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史试题答案要点二、简述1、章太炎的“俱分进化”是怎样的一种观点?章太炎写了一篇文章,叫《俱分进化论》,意思是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从道德上讲,善进化,恶也进化,即是善恶俱进。章太炎观察资本主义社会,科学技术发达,知识丰富,物质生产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但是,贫富悬殊,道德败坏,人们更加痛苦,人与人之间虚伪奸诈,诲淫诲盗,穷奢极欲,帝国主义侵略殖民地,号称“文明”,实际上进行着兽性的屠杀,因此,他得出了善恶俱分进化的结论。当然,他没有探讨其社会根源和阶级根源,仅从种子、我慢、好胜的心理去解释则是陷入了唯心主义的泥潭。2、简述儒家与墨家的主要差异。孔子思想是某些氏族贵族社会性格的表现,孔子对“周礼”的态度,反映了对早期奴隶制的氏族统治体系和这种体系所保留的原始礼仪的维护。孔子思想的主要范畴是“仁”而非“礼”。“仁”的这一要素,对个体提出了社会性的义务和要求,它把人(其当时的具体内容是氏族贵族)与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交往作为人性的本质和“仁”的重要标准。“仁学思想”在外在方面突出了原始氏族体制中所具有的民主性和人道主义。孔子的政治经济主张是既竭力维护氏族统治体系的上下尊卑的等级秩序,又强调这个体制所仍然留存的原始民主和原始人道主义,坚决反对过分的、残暴的赤裸裸的压迫与剥削。墨子具有小生产劳动者思想代表的特征,墨子思想的基础和出发点,概括起来,似乎可说是强调劳动特别是物质生产的劳动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亦即对所谓“力”“强”的强调。墨子并不反对“劳心”与“劳力”、统治与被统治的“分工”,而且还特别强调要“尚贤使能”来治理天下,认为“尚贤”是“为政之本”。这里与孔孟的区别是;第一,孔孟虽讲举贤,但基本是限制在和服从于尊尊亲亲的氏族血缘传统范围内,反映着上层贵族们的利益;墨子的“尚贤”则是要打破这种传统,认为应该不管出身贵贱、血缘远近,唯贤是“尚”第二,孔孟举贤是为了修礼乐行仁义,然后才天下太平,百姓富庶;墨子则首先和直接强调百姓的食饱衣暖,作为“为政之本”的“尚贤”。是直接服务于物质生产以满足人民生存需要这个总目标的。至于其它的一切如礼乐等等,都是次要的何应直接从属于这个根本目标而不应违反它的。墨子最著名的兼爱说便是现实功利为根基的,即所谓“兼相爱,交相利”,这正是小生产劳动者的交换关系观念的扩大化。同样讲爱,它与儒家把“爱”建立在亲子血缘关系的心理基础又根本不同。第一,儒家的“爱”是无条件的、超功利的;墨家的“爱”是由条件而以现实的物质功利为根基的。它不是出自内在心理的“仁”,而是来于外在互利的“义”。第二、由于儒家从亲子血缘和心理原则出发,于是强调“爱又差等”,由近及远;墨子的“兼爱”是以“交相利”出发,所以不主张甚至反对爱有差等。3、什么叫做“无为而无不为”?“无为”的意义,实际上并不是完全无所作为,它只是要为得少一些,不要违反自然地任意地为。为,也像别的许多事物一样。一个人若是为得太多,就变得有害无益。况且为的目的,是把某件事情做好。如果为得过多,这件事情就做得过火了,其结果比完全没有做可能还要坏。(人为、任意,都与自然、自发相反。顺应自然规律从而无所不为。)4、简述“孔颜乐处”的思想。所谓孔颜乐处,最早由孔夫子表述出来。《论语》雍也篇中,孔子感叹说: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孔子也曾自己描述自己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在这里孔子从其弟子颜回和他自己的生活状态中,抽象出了一种人生境界,在这种境界底下,尽管物质生活简单,但精神生活中仍有一种愉悦的享受,这种人生的境界就是孔颜乐处。5、简述孟子的性善论与仁义观。性善论:孟子对于性善论的最用力的论证,是通过人的心理活动来证明的。孟子认为,性善可以通过每一个人都具有的普遍的心理活动加以验证。既然这种心理活动是普遍的,因此性善就是有根据的,是出于人的本性、天性的,孟子称之为“良知”、“良能”。