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信息协管报告制度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高信息报告质量和效率,及时准确地完成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工作任务,特制订本制度。1、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的管理,具体实施职责范围内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的报告工作;2、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表册分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登记表、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及其它专项报告表;3、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按季报的要求进行;4、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资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档案管理,报告原始资料由协管员负责保管,保存期限为3年;5、不得虚报、瞒报、露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资料;6、按时完成旗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