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和岁儿童保健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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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管理要求二、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绩效考核要求三、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工作进度季报表及日常考核评分表四、问题及建议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管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开展。一、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管理要求(一)0-6岁儿童保健项目管理规范1.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在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地区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3.婴幼儿健康管理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偏远地区可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有条件的地区或体弱儿,建议结合儿童预防接种时间增加随访次数。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集体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5.健康问题处理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高鄂弓、诞生牙)、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应及时转诊。1.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1)孕12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二)孕产妇保健项目管理规范(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3)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4)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2.孕中期健康管理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血红蛋白、尿蛋白检测)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孕妇。(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3)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3.孕晚期健康管理(1)督促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随访。实验室常规进行血红蛋白、尿蛋白检测。(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3)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随访中若发现有意外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4.产后访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1)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2)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3)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4)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5.产后42天健康检查(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3)对产妇应进行性保健、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二、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绩效考核要求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绩效考核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卫办〔2014〕26号)要求进行。(一)考核对象:各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以及其他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相关机构。(二)考核方式:建立自治区对市、市对县(市、区)、县(市、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考评体系。自治区对各市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给合的方式;每季开展一次日常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年终考核。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季度对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考核1次,每年考核不少于4次;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半年对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考核1次,每年考核不少于2次;年终自治区卫生厅采取抽查的方式组织进行年终考核。1.日常考核。(1)建立日常分级分类考核工作制度。具体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月根据绩效考核指标细则自查自评;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或其它医疗机构,每季度对所有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上报所在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或其它医疗机构每季度对各县(市、区)进行重点抽样复核,并将考核情况上报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卫生厅根据情况抽取5%左右县(市、区)进行现场抽查。(2)建立信息网络系统与报表资料审核制度。负责项目管理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每季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日常考核结果及得分上报到自治区卫生厅,经处室审核后报送自治区卫生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结合市级和自治区的抽查结果,每季定期向各市、县(市、区)通报。2.年终考核。年终考核以各市自查为主、自治区现场核查为辅,由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联合组织,并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一年项目考核工作。在各市自查的基础上,随机抽取20%的县(市、区),每县(市、区)随机抽查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现场复核。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关键步骤分值评分细则1.建立儿童保健手册规范建立儿童保健手册为0~6岁婴幼儿建立《广西儿童保健手册》,并将信息录入《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儿童电子健康档案。15抽查10份儿童保健手册,一份不合格扣1分;核对《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未录入信息系统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一份扣1分,扣完为止。(三)0-6岁儿童保健项目绩效考核标准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关键步骤分值评分细则2.开展新生儿访视(1)按要求开展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且记录完整、真实现场查看儿童健康管理相关记录的完整性;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重点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等。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其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指导母乳喂养。新生儿访视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15抽查10份《儿童保健手册》,结合《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或电话回访核查项目的完整性、真实性。每1例新生儿家庭访视不真实扣2分。每1例信息记录和录入不合格(漏项+错项≥4项)扣1分;漏项+错项<4项的,每例扣0.5分,扣完为止。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关键步骤分值评分细则2.开展新生儿访视(2)新生儿访视率达到90%以上新生儿访视率达到90%以上。新生儿访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15通过《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和妇幼相关报表测算,新生儿访视率≥90%,得15分;新生儿访视率<90%,得分=(新生儿访视率/90%)×15分;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关键步骤分值评分细则3.开展儿童健康管理(1)按要求规范开展儿童健康管理,且记录完整、真实现场查看儿童健康管理相关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4、5、6每年1次。要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6-8月、18月、30月龄分别进行一次血常规;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4-6岁常规进行血常规检测和视力筛查。儿童健康管理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25现场随机抽查10份《儿童保健手册》,结合《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或电话回访核查项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每1例儿童健康体检不真实扣2分;未按规定时间和次数进行体检每例扣1分;记录和录入不合格(漏项+错项≥4项)扣1分;漏项+错项<4项的每例扣0.5分,扣完为止。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关键步骤分值评分细则3.开展儿童健康管理(2)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85%以上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85%以上。儿童健康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15通过《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和妇幼相关报表测算,儿童健康管理率≥85%,得15分;儿童健康管理率<85%,得分=(儿童健康管理率/85%)×15分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关键步骤分值评分细则3.开展儿童健康管理(3)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75%以上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75%以上。儿童系统管理率=年度辖区中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15通过《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和妇幼相关报表测算,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75%以上得15分;儿童系统管理率<75%,得分=(儿童系统管理率/75%)×15分总分100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关键步骤分值评分细则1.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规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在孕12周前,孕妇首次产前检查时为孕妇建立《广西孕产妇保健手册》。并将信息录入《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孕产妇电子健康档案。15抽查10份《孕产妇保健手册》,一份不合格扣1分,一份未在12周内扣1分;核对《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一份未录入信息系统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扣1分,扣完为止。(四)孕产妇保健项目管理绩效考核要点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关键步骤分值评分细则2.孕早期健康管理(1)按要求规范开展孕早期健康管理,且记录完整、真实孕早期健康管理要在孕12周前建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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