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临近刘易斯拐点程漫江[2010-06-25]中国面临刘易斯拐点与人口老龄化的双重挑战刘易斯等人认为,发展中国家存在“传统经济部门”和“现代经济部门”,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是工业部门相对农业部门的扩张过程,农业部门的劳动力向工业部门转移的不同阶段决定了工业企业的边际劳动力成本,并由此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农业部门劳动力大量过剩,现代工业部门可以用最低工资水平获得劳动力无限制供给,工人工资取决于维持生活所需的生活资料价值;第二阶段,传统农业部门中的剩余劳动力被现代工业部门吸收完毕,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才可以解放出更多的劳动力进入工业部门,工业部门只有提高工资才能吸引更多的劳动力,工人工资提高的上限是劳动力在工业部门中的边际生产力;第三阶段,农业和工业的劳动生产率差别消除,城乡保障差别消除,二元经济结构转变为一元经济结构。划分这三个阶段之间的两个拐点分别被称作第一和第二刘易斯拐点。经济结构的变化是在相对长期内完成的,因此刘易斯拐点也不是一个确切的时点或者年份,而是一段时间区间。一般研究者往往从宏观经济结构比率上,例如农业产值占GDP比重、务农人口占就业人口比重、第二产业占GDP比重等,来大致界定刘易斯拐点出现的时间区间。同时,相关劳动政策、立法的实施往往可以做为一些标志性事件。日本、韩国等学者的一般研究认为,日本在1960-1970年间迈过第一个刘易斯转折点,韩国在1980-1990年间迈过第一个刘易斯转折点。从农业产值占GDP比重下滑的斜率来看,日本和韩国都是在15%前后开始出现小幅平坦,10%左右出现短期的停滞,并在5%之后变得非常平坦。从务农人口在就业人口中占比下滑的斜率来看,日本和韩国都是在30-35%前后开始进入刘易斯拐点区间,并在15%之后逐渐稳定。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中国农业产值占GDP比重在2006年就已经下降到11.5%附近,此后几年一直徘徊在这一水平,但务农人口占就业人口比重在2008年仍为39.56%,考虑到农民工就业统计的不完善,我们可以认为中国的实际数字会略低一些,也已经接近了35%附近的水平。从第二产业占GDP比重来看,日本在1961年达到47%之后就开始逐步下降,而韩国在1985年之后接近40%,此后基本稳定,并在1995年之后逐步下降。中国第二产业占GDP比重在2007年占比达到49%,近两年已经呈现逐渐下降趋势。中国大规模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发生在2000年中国加入WTO之后,外出农民工从1997年的3,890万人增加到2005年1.3亿人,占乡村青壮年人口(20-50岁)比重从不到10%提高到40%左右。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等人研究认为,自2004年沿海部分地区发生民工短缺现象以来,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工资增长速度逐步加快,中国在2005年前后开始进入第一刘易斯拐点区间。据其调查统计,2003-2006年,到本村以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工,人均月工资由781元增加到953元,增长22.0%。与上年相比,2004年农民工人均月工资增长2.8%,2005年增长6.5%,2006年增长11.5%,增速逐年加快。可以认为,中国在2005年前后已经进入第一个刘易斯拐点区间。图表1.农业产值在GDP中占比资料来源:CEIC,中银国际研究图表2.从事农业劳动力占全部就业人数比重资料来源:CEIC,中银国际研究图表3.工业占比、出口占比、GDP增速和人均GDP增长变化趋势中国日本韩国工业占GDP比重,%人均GDP(美元)GDP平均增速,%出口占GDP比重,%工业占GDP比重,%人均GDP(美元)GDP平均增速,%出口占GDP比重,%工业占GDP比重,%人均GDP(美元)GDP平均增速,%出口占GDP比重,%196044.992--46.54718.810.716.5156-3.2196535.1971.9-46.49209.410.520.21065.98.3197040.51127.42.646.01,94511.810.826.027910.613.6197545.71765.94.641.74,4484.612.829.36087.626.9198048.21936.610.641.39,0364.413.736.61,6747.032.1198542.929210.89.939.911,1533.114.439.12,3687.832.0199041.33147.919.039.724,4324.810.541.66,1539.728.0199547.260412.323.134.541,8341.59.241.911,4687.828.8200045.99498.623.332.436,7891.011.038.111,3473.638.6200547.71,7159.637.430.535,6271.314.337.717,5514.539.3200848.63,26311.235.030.038,4431.315.037.119,1154.252.9资料来源:CEIC,世界银行,中银国际研究图表4.中国外出农民工情况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银国际研究如果人口年龄结构比较年轻,劳动年龄人口快速增长,人口负担轻,经济生产后有剩余,社会会存在比较高的储蓄率、积累率和投资率,经济增长函数中的劳动力要素和资本积累都可以得到满足,有助于实现较快的经济增速。这种特定的人口结构可以推动经济增长的额外部分,往往被叫做“人口红利”。美国65岁以上人口占比在1970-1975年突破10%进入老龄化社会,当时美国人均GDP达到7,000美元,工业化已完成(第二产业在GDP和就业中占比于1950-1955年达到顶峰而后持续下降),农业在GDP和就业中占比均在4%以下;日本65岁以上人口比重在1985年前后超过10%,当时日本人均GDP超过1.1万美元,工业化也基本完成(第二产业在GDP和就业中占比于1970-1975年达到顶峰而后持续下降),农业在GDP和就业中占比分别为3.2%和9.3%;韩国65岁以上人口占比在2000-2005年达到10%,在此期间人均GDP达到1.5万亿美元,工业化在上世纪90年代初基本完成(第二产业在GDP和就业中占比于1990年前后达到顶峰而后持续下降)。主要工业化国家在人口老龄化到来之前基本完成工业化,实现了二元经济融合。与美国、日本和韩国等发达国家发展历程不同,中国在第二个刘易斯拐点到来之前,已经开始面临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中国65岁以上人口占比在2008年达到9.5%,中国的小学毕业生人数在2000年达到最高点,中学毕业生人数在2006年达到最高点,高校毕业生人数预计在2010年也将达到最高点,此后每年的新增劳动力人数将会逐年下滑。