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导论名词解释:法学概论是一门概要论述法学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课程。法学是社会科学中以法律为其研究对象的一门独立的学科。为什么只有马克思主义法学才能实现阶级性和科学性的统一呢?答:这是因为:第一、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一致的;第二、马克思主义法学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个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指导;第三、无产阶级只有科学地揭示法律的规律性,才能自学地、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二、法学研究的范围和分类:1、对法律的基本原理和一般规律的研究;包括法学基础理论、法理学、法哲学、法社会学等。2、对本国现行法律的研究;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婚姻家庭法、刑法、劳动法、环境法、诉讼法等。3、对外国法律的研究;对外国法律的研究主要是对世界各国现行法律包括美国宪法、法国行政法、资产阶级国家民商法等。4、对国际法的研究;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和含有涉外因素的社会关系,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刑法等。5、对法律历史的研究;研究各国法律的历史,考察他们的具体历史发展过程,了解它们的思想渊源和来龙去脉。6、对法律的比较研究;对各国法律进行比较研究,有助于了解和借鉴其他国家的法律,促进各国法律文化的交流和本国法律的发展。7、对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之联系的研究;研究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的联系,如犯罪心理学、青少年保护法学、法律教育学等。三、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1、法学与哲学;2、法学与经济学;3、法学与社会学;4、法学与政治学;5、法学与伦理学;6、法与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四、怎样学习法学:1、学习法学的方法。学习法学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2、学习法学的意义。中共十五大提出了以法治国的方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都要求广大公民特别是各级干部都要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管理经济,管理一切事业,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国家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五、法学概论课程的性质和主要内容:它的内容由两部分组成:法学基本原理和法学基本知识。第一部分:是关于法学基础理论部分,或称“总论”部分。如关于法律的起源和本质及其历史类型、社会主义法律的产生、本质和作用,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以及社会主义法制等问题。它对另一部分的学习具有指导作用。另一部分:是部门法学,或称“各论”部分。这部分概要地叙述以宪法为核心的包括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刑法和诉讼法等我国现行各主要部门法律的基本内容。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名词解释:1、法律规范即法律法律规则,是每个单一的法定行为模式。2、法律原则指在一定层次的法律体系中,对法律规范具有指导意义且比较稳定的法律原理和准则。3、判例法指以特定的法院所作的典型的或具有新意的判决中包含量的原则作为判案依据的法律。一、封建制法律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是怎样的?它具有哪些特点?答: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是封建主阶级占有绝大部分土地和不完全占有生产者。它的特点有:1、严格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2、公开规定封建等级特权;3、用残酷的刑罚镇压人民的反抗。二、简述法律原则的特征。答:1.法律原则是一定层次的法律体系的指导思想,并反映其基本价值目标。2.法律原则比法律规范更具有抽象性和概括性,因而更为稳定,适用范围更广。3.同法律规范一样,也是国家制定或认可,借助明晰的文字加以表述。三、试述法律的分类。答: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这是根据法律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作的分类2、根本法和普通法。这是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所作的分类。3、实体法和程序法。这是法的内容所作的分类。4、一般法和特别法。这是的空间、时间和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5、国际法与国内法。这是根据法律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所作的分类。6、公法和私法。这种分类法在资产阶级法学中得到广泛使用。、7、法系。照法律的特点和历史传统对各国法律进行分类。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名词解释:违法: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依法应承担提法律责任的行为。法律制裁:是特定国家机关对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者,依法所采取的带有强制性的惩戒措施。法律责任:是指由违法行为引起的依法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责任。一、简述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答:1、法律案的提出;2、对法律安的审议;3法律案的表决通过;4、法律案的公布。二、简述违法的构成要件和种类。答:⑴违法的客体,即违法行为所损害的为法律所保护的一定的社会关系;⑵违法客观要件,即构成违法所具备的客观情况;⑶违法主体,即实施违法行为并要对其承担法律责任的人,⑷违法的主观要件,即实施违法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的心理状态、罪过和过错。三、简述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答:1.权力和义务发生的同时性。2.权利和义务的对应性,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的权利正是另一方主体的义务。3.权利和义务的相对性,法律关系的特定主体的行为既是行使权利又是履行义务。四、试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答:1、遵循宪法的原则。2、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的原则。3、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的原则。4、科学和合理地规范社会关系的原则。5、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立法的原则。五、试述社会主义法律关系及其构成。答:法律关系:它是指受社会主义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表现为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下特点:⑴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关系(意志关系)。⑵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由社会主义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⑶社会主义法律关系通过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表现出来。4、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六、违法的种类有哪些?答:违法行为按其对社会所迁成的危害的大小,可以区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即犯罪。违法行为按其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可分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第三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一、试述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社会主我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答:1、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适用的作用;2、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社会主义法律遵守的作用。