恻隐和羞恶是人的一种心理常态,孟子说“人皆有之”,即认为这种心理常态是人人具有的,无一例外,以此是带有普遍性的。普遍存在的,也就是天然所固有的。无一人能够例外,非个人能力所及,于是就成为一种绝对,一种极致。所以孟子说性善“人皆有之”,又说“我固有之”。孟子认为,这种人心所固有的心理常态就是仁义的萌芽之所,是仁义礼智的本原。孟子认为,虽然人的本性是善的,但是每一个人的作为都有善有不善,并非可以不加努力完全自动地依据本性去行善。遵守性善的人,就是顺受其正,就得天之助,得人之心,就是正命,就得以成功。不遵守性善的,就不得天助,不得人心,就非正命,就要逆天而亡。有行之者,有不行之者,孟子学说最后的关键是聚焦在“取舍”一点上。所以孟子说:“求则得之,舍则失之”(《孟子·告子上》。),强调一个“求”字。孔子重“仁”,孟子重“义”。“仁”与“义”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二者在内涵上却是可以合为一体,重合为一的。“仁”具体化就是“礼”,遵“礼”而行就是“义”。《孟子·尽心上》:“亲亲,仁也;敬长,义也。”“仁”与“义”的差别,不在于概念的内涵不同,而在于理论与实践的不同。“仁”是名词性的,是理论上的、本体的、静止的。“义”则具有行为和实践的含义,是动词性的一个概念。《孟子·公孙丑上》:“夫仁,天之尊爵也,人之安宅也。”又《孟子·离娄上》:“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又《孟子·尽心上》:“居恶在?仁是也。路恶在?义是也。”“仁”是一个原则,一个标准。“义”是有所作为,有所取舍,以达到这个原则和标准。所以孟子说“仁”是“居”,是“宅”,而称“义”为“路”。依“仁”而行,有所由,有所取舍,就是“义”。所以“义”是一个带有实践性倾向的概念。在孟子当时,关于“仁”、“义”这两个概念,诸家已有争论。《管子·戒》说:“仁从中出,义由外作。”告子也持此说,认为:“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孟子·告子上》)。以仁为内,以义为外,即以仁为本性和本体的,以义为非本性和非本体的。其目的有可能是为了否定作为本体的“义”的概念,但从中仍然可以看出《管子·戒》与告子强调“义”的外在实践性的合理倾向。《孟子·告子上》说:“孟季子问公都子曰:‘何以谓义内也?’曰:‘行吾敬,故谓之内也。’”孟子坚持认为“义”与“仁”没有内外之分,反对“义”为外,而强调“义”出于天,出于普遍心理。但孟子说“义”是“行吾敬”,“敬”就是“仁”,“行吾敬”就是“行仁”,对于“义”的实践特点是明白承认的。“义”的关键问题在于取舍一点,孟子提出性善说的目的也是要归结于取舍的选择。6、简述孟子“四端”学说。孟子提出大量论证,来支持性善说,指出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是人之四端。一切人的本性中都有此“四端”,若充分扩充,就变成四种“常德”,即儒家极其强调的仁、义、礼、智。这些德,若不受外部环境的阻碍,就会从内部自然发展(即扩充),有如种子自己长成树,蓓蕾自己长成花。这也就是孟子同告子争论的根本之点。告子认为人性本身无善无不善,因此道德是从外面人为地加上的东西,即所谓“义,外也”。人之所以异于禽兽,就在于有此“四端”。7、简述老子与庄子道论的异同老子首先从抽象的哲学意义把“道”规定为万物的本体。庄子继承发挥老子思想,以“道”为宇宙的本体。“道”的特征在于自自然然,毫不造作。所以它在一切之上又在一切之中,这正是人所应该崇拜学习的。一切事物都是生死始终的,都局限在一定具体的时空范围内。只有这个“道”是超越这一切的。它无始终,无生死,无喜怒,无爱恶。它表现为万物的自生自化,它自身也就在这万物之中。这一点双方一致。;老子讲“反者,道之动”,“无为”,庄子的“道”论,即庄子的本体论哲学。庄子讲的“道”并不是自然本体,而是人的本体。他把人作为本体提到宇宙高度来论说,也就是说,它提出的是人的本体存在与宇宙自然存在的同一性。在庄子看来,这个人的本体存在,由于摆脱了一切“物役”从而获得了绝对自由,所以它是无限的。庄子要求人必须仿效自然事物,既无知识又无愿欲、任凭那无目的而又合规律的客观过程运行,庄子认为这样才合乎“道”。