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临时用电标准化(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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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第二部分:临时用电工程的基本知识第一部分:触电伤害事故案例分析第三部分:标准化管理的技术要点第四部分:施工临时用电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五部分:提高管理水平及应消除的几个错误做法和建议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一、触电伤害事故案例分析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案例一•某工程桩机拆除吊装作业高压电伤害事故•案例经过:•2008年6月某日18:40时,某地基工程专业分包公司在组织施工完毕的水泥搅拌桩机拆除吊装时,实施作业的25t汽车吊车吊臂侵入邻近的10KV高压线安全范围内,辅助工徐×和另一名辅工牵引汽车吊钢丝绳两头向桩机移位用滚筒管方向走去,钢丝绳在靠近吊物上方10KV高压线过程时,突然遭电伤害,造成一死(徐×)一伤事故。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直接原因:•25吨汽车吊吊车司机伏××在没有按照起重吊装操作规程及施工用电规定在高压线下方进行操作,汽车吊钢丝绳在靠近吊物上方10KV高压线过程中,引起高压线放电,造成牵引钢丝绳的操作人员电伤害。•间接原因:•1、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擅自临时租用社会起重机,无任何手续。事发后,肇事司机和车辆逃逸。•2、使用的汽车吊未提供任何检测等资料,及人员的岗位证书,现场无专人指挥,挂钩工及死者皆无特殊工种上岗证。•3、总包单位及监理单位对事故现场作业情况及机械进场情况不掌握且缺乏控制,也未制定高压线下作业的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办理管线监护手续,未在现场设置安全警示,并落实现场监控措施。•4、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差。死者进入新工地仅3天,无任何书面教育培训及交底记录;未对吊车司机进行安全交底。•5、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形式不明,存在以包代管现象。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忠告:汽车吊租赁市场的现状复杂,大家应禁止租用“墙头电话”类型的汽车吊;同时,起重吊车存在检测资料、人员证书伪造、申报资料与现场吊机不符等现象也较多。•安全常识:在高压输电线和高压配电装置周围存在着强大的电场,处在此电场内的导体会因静电感应作用而出现感应电压,当人们触及这些带有感应电压的物体时,就会有感应电注通过人体流向大地而使人受到电伤害。所以,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案例二保龙高速公路隧道工程触电死亡事故事故简介2007年9月5日,云南第二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保龙项目经理部字利华劳务施工队吴会银施工组,在芭蕉林河隧道口便道上挪动移动式钢管脚手架操作平台,发生高压触电事故,导致民工3人死亡,4人受伤。事故发生过程2007年9月5日16时55分,保龙项目经理部,字利华劳务施工队吴会银施工组在芭蕉林河隧道口便道上挪动移动式钢管脚手架操作平台,在即将出隧道口(K559+280附近)的地方,钢管脚手架操作平台与施工专用高压电线发生触电事故,现场导致民工3人死亡,4人受伤。事故原因分析1、钢管脚手架操作平台与施工专用高压电线发生触电事故,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施工项目经理部对工人安全生产教育不够,致使工人安全生产意识不强,防范安全风险能力差。3、字利华劳务队工作人员存在明显疏忽大意、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力,对安全责任重视不够。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事故结论与教训这起事故的发生,是施工人员违章操作、冒险作业和工头违章指挥而引起的。这反映出建设单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同时施工单位对工人安全生产教育不够。在这起事故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要负监督管理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事故预防对策1、项目部要加强对施工人员岗前安全教育。2、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规、违章操作。3、将安全责任层层加以落实,并加强日常安全隐患的检查,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案例三•某公路工程触电死亡事故•案例经过:•2009年某日18时55分左右,某公路项目部桥梁段作业队工人在防撞墙模板施工过程中,因一个钢筋影响了模板封头板的安装。就随手拿起焊枪,准备用焊枪把碍事的钢筋吹断,当他拿起焊枪时,哎呀叫了一声,人就到地,口吐白沫,现场工人立即拨打120,经120抢救无效死亡。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主要原因:•开关箱PE线与配电箱相线连接,且电焊机二次侧接地回线利用钢筋架作为焊机接地回线,钢筋架与钢筋接触不良,没有使用焊接作业个人防护用品手握电焊钳,身体触到钢筋架引起触电,是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次要原因:•1、总包公司未切实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防撞墙支模施工方案,未对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且未对施工现场有效监管。•2、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薄弱,未对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现场管理不力,无证人员进行电工和焊工作业,且使用了存在安全隐患的电焊设备。•3、监理未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对相关资质和资格缺乏审查,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不力。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案例四•电工检修人员触电伤害死亡事故•事故经过:•某公路改建工程潘石港桥工程由某公司承接。2011年8月14日15点30分左右,因该工地上一处移动临时用电电箱没电,该公司职工刘明贵和陈洪坤到该工地电杆上的一表箱进行检查。刘明贵走到电杆附近时,不慎踩到积水坑,遭电击,突然仰面倒在积水坑。陈洪坤见状就去拉刘明贵也被电击。刘明贵当场死亡。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1、临时架空线一根相线破损,相线和横担及电杆拉线至地面钢管连接,导致电杆附近积水坑带电。•2、**公司电工杨见喜在装接临时用电设施过程中,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电杆拉线如从导线之间穿过,应在高于地面2.5米处装设拉线绝缘子”的规定。这是本起事故直接原因,也是主要原因。