充分对称,协调解决重点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推动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二、人员选派。各辖市、区重点工作督查组,市级机关重点工作责任部门、市重点工作项目实施单位均须各选配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同志作为重点工作督查联络员,负责向市重点工作督查组报送资料、传递信息、联系工作。三、信息报送。联络员要按照信息对称原则,及时向市重点工作督查组报送情况。必须报送的情况包括重点工作推进落实的最新进展情况、领导检查工作和协调问题情况、市相关职能部门围绕重点工作推进配合服务情况、重点工作督查推进中出现的创新机制、先进事迹、存在问题和相应对策以及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其他重要情况。四、职责要求。联络员报送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及时,其形式可包括文字、表格、图片、录像及多媒体等。联络员必须每天浏览督查信息网,及时报送和更新相关资料,动态反映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推进落实情况。各类项目进展情况必须于每月6日前报送。对重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最新重大情况,应在3日内报送督查组。联络员报送资料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对联络员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五、强化责任。市重点工作督查联络员是重点工作督查组与重点工作责任单位保持联络的直接责任人。联络员要充分认识做好联络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联络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认真履行信息沟通和资料报送等工作职责;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工作督查联络员队伍建设,切实加强联络员规范管理,关心支持联络员工作,为联络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联络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六、考核奖惩。市重点工作督查组办公室负责对联络员工作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对联络员资料报送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对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且报送内容丰富详实的给予表扬,成绩突出的在年终考核时作为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有功人员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没有按照要求报送相关资料或迟报虚报漏报瞒报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对责任单位领导及联络员进行通报批评,累计被通报2次的,责令相关责任单位更换联络员,并在年终重点工作考核时扣除一定分值。市重点工作督查联络员制度一、目的意义。建立重点工作督查联络员制度强市重点工作督查组与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工作联系确保督查工作信息渠道畅通和充分对称协调解决重点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二、人员选派。各辖市、区重点工作督查组任部门、市重点工作项目实施单位均须各选配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同志作为重点工作督查联络员向市重点工作督查组报送资料、传递信息、联系工作。三、信息报送。联络员要按照信息对称原则向市重点工作督查组报送情况。必须报送的情况包括重点工作推进落实的最新进展情况、领导检查工作和协调问题情况、市相关职能部门围绕重点工作推进配合服务情况、重点工作督查推进中出现的创新机制、先进事迹、存在问题和相应对策以及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其他重要情况。四、职责要求。联络员报送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及时相关资料况。各类项目进展情况必须于每月6日前报送。对重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最新重大情况3日内报送督查组。联络员报送资料的数量和质量五、强化责任。市重点工作督查联络员是重点工作督查组与重点工作责任单位保持联络的直接责任人。联络员要充分认识做好联络工作的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重点工作督查联络员队伍建设切实加强联络员规范管理关心支持联络员工作为联络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六、考核奖惩。市重点工作督查组办公室负责对联络员工作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对联络员资料报送情况每月通报一次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且报送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没有按照要求报送相关资料或迟报虚报漏报瞒报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对责任单位领导及联络员进行通报批评累计被通报2次的责令相关责任单位更换联络员一定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