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陶县职业教育中心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在职业学校推行学分制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经学校讨论决定全面推行学分制。为了保证此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一、总则第一条实行学分制,有利于遵循职业教育规律,突出职业教育特色,满足不同学习者接受职业教育的需要;有利于满足行业、企业订单式用人需要,实现学历教育与证书培训的沟通;有利于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的沟通与衔接,促进学习的社会化、终身化和个性化,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树立服务意识,增强办学活力和吸引力,加强教育教学活动与实际需要和劳动就业的联系。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推进教育制度创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增强职业教育的灵活性、针对性和开放性,全面推行学分制改革。第二条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份量、学习成效,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余地的教学制度。学分是计算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和训练的必要时间和成效的单位,是学生获得学业证书的主要依据,也是学校组织教学的依据。它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规格的要求,提供多种学习途径和形式,将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综合评价学生,体现教育教学管理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二、学分与学分管理第三条学分学分是评价学生学习份量和学习成效的单位,是确定学生是否毕业的重要依据。学分2计算的最小单位是0.1分。学生的总学分由课程学分、替代学分、操行学分组成。项目标准学分最高学分课程学分700900操行学分300400毕业总学分10001300第四条取得学分(一)课程学分1、课程学分是计算学生课程学习的量化单位,课程学分的计算以周课时数和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每学期按18周计算,升学班高考课程专业课学分为周课时数×4,升学班高考课程文化课学分为周课时数×3,非高考课程学分为周课时数×2;就业班专业技能实训课程学分为周课时数×4,专业理论基础课程学分为周课时数×3,非文化素质课程学分为周课时数×2。不满18周者按比例折算,各专业课程学分见专业教学计划。2、课程学分又分为过程学分和总评学分。(1)过程学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取得的学分,占该学科总学分的30%。过程学分反映学生完成学习任务情况,一般由期中考试、月考或单元测试、学习过程表现(包括实验、实训、讨论、提问、作业、出勤和课堂表现情况等)组成;计算时,期中考试40%、月考或单元测试占30%、学习过程表现占30%。(2)总评学分:通过课程期末考试所取得的学分,占该学科总学分的70%。学生每学期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参加学期期末考试,取得相应的期末成绩,方可获得相应课程总评学分。3、学生考试(或考查)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等四级,为鼓励学生学习,按下表给予鼓励性学分评定(如下表)。成绩85分以上75-85分60-75分60分以下等级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3学分标准学分的120%标准学分的110%标准学分0分(补考后及格以上成绩按标准学分计)4、生产实习学分(1)学生生产实习成绩由实习企业和带队教师依据学生实习期间工作态度、敬业精神、服从态度、出勤情况、技术操作等按百分制评定。(2)生产实习学分为学生参加生产实习对应学期开设课程和操行的相应学分。(二)替代学分替代学分是学生通过参加各级各类知识或技能竞赛、考取各种技能证书、参加兴趣小组等所取得的学分。1、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的学分标准(属同一种竞赛只计最高一级,不累计计分):级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县(校)级321市级654省级12108国家级2420162、技能等级证书学分标准:高级为12学分,中级为6学分,初级为3学分。学校鼓励学生一人多证,同工种只计最高一级,不累计计分,不同工种的可累计计分。3、兴趣小组学分标准:学生参加兴趣小组活动,根据学生活动情况和考核成绩按相应专业课程学分的10%—20%计算学分。(三)操行学分操行学分是学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的量化单位,操行学分为300分,每学期50分。1、学生操行分每学期基础分为100分,按《学生操行量化管理办法》实行加减分。2、学生学期操行学分折合办法:4操行分120分以上100-120分80-100分60-80分60分以下操行学分标准学分的130%标准学分的120%标准学分的110%标准学分0分(下学期操行分达到120分以上者,本学期按标准学分计,否则记为0分)3、被评为年度三好学生、模范团员、优秀学生干部者,按省、市、县(校)级每次分别计12、6、3学分。被评为优秀实习生者每次计6学分。参加各级各类文体比赛获奖者加操行学分标准(属同一种比赛项目只计最高一级,不累计计分):级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县(校)级321市级654省级12108(4)升学班学生参加勤工助学者,根据学生勤工助学期间的表现和考核成绩加3—10学分。(5)做出突出事迹,形成一定社会影响者,酌情加3—12学分。第五条学分管理1、管理机构:教务处是学生学分管理部门,负责各级学生的学分审定、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2、教务处按班级编排学生考试序号,学生成绩按序号顺序填报。学生调专业或班级,已取得的学分随同调至相应班级。3、学生的课程学分由教务处根据学生期末、期中、月考成绩及任课教师报送的学习过程表现成绩(分别按百分制统计)计算。4、操行学分由政教处根据操行管理及学分评定办法进行评定和登记,期末经政教处审核后,报教务处统计。5、实习学分由实习企业管理人员、实习带队教师共同评定,经政教处确认后报教务处统计。56、对于从其他职业学校、其他专业转入的学生,根据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可承认其取得的相关学分。