3、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清除旧法律意识的作用。二、怎样理角依法治国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义物质文明的需要?答: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商品交换一开始就包含着“人的法律因素”。具体地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所以是法治经济,主要表现在:1、法律确定市场主体的资格。2、法律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3法律要实现国家对市场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失衡。4、法律要完善的社会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5、法律要建立有利于市场正常发育和成长的社会环境。三、依法治国的概念。答:就是广大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并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第四章宪法名词解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以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由它产生其他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物质帮助权: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一、简述宪法的概念和本质。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1、宪法是一种法律。2、宪法有其自身的特点在内容方面的特点;效力方面的特点;制定和个性程序方面的特点。3、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3)宪法对民主制度有确认和保障作用。二、简述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答: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三、简述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答:(1)历史原因。长期的历史传统决定了我们必须建立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2)民族原因。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的历史状况和民族关系决定了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不适宜采取联邦制。民族分裂更是极其有害的,而应该采取单一制。(3)实践经验一再证明,采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有利于国家的独立与统一,有利于国家的发展和建设,有利于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四、我国解决民族问题和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1.民族平等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和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2.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互助的基础和前提。3.实行民族平等,不仅实行知民族政治上的平等,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4.实行民族平等,必须使每个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文字的自由,都是有保持或者改变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五、简述我国民族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答:1、凡是聚居的少数民族都有权实行区域自治;2、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自治机关。3、自治机关的负责人主要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4、他们是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它们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是地方国家机关,另一方面是区域自治机关。行使广泛的自治权。六、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哪些义务?公民为什么必须忠实地履行基本义务?答: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的,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法纳税。宪法关于公民基本义务的规定,是国家向公民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八、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的组成。答:1.国家权力机关。2.国家主席3、国家行政机关。4、国家军事领导机关。5、国家审判机关6、国家检察机关。九、简述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答:1、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贡。2、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3、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十、简述人民法院审判权应遵循的原则。答:⑴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⑵公开审判.⑶回避制度。⑷两审终审。⑸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⑹合议制度。⑺审判委员会制度。十一、现行宪法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是怎样规定的?答:1、规定了宪法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了宪法的权威性;2、规定了监督宪法实施和解释宪法的机构;3、规定了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审查。十二、论述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的内容。答:1、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国家指导思想写入宪法。2、增加了推动特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发展的内容3、在家国统一战线构成中增加了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4、完善了土地征用的条款规定,国家可依法对土地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贴。5、增加了国家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内容。6、完善了私有财产保护的制度7、确立了国家建立健康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8、增加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容。9、变戒规定为紧急状态下的规定,为紧急状态法律制定出奠定了宪法基础。10、完善了政权组织制度11、确立了义勇军进行曲为我国国歌。十三、试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保障宪法实施中的作用。答:(1)在保障宪法实施中,关键的因素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力量,负有遵守宪法和保证宪法实施的直接责任。(2)保障宪法实施,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一切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都不能同国家宪法和法律相抵触,这是宪法得以实施的最根本保证。(3)党还要领导全国人民认真学习宪法,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宪法家喻户晓,成为全体人民的最高行为准则。(4)体现了全体人民意志和中国共产党的正确主张的新宪法,又由全体人民和中国共产党努力来保证其实施,就一定能在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伟大的作用。十四、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我国各类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中是怎样体现的?答:1、在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方面,表现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