•(二)间接原因•1、**公司缺乏对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和安全监管,没有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2、**公司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导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3、导致导线破损的原因是该导线破损处长期受较强外力磨损。•综上所述,本起事故主要由于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引发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案例五•2007年9月15日,在由×××工程公司总承包、×××工程公司专业分包,×××工程公司劳务分包的××深基坑地下连续墙项目工地,×××工程公司专业分包项目负责人×××带领施工人员正在进行施工作业。11:00左右,该负责人得知本项目的基坑底部、距西侧地下连续墙1米处漏水严重,就带领5人前往漏水处,准备进行补漏施工。12:00左右,见电焊工仍未到场,未穿戴电焊防护用品的该负责人情急之下就接过从上面传下来的龙头线准备开始焊接,接过龙头线时喊了一声随即倒地,在旁工作的2名工人在采取急救措施无效后将其抬出基坑,并送医院救治。《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确认为来院死亡。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原因分析:•直接原因•(1)死者无电焊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从事电焊作业。•(2)事故发生时,死者使用的交流弧焊机空载二次降压保护器已失效,电气安全性能不合格。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二、施工现场触电死亡事故的规律1、与施工季节有关:一年中第3季度触电事故较多。(1)雨水较多,天气潮湿,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性能降低。(2)天气潮热,人体多汗,皮肤电阻降低,容易导电;操作人员穿戴较少,防护用品及绝缘护具佩戴不齐。(3)是施工的大好季节,操作人员与电器设备接触机会增加。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2、单相触电较多建筑工地单相设备多(各类灯具、电动工具、小设备)。3、电气连接部位触电事故多(带电体外露或绝缘低)。导线接头、导线与设备连接点、灯头、插座、插头、端子板等部位作业人员易接触。4、移动式电器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触电多人为直接接触、使用环境恶劣、拆装线平凡、绝缘易磨损。5、违反操作规程或误操作。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三、施工现场触电死亡事故的原因分析1、施工现场用电通病较多,为施工带来了安全隐患。(1)配电室设置不规范;(2)配电箱及开关箱配置不符合要求;(3)接地与接零保护概念混淆;(4)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安全防护隐患较多;(5)外电线路的架设和防护不到位;(6)未正确使用照明。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2、施工现场配、用电人员素质下降。(1)施工人员复杂(来自全国各地,自我保护意识差);(2)用电人员知识缺乏(无知胆大);(3)专业电工紧缺;(4)现场电气管理人员缺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3、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缺乏管理与使用的思想准备。(1)新的小型机具和手持电动工具——施工方便,但多了危险点(多用刨锯机、手持圆锯、电渣压力焊机、装饰使用的轻便电动工具等);(2)过分依赖产品的先进性、忽视对工具的保养、维修和管理。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4、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1)临时性(马虎管理);(2)侥幸性(凑数使用);(3)经济性(轻投入);(4)依赖性(靠电工)。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1、基本概念:是相对于工业与民用“永久”性用电,而提出来的一种专属施工现场内部的用电,提供电力并用于现场施工的用电。例如:驱动各种施工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以及点燃电气照明灯具等。第二部分:临时用电工程的基本知识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2、组成:低压(1KV及以下)配电装置(配电屏、配电箱),配电线路,控制装置(分配箱、开关箱、控制电器)和用电设备(电动机械、电动工具和电气照明灯具)。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三项基本原则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三、什么是三级配电系统二级保护?从电源进线→→→用电设备中间应经过三级配电装置配送电力。即:1、总配电箱(配电室的配电柜);2、分配电箱(负荷或用电设备相对集中处);3、开关箱(用电设备处)。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内开关电器可设若干分路,并且动力和照明分设;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两级保护,即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各设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四、TN-S系统(三相五线制)1、什么是TN-S系统:施工现场采用专用保护零线(PE线)、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其中:“T”—工作接地;“N”—采用保护接零;“TN-S”—保护零线(PE线)与工作零线(N线)分开形成三相五线制系统。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五、接地装置接地是设备由大地作电气连接或金属连接。1、工作接地: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接地电阻R≯4Ω。作用:防止高压侧电源直接窜入低压侧,稳定系统电压。2、保护接地:不设专用零线的施工现场,设备外壳与大地连接。接地电阻R≯4Ω。作用:可以保护人体接触设备漏电时的安全。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3、保护接零:设备外壳与保护零线“PE线”连接。作用:将设备的碰壳故障改变为单相短路故障,能迅速切断保险或自动开关跳闸,保护人身安全。4、重复接地:保护零线上再作接地。R≯10Ω作用:可以起到保护零线断线后的补充作用,降低漏电设备对地电压。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5、注意:施工现场低压电网已做工作接地,应采用保护接零(PE线),不应再采用保护接地。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设备发生漏电碰壳,与变压器中性接地极,变压器绕组间形成回路,设备外壳长时间带110V的危险电压。假设: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电阻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