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推进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8日09:21:55为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适应农村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和农村青年分布聚集新特点,巩固和深化乡镇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团省委决定,从2012年10月至2012年12月底,用3个月时间,在全省集中推进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青年在哪里,团组织就建在哪里;社会使青年怎样聚集,就用怎样的方式建立团组织”的原则,依靠基层团组织格局创新后形成的乡镇团的委员会,建设由村外镇(乡)内多个直属团组织构成的实体化“大团委”,着力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继续指导、推动行政村团组织建立健全,切实强化乡镇作为共青团面向基层的“桥头堡”作用。坚持“党建带团建”的根本原则,贯彻落实全省党建带团建文件精神,通过进一步加强县域共青团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努力使农村团的建设和工作融入农村青年日常生活之中,融入农村新型生产方式之中,融入农村青年的致富追求之中,促进基层团组织机制健全、职责明确、工作活跃,以扎实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二、目标任务以建立直属团组织为建设乡镇实体化“大团委”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巩固去年开展的江西乡镇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成果,以村外镇(乡)内的区域为重点,用社会上已经存在的青年聚集方式和载体建团;按照平均每名乡镇专兼职团委成员负责新建立不少于2个直属团组织、平均每个乡镇新建立不少于20个直属团组织的工作标准,用3个月时间全面完成工作任务。以完善基本组织体系为建设乡镇实体化“大团委”的工作重点。既要继续指导推动行政村团组织建设,又要发展直属团组织,直接联系、团结村外乡镇内的农村青年;既要有专兼职相结合、编制内外相结合、体制内外相结合的乡镇团委班子,又要有乡镇内以区域划分、功能性划分建立的各类直属团组织,全面覆盖辖地团员青年。乡镇“大团委”既要指导、推动村团组织工作,又要直接组织、联系、团结村外乡镇内的农村青年;既要有专兼职相结合、编制内外相结合、体制内外相结合的领导机构,又要有乡镇内以区域划分、功能性划分建立的各类直属团组织,如机关、商业、工业、农业、社区社区、文体、社会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委(总支、支部)等。三、工作内容一是调查摸底,分类推进。以乡镇政府驻地实际建成区——“镇区”为单位,按照区域聚集,如商业街区、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农业产业化基地、居住社区等;功能聚集,如机关事业单位、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文体兴趣组织、社会组织等;按照群体聚集,如大学生村官、青年志愿者组织、QQ群、微博圈等不同区域不同类别,对各乡镇农村青年的分布情况进行摸底,准确掌握青年群体数额、文化水平、年龄结构等情况。二是组织动员,明确目标。要求各级团组织根据区域、功能等青年群体分布特点,分类召集青年,开好组织动员会议,明确目的意义、目标要求。各乡镇团委作为执行主体,要将农业产业化基地、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非公企业、大学生村官、青年志愿者组织、商业街区、集贸市场、文体兴趣组织、社会组织、获得农村青年小额贷款的创业青年所创办的实体企业等,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细化方案,量化目标。特别是县区团委要充分发挥好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督促指导辖区内乡镇团委开展好工作。三是分步实施,整体推进。10月上旬,全面部署,10月30日前,全省1396个乡镇,每个乡镇至少要建立10个以上直属团组织,全省完成实体化乡镇“大团委”建设工作(每个乡镇建立一个以上示范实体团组织)任务50%以上,12月底全面完成每个乡镇至少新建20个直属团组织的目标任务。四是示范引导,逐步规范。要始终坚持“党建带团建”原则,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力争新建团支部要达到“六个一”的要求,即:有“一套班子”,新建的团支部至少要配备1名团支部书记,2名以上委员;有“一个阵地”,采取多种途径建立团的宣传和活动阵地,团组织标识明显;有“一次活动”,在2013年春节前,各乡镇团委要积极指导、协调相关主管部门,结合支部实际开展1—2次活动;有“一个制度”,要建立团支部工作和活动开展机制,使工作和活动常态化;有“一套工作台账”,要建立一条完整的台账(应基本包含团组织基本构架、相关制度建设情况、团员花名册、青年名册、团组织有关会议记录、团组织有关活动记录等);有“一个分工安排”,明确支部班子成员分工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抓好各项工作、开展好各项活动。