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部材料注意保存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2010年6月22日三轮驱动梯次推进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吕梁市离石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践与思考离石区委书记王彤宇离石地处山西西部,黄河中游,吕梁山腹地。全区辖2镇3乡7个街道,193个行政村,13个居委会,国土总面积1324平方公里,总人口26.6万,是吕梁市驻地城市。改革开放以来,离石历经两次伟大的创业,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区委、区政府准确把握所处的历史方位,确立了“着眼实现四大历史性跨越,致力实施四项战略性工程,全面开创离石第三次创业新局面”的战略构想,提出了建设区强民富、环境友好、调研信息(87)2文化繁荣、社会和谐新离石的奋斗目标。能否实现第三次创业确定的战略目标,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是关键,也是重点。我们紧紧抓住国家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的新契机,按照“重点开展新城区、逐步改造旧城区、辐射带动中心村”的三轮驱动发展思路,以东城新区开发为龙头,以城中村改造和宜居新村整村推进工程为支撑,因地制宜,科学决策,分类指导,梯次推进,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具有离石特色的城乡互动、一体发展新路子。一、实施东城新区开发工程,不断加快城市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根本的途径是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离石是座年轻的城市,尽管近年来市区建设力度持续加大,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与其它市府驻地相比,城市规模小,人口集聚少,辐射功能弱。加快新区开发,对于拉大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紧紧抓住吕梁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加速推进的历史机遇,按照“北拓、东延、南进”的发展思路,全面启动了东城新区开发工程。规划建设中的东城新区,是吕梁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相对独立于主城区的一个新城区,占地面积14平方公里,覆盖两个街道11个行政村,集聚人口将达到5—8万,3搭建起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平台。(一)坚持大手笔规划,打造品位东区。委托华南理工大学编制完成东城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编制区域控制性详规,同步启动建设规划和单体设计,在宏观、中观、微观层面上形成一整套完整的、法定的规划体系,为科学指导新区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按照规划,东城新区将三年形成框架,五年初具规模,十年基本建成,打造黄土高原上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相协调的、体现千年历史和文化底蕴的、独具山城魅力的“盆景式”宜居城市,成为区级行政、文化、教育、商业中心,真正引领离石进入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阶段。(二)坚持大气魄建设,打造魅力东区。年内,投入10亿余元,全面启动实施“一河两坝三路六桥”12项基础设施工程,构筑东城新区的总体框架。目前,工程已全部开工建设,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同时,大力实施“新区引领”战略,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和域外资金向东城新区集中,启动实施文化中心、商务中心、规划展览馆等一批彰显现代气息的精品建筑群、宜居住宅区和特色景观带,加快建设生态优美、功能完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充满生机活力、独具山城魅力的生态园林城区,离石将逐步实4现内陆山城向生态宜居城区的历史性跨越,广大群众将享受更加优质的城市生活。(三)坚持大思路经营,打造实力东区。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充分发挥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的筹资平台作用,目前已落实银行贷款近10亿元,到位资金4.9亿,为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坚持一个龙头进水,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激活土地二级市场,规范土地交易行为,实现土地效益的最大化,走出了一条“以地建城、以城养城”的城市建设新路子。同时,通过整体开发、集中安置,域内群众可实现户均“一套住房,一套门店,一套出租房”的标准,既能解决当前的生计问题,又有长期稳定的收益,真正实现由农民到市民、由农村到城市的根本性转变。二、实施城中村改造工程,加快推动城乡融合互动城中村即通常所说的“城市里的村庄”,是城市快速发展的特殊产物离石作为市府驻地,“城中村”问题由来已久,目前已经完全融入城市的“城中村”有28个,涉及居民8万余人。加快“城中村”改造,使城中村完全与城市融合,已经成为加快城市化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前沿阵地”。年内,我们按照“商贸5繁荣,居住宜人”的定位,全面启动了10个城中村改造片区,力争做到当年规划、当年开工、当年建成、当年投用,逐步改变“城在村中、村在城中”的现状。(一)加快建设城市新社区。坚持从环境生态性、生活舒适性和居民方便性的角度,既遵循城市功能区要求,又尊重居民生活习惯,把就地改造和易地新建相结合,优化组合,合理布局,开工建设一批档次较高、设施齐全、功能配套的现代居住小区。具体实施过程中,始终把实现群众利益的最大化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在规划选址上充分考虑群众“就近、就城、就便”的呼声意愿,在项目建设上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在拆迁、补偿、安置等政策制订上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利益,使村民成为“城中村”改造中的直接参与者和最大受益者。改造后的“城中村”,道路、燃气、电力、环卫等基础设施与城市配套共享,学校、医院、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健全,大大优化了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社会环境,真正实现了“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管理社区化”的目标。(二)切实保障农民新生活。