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台公司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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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关于平台公司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柳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投融资体制改革)一、实施意义目前,各平台公司呈现出资产负债率高企、大量债务积累、缺乏稳定充足的现金流量、财政资金难以及时足够支付债务、法人治理不健全、资产经营能力差、优秀人才缺乏、资产结构不合理、还贷资金不足、抵押物短缺、融资渠道窄等一系列突出问题,已严重阻碍平台公司继续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任务,影响了城市发展,对投融资体制进行改革非常必要。为推进平台公司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建立稳固、统一、高效、规范的投融资平台,有效解决制约平台公司健康发展的因素,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二、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推进平台公司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立项目良性循环运行机制,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三、工作任务指导平台公司进一步理顺投融资体制,加强投资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效率,盘活企业资产,改善企业资产负债水平,着力提升企业的造血机能,增强企业融资能力。三、组织领导-2-成立平台公司投融资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国资委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和各平台公司一把手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国资委各科室科长和平台公司投融资部门经理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规划发展科。四、改革思路(一)深化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1)进一步改革投融资体制,培植政府投资主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真正建立起“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社会投资增长机制,运用多种融资手段,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型投融资体制。(2)完善投融资政策,严格界定政府投资范围,使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社会领域和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完善科学决策程序,建立政府投资决策咨询评估制度,实现政府投资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3)加强投资监督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和权力制衡机制,加强项目跟踪协调管理,完善稽查制度。(二)加强投资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效率针对平台公司承担了大量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存在项目多、管理幅度大、投资量大、资金要求急、工期紧、征地拆迁难度大、审批部门多、融资渠道窄、管理人员少等众多现实问题。重点在以下方面加强项目管理:(1)各平台公司应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做好各个项目的立项、规划、用地、选址、功能规模、筹资、人员安排、招商引资、环评、收益评估等工作,做好项目可行-3-性报告,加强与规划、国土、发改、县区等政府部门密切衔接互动。各个项目应在条件成熟后才能开工建设。(2)各平台公司应加强在建工程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项目招标、进度安排、资金拨付、合同签订、施工管理、验收等工作,做好各个项目建设单位协调沟通,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率,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加强项目建设管理,降低工程损失或不必要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和协调,统筹安排项目拆迁、补偿、回建、安置等衔接工作,降低拆迁、补偿、安置成本,缩短安置过渡期限,减少安置过度费支出。(3)各平台公司应做好峻工工程的验收结算工作。应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联系,做好资料验收准备工作,处理好政府性工程的结算和移交问题,各平台公司应在工程项目结束后做好项目的总结工作,从资金筹措、工程管理、建设规模、征地拆迁、效益、人员管理等多方面进行总结。(4)各平台公司应加强项目间的协调管理。由于各平台公司承担的工程项目多,结合各工程项目的规模、工期等因素,应重点在资金调度、人员安排、进度管理、施工单位管理等方面进行合理安排,确保各工程项目都能顺利完成。(三)着力提升企业的造血机能,形成“借—还——再借”良性循环的融资环境平台公司都存在造血机能不强、经营性收入少、银行贷款多、抵押物少、负债率高、还款急、融资不畅等问题,导致继续融资困难的处境,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为使平台公司有能力继续承担政府下达-4-的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和形成可持续健康发展能力,应重点解决平台公司造血机能问题,为此,从以下几方面提升企业造血功能:(1)对现有经营资产进行专业化经营,提高经营收益。各平台公司应对具有收益的资产进行摸底,转变经营观念,从“重建设、轻经营”转变为“建设经营并重”,对经营性资产实行专业化经营管理,增加企业现金流量。(2)继续注入资产,增加可抵押物,降低资产负债率。进一步整合柳州市现有国有资源,加大有效资产划转注入力度,将更多的可用于抵押或开发的房产、土地、收费权、许可权等优质资产注入到平台公司,不断壮大平台公司资产规模,以提高公司的融资规模。(3)平台公司应积极开拓经营性项目建设,改变过去平台公司以公益性项目为主的经营模式。积极寻找能发挥企业自身优势且能带来经营收益的项目,同时,提高企业市场运营能力,培养一批适合市场竞争的人才,积累市场竞争经验。(四)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融资人才培训,提高融资能力各平台公司应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改变过于依赖于银行抵押贷款,积极寻求企业债券、中期票据、信托产品、IPO、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资产证券化、登陆资本、财务投资者、BT(即“建设-经营-转让”)、BOT(即“建设-经营-转让”)、IOT(即“投资一运营一移交”)、BOO(即“建设一拥有一运营”)、BLT(即“建设一租赁一移交”)等多种融资模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到公共基础设施中投资运营中来。