各乡镇团委要结合实际,按照青年喜闻乐见、青年所需、支部能为的原则合理设计活动内容。确保每个乡镇每季开展活动不少于10次。五是注重结合,发挥作用。建立省、市、县三级团委工作联系点制度,派驻团建指导员,为基层工作创造条件和氛围。同时要求各级团组织将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与当前全团重点工作相结合,与青年文明号集体、五四红旗团委、科技、农业、劳动保障就业等部门相结合,与团内各种评先创优工作相结合,帮助新建团组织规范制度建设,联合开展团组织活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组织引导服务维权职能作用。继续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坚持“两条主线、三个关键”的工作思路,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与层级化组织体系建设相结合,与直属团组织建设同步推进。统计口径上按照团省委《关于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的有关意见》要求,录入系统,专项统计。专业协会团组织建立后,规模较大的可隶属于团县委,规模不大的可分别隶属于乡镇团委或村团组织。四、机构及职能团省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团省委农青部、组织部负责人担任。各设区市、县、乡团委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细化工作方案,要明确县(市区)团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乡镇团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效工作机制,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团中央的安排部署。工作职能:1、领导小组成员分片督查。党组成员带队分片包市,机关各部室负责人按党组要求和分工定期抓基层调研、督导检查。指导市县乡三级团委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培训,加强工作指导,争取政策、经费等支持。2、专题会议推进。团省委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后,10月中旬再召开全省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推进会,结合非公企业团建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分市县乡三级整体推进。3、建立联系点。团省委党组成员包片,建立三个以上县级联系点,各部室负责人联系两个县的所有乡镇,摸清情况,解决问题,靠前指导。4、定期进行工作调度。团省委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汇总,掌握情况,及时跟进。组织部和农青部采取定期通报建设情况、不定期明查暗访、电话抽查等措施,并对推进不力的市县团委负责人进行约谈,确保全省层面整体推进。五、工作要求1、明确层级工作责任。各级团组织要始终坚持“党建带团建”的根本原则,积极向同级党组织汇报,争取关心支持。乡镇团委作为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的执行主体,要集中组织格局创新后乡镇团委专兼职团干部的力量,按区域、功能逐一建团。县级团委抓统筹推动,争取县委重视和组织部门支持,统一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加强检查督促。市县两级团委要进行面上安排,加强培训、靠前指导、强化支持,把支持重点放在争取政策、协调资源上。2、解决团的工作经费。一是充分用好团中央、财政部近期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推动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意见》和省里已经下发的《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全省基层团组织工作经费补助的通知》。二是努力推动在市级、县级层面协调落实乡镇团委工作经费。团省委在省级层面整体解决全省1396个乡镇团委5000元工作经费的同时,市、县级团委要力争通过市级、县级层面再解决一部分,达到1个乡镇团委2万元工作经费的标准。三是通过社会化动员,整合各方面的资源支持乡镇团委。3、健全落实工作机制。各级团组织一是要建立统计核查机制。围绕团支部建在哪里、支部成员有哪些人、联系了哪些青年等关键问题,设立工作台账,建立统一数据库(由团中央建立,逐级按要求填报),实行半月上报制度,加强分析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二是完善督导机制。通过开展乡镇团委班子集中学习培训、建立联系点、召开工作调度会、抽查、通报、约谈等措施,形成整体推进、狠抓落实的良好态势。三是注重总结推广经验。加强信息和调研,充分发挥团报团刊等团属媒体的作用,利用好QQ群、微博、短信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现、提炼基层的好做法,推广标准化、可复制的工作流程、措施、案例和菜单,指导和示范带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