保障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是“城中村”改造的首要任务,也是“城中村”改造最6终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为此,一方面,培育壮大支柱产业,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充分发挥市府驻地的优势,利用“城中村”改造腾出的土地,大力发展辐射型三产服务业,建成投运马茂庄蔬菜瓜果批发市场、南关兴南市场等一批商贸设施,开工建设聚富汽贸城、泰化物资城等专业市场,规划建设虎山大厦、生态大酒店等高档宾馆,洽谈引导山姆士、沃尔玛等大型超市,最大限度地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确保失地不失业,就业有门路,收入有保障。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全面推行农民养老保障、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济制度,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即征即保,形成了“青有所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济”的社会化保障体系,为失地农民编织一张安全可靠的“生活网”。(三)着力创新管理新体制。着眼于从根本上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以“城中村”改造为契机,全面启动村改居工作,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农民整体转为市民,取消村一级行政建制,成立居民委员会,履行行政职责,村一级过去负责的村政建设和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全部转由政府承担,有效解决了当前城市运行体制与农村行政体制共7同作用下客观存在的结构性矛盾,进一步畅通农民进入城市的渠道。三、实施宜居新村整村推进工程,整体改善农村落后面貌离石地处晋西北黄土丘陵区,境内沟壑纵横,梁峁遍布,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非常艰苦。近年来,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并未改变农村贫穷落后的状况。城乡面貌迥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城乡二元结构性矛盾日渐突出,成为离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广大农民享受与城市同等质量生活的愿望日渐强烈。为了从根本上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我们以新农村建设为总抓手,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突破口,在全区选择了一批交通条件好、发展潜力大、集聚功能强的中心村,坚持政府投入为主、部门项目资金整合为辅、群众投工投劳为补充,遵循“下山、出沟、沿路、进川”的布局原则,本着“缺什么、补什么”,按照“一次规划、一次建设、一次成型”的要求,全力实施宜居新村整村推进工程,力争用两年时间,大面积改善农村的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8农村基础组织建设“三基”建设,选择了以严村、留子局、王营庄为代表的生态农业产业带动型,以街上、枣林村为代表的镇村同治型,以十里村、徐家沟为代表的企业帮扶、旧村整治型,以结绳焉村为代表的特色集镇型,以乔家塔为代表的移民安置型,以张家庄村为代表的园林生态型等,具有典型带动的6个类型10个行政村,投资5000余万元,强力推进综合配套工程。目前,10个整村推进村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年内将实现道路、饮水、学校、广电、医疗“五个全覆盖”,达到村镇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功能齐全的新农村建设目标。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成功实践,进一步坚定了我们按照既定方针不断探索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需要认真总结的新鲜经验和可资借鉴的有益启示:(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坚持科学决策是前提。城乡差距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的社会问题,因此解决城乡统筹发展问题就一定要结合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在一定的时空背景下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像离石这样的资源型城市,面临着工农有差别、城乡有差距、贫富有悬殊的巨大反差,统筹城乡发展既面临难得机遇,又存在诸多困难。只有找准所处的历史方位的发展阶段,科9学决策,统筹推进,才能突破陈规,才能实现跨越。(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高度关注民生是关键。统筹城乡发展,目的在于缩小城乡差距,让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共享改革成果。统筹城乡发展,必须把以人为本、关注民生贯穿于始终,把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基本的出发点和最终的落脚点,兼顾好各方面的利益要求。尤其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的吃穿住行、就业求学、医疗保障等问题,让公共财政的雨露普滋各类群众,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更多百姓。(三)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实施重点突破是核心。城乡统筹发展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任务繁重而艰巨,必须选准切入点和突破口,从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做起,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只有既找准了群众的“盼点”,又找到了干部的“干点”,也抓住了问题的“焦点”,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让群众切身感觉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从而迅速统一思想、凝聚合力,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形成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强大合力。10报:省委书记、副书记,省人大主任,省政协主席;省委常委,省人大副主任,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发:各市、县(市、区)委、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委、办、11厅、局,省各人民团体,省驻外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