7、替代学分中的竞赛学分、技能证书学分及三好学生、模范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实习生等学分的审核认定以学生取得的证书原件或相关文件为准;兴趣小组学分由辅导教师根据学生的考核成绩、出勤、活动情况按百分制划定成绩报送教务处审核。三、成绩考核第六条学生所修的课程,必须参加课程考核。考核分为考试、考查两种,由学校统一安排,根据考试成绩方可获得本门课程的规定学分。学生所修课程的考核实行教考分离,学校考核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命题与阅卷。考试方式可根据课程特点,分别采用笔试、口试或实践考试的办法进行。采用笔试以外考试形式,须经教务处批准。第七条学生因病、因事缺课累计不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1/3,完成规定的全部作业和实验,经任课教师允许并报教务处批准者,方可参加本课程的考核。学生无故旷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1/4者,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不计学分。第八条任课教师要及时将学生期末、期中、月考或单元测试、学习过程成绩报送教务处确认。第九条考查采取优、良、及格、不及格记分。若考查成绩需要算成百分制时,统一标准为优90分、良80分、及格60分、不及格50分。第十条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本专业设置的所有课程的学习,完成课内外作业,参加平时测试和期中、期末考试,总评成绩符合要求者方能取得该课程学分,不符合要求者不给学分。无特殊理由不得放弃任何一门课程学习。第十一条课程考核时,旷考或考试作弊者,不记该课程学分。请假者可申请缓考,缓考成绩按正常计算学分。第十二条考试成绩不及格者,给予三次补考机会,即下一学期初学校组织的补考、6随下一级学生补考、毕业前补考。补考成绩60分以上者按及格计。第十三条学生通过社会认可的技术和技能等级考试,学生可申请免修校内相应课程,经教务处审批后可取得校内相应课程学分。对于病残较严重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市、县级医院证明,教务处批准,可免修体育课,免修者可获得相应学分。四、毕业与结业第十四条满足以下所有毕业条件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1、有正式学籍者。2、就业班学生参加生产实习并考核合格者。3、修读完规定的课程,并达到该专业要求的标准学分者。4、学习期间操行学分达到标准学分,无未撤销处分者。第十五条未达到第14条规定的毕业条件者,升学班学生不得参加对口高职报考,就业班学生不推荐就业安置。第十六条对于在规定年限内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发给结业证书。学生可在毕业后五年内,参加学校认可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学分,学分合格,发放毕业证书;规定期满,仍未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学分,或未达到毕业基本要求者,作结业处理。五、附则第十七条本方案从我校2008级学生开始试行。已结业课程,均按课程满学分计算。第十八条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定陶县职业教育中心二〇〇九年十月7机电类各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序号课程名称课时学分周学时一二三四五六1818181818181语文576966655552数学576966655553英语576966655554体育108121111115书法18216普通话364117音乐364118职业道德364119安全教育182110礼仪182111物理10812612计算机应用基础10812613机电理论7741727999914机电实践7561686999915入学教育182周总计3744700周学时数353535353434备注:1、机电类理论、实践课程所占比例参照考试大纲要求,具体课时以实际安排为准,考试按比例组合试卷。2、考试课程随考试大纲进行相应调整时,所占学分做相应调整。8计算机类各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序号课程名称课时学分周学时一二三四五六1818181818181语文576966655552数学576966655553英语576966655554体育108121111115书法18216普通话364117音乐364118职业道德364119安全教育182110礼仪182111物理10812612计算机应用基础10812613计算机理论7741727999914计算机实践7561686999915入学教育182周总计3744700周学时数353535353434备注:1、计算机类理论、实践课程所占比例参照考试大纲要求,具体课时以实际安排为准,考试按比例组合试卷。2、考试课程随考试大纲进行相应调整时,所占学分做相应调整。9财经类各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序号课程名称课时学分周学时一二三四五六1818181818181语文576966655552数学576966655553英语576966655554体育108121111115书法18216普通话364117音乐364118职业道德364119安全教育182110礼仪182111物理10812612计算机应用基础10812613财经理论7741727999914财经实践7561686999915入学教育182周总计3744700周学时数353535353434备注:1、财经类理论、实践课程所占比例参照考试大纲要求,具体课时以实际安排为准,考试按比例组合试卷。2、考试课程随考试大纲进行相应调整时,所占学分做相应调整。10护理类各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序号课程名称课时学分周学时一二三四五六1818181818181语文576966655552数学576966655553英语576966655554体育108121111115书法18216普通话364117音乐364118职业道德364119安全教育182110礼仪182111物理10812612计算机应用基础10812613护理理论7741727999914护理实践7561686999915入学教育182周总计3744700周学时数353535353434备注:1、计算机类理论、实践课程所占比例参照考试大纲要求,具体课时以实际安排为准,考试按比例组合试卷。2、考试课程随考试大纲进行相应调整时,所占学分做相应调整。11种植类各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序号课程名称课时学分周学时一二三四五六1818181818181语文576966655552数学576966655553英语576966655554体育108121111115书法18216普通话364117音乐364118职业道德364119安全教育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