也就是说,中国在迈过第一个刘易斯拐点之后,仅有10年左右的人口红利时期,可以利用宽松的储蓄和人力资本环境来实现产业技术升级。到2010年末,中国人均GDP刚刚超过4,000美元,但人口中位年龄将达到34.2岁,而日本人口中位年龄在1985年达到35.1岁时人均GDP1.1万美元,韩国与中国的人口中位年龄相仿,但是他们的人均GDP已经接近2万美元。按照目前各产业增加值增速和劳动力转移、增长速度,到2015年农业在中国GDP和就业中占比仍然达到8%和30%左右。诚然,中国存在人口基数大、地区发展不均衡的自身特点,仍然可以通过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地区带动中西部发展的方式来延续增长。但面对未富先老的困境,中国需要加快城市化进程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图表5.65岁以上人口在人群中占比资料来源:联合国(WorldPopulationProspects:The2008Revision),中银国际研究刘易斯拐点后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1劳资矛盾与劳动立法下推动工资水平上涨在日本和韩国工业快速发展到一定阶段,都出现过贫富差距扩大的现象,并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随着刘易斯拐点的临近,日本和韩国政府都曾经陆续推行一系列的劳动立法,通过在社会最低工资、劳动保障、社会医疗等方面立法,用法律强制方式推动劳动者收入状况的改善,减缓社会贫富差距。日本在1959年推出最低工资法,在1960年开始推行全覆盖式的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全民医疗和全民年金,设立农业基本法和中小企业基本法来扶持弱势企业,企业也逐渐开始实行年功序列制来防止熟练工人的跳槽,并于70年开始推行职业训练基本计划。韩国在全斗焕总统时期(1981-1987)进入工业化成熟期,在1985年之后开始逐步推行此前已经进行立法的全民医疗保险、国民年金和最低工资制等三项措施,注重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日本与韩国的福利保障制度类似,政府投入较少,社会保障制度侧重于由社团来承担保障责任,大企业保障体系完善,并成为保障其成员利益的最后单位。近年来,中国城乡差距的存在导致全社会的贫富差距持续扩大,世界银行测算中国的基尼系数在2009年已经达到0.47,社会群体性事件也时有发生。2007年6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议通过并颁布新《劳动法》,2008年1月1日起实行。2010年以来,江苏、浙江、上海、北京陆续提高社会最低工资,提高幅度都在10%以上,部分省份超过20%,为2005年以来又一次大范围的调整;近两个月来,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官方媒体关于收入分配改革的社论不断深入;6月份,在中国雇用80万工人的富士康在珠三角地区将基层工人工资上调66%;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历时六年修改完善的《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也有望于年内出台,这个标志性文件将类似于日本60年代推行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在经过了刘易斯拐点之后,中国的低端劳动力工资将进入快速上涨时期。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在今年两会上的提议,未来几年中国应建立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支付的保障机制和工资的集体协商机制;要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使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能够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40-50%的水平。目前全国主要省份平均最低工资标准(高低档平均)在630元/月,而社会平均工资在2,60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到社会平均工资的四分之一。假定中国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全国总工会提出的建议目标,那么未来五年最低工资标准增长需要超越平均工资的增速,平均每年需要额外提高11%左右。同时,目前社会保险对中低收入者尤其是农民工覆盖率仍然较低,2009年雇主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比例分别只有7.6%和12.2%。未来五年中国将加快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覆盖率有望较快提高,而社会保险费率(社会保险费占劳动工资比例)的目标水平估计在30%左右,这将明显提高企业的劳工成本。图表6.主要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与社会平均工资资料来源:CEIC,中银国际研究经过社会立法的推动,在刘易斯拐点之后,劳动者在社会生产分配中获得比重迅速上升。从劳动报酬占GDP比重来看:日本从1961年的44%提高到1966年的47.6%,到1975年最高达到58.5%;韩国从1981年的38%提高到1983年的39.9%,并到1991年提高到45.9%。从制造业工资支出来看,日本整体制造业中工资成本占销售收入比重从1960年的11%提高到1975年的14.7%,其中劳动力密集型的服装业工资占比从1960年的13%提高到1975年的22%。韩国整体制造业的工资成本占销售收入比重从1981年的9.8%提高到1991年的14%。过去一段时间,在工业化加速的进程中,中国劳动报酬占GDP比重呈现持续下降的局面,从2000年51.8%下滑到2008年的46.7%,2005年以来,工资总额占工业企业销售收入也持续在5%以下,即使考虑到社会保险费和其他劳务支出(合计约占工资基数的40%),劳动成本占销售收入比重也只不到7%。从这两项指标来看,中国劳动者报酬在收入中占比目前都处于较低水平。我们预计,在“十二五”期间,劳动成本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将提高到10%以上,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也会提高到50%以上。如果“十二五”期间年均GDP增速为8%,则劳动者报酬的年均增速应该达到10.6%。图表7.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资料来源:CE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