搭建起平台公司与金融机构沟通长效机制,经常邀请金融机构与平台公司的沟通交流,加大对融资人才的培训,-5-丰富融资人才对各种融资模式的操作经验。(五)统筹考虑工程项目,建立科学的政府投资项目运作机制完善现有的政府项目建设模式,改变现有投资项目权责利不清的现状,逐步完善现有“发改委管项目下达——企业负责项目建设——财政回购”项目建设模式,在项目下达时应统筹考虑项目建设规模、企业建设能力和财政支付能力等,防止企业投资任务过重且财政无力支付时把风险积累在企业,造成企业投融资恶性循环。(六)创新工程项目建设模式,提高项目收支平衡能力道路、桥梁、学校等公益性项目建设后势必将大大提高项目周边土地、房产的价值,为减轻财政回购压力和使企业享受到土地增值利益,在建设项目立项规划时,将建设项目周边一定范围的土地一并收储进入项目范围内,平台公司在完成项目建设的同时或之后,对项目周边的土地进行商业开发,尽量使单个公益性项目能做到自身收益平衡。以增加平台公司的优质经营性资产,增加现金流量,提高企业信用等级,获得开发经营收入,弥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减轻政府财政偿债压力,促使公益性项目建设走上良性循环道路。(七)实行项目分类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在确定年度项目时,对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对不同性质的建设项目实行不同的管理和运作办法。对纯公益性项目,仍然采用代建制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设计、概算建设,防止边施工边修改和突破预算,建设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对半公益性项目,可以参照代建制管理办法,但给予平台公司一定自主权,政府财政把应给予的补贴及时足-6-额拨付公司,其余部分由平台公司筹集以自求收支平衡;对盈利性项目,应按照市场化运作,政府只确定项目建设大的原则,由公司自主决策。(八)设立“政府偿债资金池”,建立合理、匹配的政府财政偿债机制为建立项目投融资良性循环运行机制,应建立“负债有度、总债有数、用债有方、偿债有钱、管债有规、举债有责”的科学、规范、合理及切实可行的债务管理模式,为防止财政回购资金还款时间和规模不确定性,建立稳定增长的“政府债务偿债资金池”,以保证项目回购时有足够资金支付到期本息,减轻到期债务支付压力。一是将路桥收费、污水处理费、土地出让金、土地整理等非税(基金)收入,属于市本级财政可用部分,每年划入“政府偿债资金池”;二是每年从一般预算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补充到“政府偿债资金池”;三是“政府偿债资金池”规模,既要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又要考虑偿债的实际需要,政府在确定需要财政回购的项目时应考虑到政府偿债资金池的还债能力,及时补充资金池;四是平台公司一旦有到期应由财政兜底偿还的债务,财政能够及时从“政府偿债资金池”中拨付。变消极风险防范为积极风险防范,做到未雨绸缪,实现债务偿还动态平衡机制。(九)大力推进项目市场化运作,拓宽项目建设资金多元化筹集渠道,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参与城建项目建设(1)发行政府城建项目信托理财产品。针对那些资金充裕又想实现资金增值的机构投资者、大型企业、个人、财务投资者、基金公司-7-等,只追求资金有稳定可靠的回报率而对城建项目不感兴趣的投资者,政府可以考虑把城建项目分类打包对外发行信托产品,根据项目性质和建设期限发行不同期限不同回报率的信托理财产品,向社会筹集资金。(2)积极推行BT、BOT等模式。对主要由财政资金偿还债务的公益性或半公益性项目应多采用BT、BOT等模式。组织规划、建设、发改、国土、财政等部门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对城建项目进行规划定点,详细列出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期限、财政回购期限、资本回报率、工程建设费用等指标,公开、透明地向全社会以招投标形式选择最优投资者,特别是要吸引既有工程建设经验又资金雄厚的国内外优秀的施工企业。(3)创新项目规划设计模式,积极引入市场化机制。在规划城建项目时应转变传统的单一政府主导的总体规划理念,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体制要求的总体规划思路,尽可能地由单一公益性功能模式向公益性与经营性混合功能型模式转化。(十)创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根据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性质不同,分别建立经营性、半公益性、公益性的投融资体制,从而实现投融资主体多元化和投融资方式多样化。(1)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对有投资收益、竞争性强、适于市场化投资和经营的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政府投资可以完全退出这些领域。通过制定政策、优化软环境,最大限度地创造条件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加大项目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外资和民资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比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领域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2)建立政府主导-8-下的以企业为主体的半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对有投资收益、公众利益关切度高、垄断性强、由政府定价、不能完全市场化经营的半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如城市水电气、公交等,政府投资可以有条件地退出或部分退出这些领域,推行特许经营制度,根据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和规范程序,向社会公开选择投资者和经营者,由社会私人资本投资经营或者由政府授权国有独资公司与社会私人资本合资合作经营这些领域,还可以设立由社会公众投资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基金投资建设半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领域。(3)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对纯公益性的、没有投资收益的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主要产生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如公共绿地、学校、防洪设施等,这些领域应由公共财政投资。政府在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不论是资金筹集还是投资方向安排都应占居主体地位。应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市国资委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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