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现状调查及建议一、法制副校长工作的现状(一)人员配备较好,素质较高。目前,沅陵县有中小学校65所,其中61所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总人数为61人,其中,来自公安系统的有25人,司法行政系统的有13人,其他人员(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综治专干)23人,文化结构,本科以上的有7人,大专学历的有32人,中专学历的有22人;年龄结构26-35岁的有18人,36-45岁的有32人,46-51岁的有11人。另外,在所聘任的法制副校长中,是中共党员的有32人,是副科级以上的干部有21人。(二)开展专题讲座,法制宣传效果较好。法制副校长上课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以案说法,用亲身经历的事例,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具有较强的吸引力。二是把学校的具体现象与有关法律法规紧密结合进行剖析,具有明显的针对性。三是有的采取互动的形式,让学生提问题,法制副校长进行解答,激发学生对法律知识学习的兴趣。四是结合图片展,发放宣传资料等进行宣传教育。据统计,仅2008年全县累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80场次。(三)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维持良好地教学秩序。沅陵一中的法制副校长由派出所所长担任,通过在学校里设立警务室和执勤点,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制度,组织巡逻等措施,校外闲散青少年随便进入校园等现象减少了。校园周边环境得到改善,沅陵职中一学生下晚自习后回到校外出租房中,因下雨关窗不慎摔伤,共花了医药费6000余元,学生家长要求学校赔偿,并到处上访,法制副校长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使这一事件通过正常程序得到解决。据统计,近两年来,全县法制副校长为学校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300多件。二、法制副校长工作存在的问题(一)人员聘任不够及时到位。尤其是当政法部门人员工作变动调整时,选聘、续聘、改聘工作往往衔接不上。(二)考核激励机制不够健全。做多做少一个样,做与不做一个样,法制副校长积极性调动不起来。(三)工作职责不够明确。一些法制副校长除了知道要上法制课外,不清楚自己的职责是什么,做多了又怕越位,做少了又怕不到位,没尽到责任,工作往往是应学校的要求或工作需要,因事而教,缺乏计划性,随意性较大。(四)工作方式方法不够灵活。一些法制副校长工作单调、单一,只是上法制课,而上法制课基本上又沿用过去老的做法,没有很好地结合社会的发展和学生心理的变化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工作,教育内容缺乏创新性,多样性和生动性,学生很难产生兴趣。(五)单位、学校、法制副校长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好。法制副校长虽然名义上也是副校长,但主要的人事关系、经费开支以及工作考核还是在单位,有的单位理解支持不够,影响了工作开展,个别学校不主动与法制副校长联系,没有共同研究采取多种手段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六)缺少必要的经费。因没有经费保障,法制副校长上课补助无法落实,没经费编印本地案例资料,缺少学习培训和交流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