表面上庄老并称,老子讲权术、重理智,确乎不动情感;庄子则道是无情却有情,外表上讲了许多超冷酷的话,实际上却深深地透露出对人生、生命、感情的眷恋和爱护。这正是庄子的特色之一,他似乎看透了人生和生死,但终于并没有舍弃和否定它。8、庄子“自然”“无为”思想评述无为,是用天下之道。有为,是为天下用之道。君主存在的理由是统治全天下,所以他的功能和职责是自己无为,而命令别人替他为。换句话说,他的统治方法是以无为用天下。臣子的功能和职责,则是接受命令,遵命而为。换句话说,臣子的功用是以有为为天下用。君主一定要这样,因为他万一考虑某件事,这就意味着别的事他没有考虑,可是他的功能和职责是考虑他治下的“一切”事。所以解决的办法,只有让他不自虑,不自说,不自为,但是命令别人替他虑,替他说,替他为。用这种方法,他无为,而无不为。9、荀子对礼义和人性的看法荀子或被视为法家,或曰儒法过渡人物,。然而按传统说法他是儒家。“礼”是荀学的核心观念。“礼”被认为是清醒理知的历史产物。即把作为社会等级秩序,统治法规的“礼”溯源和归结为人群维持生存所必需。荀子看来没“礼”起于人群之间的分享,只有这样才能免于无秩序的争夺。可见,第一,人必须生存在群体之中。第二,既然如此,如果没有一定的规矩尺度来确定各种等差制度,这个群体也就无法维持,而这就是“礼”。通过追溯“礼”的起源及其服务于人群秩序的需要,从而认为人必须努力学习,自觉地用社会规范法度来约束和改造自己,利用和支配自然。从现实的群体秩序出发,荀子才有性恶论。荀子说“性恶”,是说人必须自觉地用现实社会的秩序规范来努力改造自己,所以说“其善者,伪也”,是控制、节制、改变自己内在自然性(动物性)的结果。10、荀子的哲学思想简述。自然观关于天人关系问题,荀子提出“明于天人之分”的辩证观点。主张不以主观意志代替客观职能,强调“天行有常”的规律性,反对背道而妄行的主观唯心论;另一方面,又强调“制天命而用之”的能动性,反对自然命定论。使自然无为与人道有为在较高的理论思维水平上得到统一。认识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知识和能力只有在主观符合客观的前提下才能实现。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在认识过程中充分发挥“天官”(感觉器官)和“天君”(思维器官)的作用。这种认识上的辩证方法以感性认识为基础,但又克服了狭隘经验论的局限性,强调理性思维的能动作用。人性改造论通过对人性问题的探讨,荀子进一步指出,人的主观能动性还表现为“化性而起伪”,改造主观世界。他把人们基于生理机能而产生的对物质生活的欲求归之于与生俱来的自然本性,把为了调节这一欲求而必须具备的道德意识归之于后天人为的社会规范(伪)。荀子认为人的自然本性可以改造变化,道德规范是人为创造的结果。性恶论:荀子性恶论中的“性”,是指人的本性是人生来就有的,而在性恶篇里也提到一个“伪”字,伪,即人为。是指人的社会道德之性。而性恶指的是生理自然之性膨胀的结果,荀子严格区分人的自然生理之性与人的社会道德之性。他认为性恶应该是包括两方面的意思:人的感官官能能力、官能所能发生的欲望。性恶是与生俱来的,而伪是后天环境的影响。因性恶,所以必须有礼法约束,必然有刑罚规束,11、如何评价韩非子“法、术、势”相结合的思想?“法”,指法律,法制;“术”,指办事、用人的方法和艺术;“势”,指权力,权威也就是政治手腕。韩非认为,这三者都是不可缺少的。明主像天,因为他依法行事,公正无私。明主又像鬼,因为他有用人之术,用了人,人还不知道是怎么用的。这是术的妙用。他还有权威、极力以加强他的命令的力量。这是势的作用。这三者“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法家提出了新的治国之道,第一个必要的步骤是立法。通过这些法,告诉百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法一经公布,君主就必须明察百姓的行为。因为他有势,可以惩罚违法的人,奖赏守法的人。这样办,就能够成功地统治百姓,不论有多少百姓都行。君主就这样用法用势治民。他不需要有特殊才能和高尚道德,也不需要像儒家主张的那样,自己作出榜样,或是通过个人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