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南水北调施工合同变更与索赔-PPT文档资料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变更与索赔一、合同条件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水利工程应采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南水北调工程2009年以前招标采用了《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2、九部委颁布的201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水利部2009年在九部委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施工招标文件基础上,颁布了《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同时于废止上述1.3、其中合同条件基本原则一致。二、合同变更1、概念1)、合同法关于变更的概念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变更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改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合同条件关于变更39.15变更39.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l)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监理人可根据工程的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以下各种类型的变更。没有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①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②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③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实施);④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⑤3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⑥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顺序;⑦5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2)第39.1款(1)项范围内的变更项目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和不影响其原定的价格时,不予调整该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也不发变更指示。变更处理原则(1)变更需要延长工期时,应按第17.2和第20.2款的规定办理;若变更使合同工作量减少,监理人认为应予提前变更项目的工期时,由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协商确定。(2)变更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按以下原则确定其单价或合价:①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或合价。②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则可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变更估价的基础,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单价或合价。③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可供参考,则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2、合同变更的处理程序1)、变更指示:设计变更:设计图纸改变原合同图纸(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修改。(一般由设计提出)施工变更:应施工现场的需要进行的变更。如随机锚杆、边坡支护等。(可以是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提出)无论谁提出变更,但都必须有监理人的指示。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内容、变更工程量、施工技术要求、文件图纸、变更处理原则。2)、变更报价若承包人对变更处理原则持异议时,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7天内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收到通知后7天答复承包人。直到协商一致。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包括但不限于:确认的变更处理原则、变更工程量、变更单价、变更处理措施及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单价分析。3)、变更决定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28天内对变更报价书进行审核后作出变更决定,并通知承包人。(监理人应获得授权)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监理人的决定取得一致意见,则监理人可暂定他认为合适的价格和需要调整的工期,并应将其暂定的变更处理意见通知承包人和发包人,此时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对已实施的变更,监理人可将其暂定的变更费用列入第33.2款规定的月进度付款中。但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在收到监理人变更决定后的28天内要求按第44.1款的规定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若在此时限内双方均未提出上述要求,则监理人的变更决定即为最终决定。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的变更指示,可要求立即进行变更工作。承包人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指示后,应先按指示执行,再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应补发变更决定通知。4)、变更实施完成上述工作后,变更项目就和合同内的项目完全一致,可以按照合同项目一样实施,月进度计量和支付和合同清单项目一样。变更项目实施。影响到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时,其他项目也可以变更。3、实践中变更处理思路1)、存在问题①承包人提交变更不及时,变更已实施,但变更申请仍未提出;②监理人发布变更指示不及时;③发包人作出变更决策不及时;④承包人和发包人、监理人对变更的处理原则存在分歧;⑤项目实施过程中,当事人双方未协商一致成立争议评审机构;⑥由于上述因素,项目已完工,仍有大量变更为处理。2)、解决的思路①当事人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实事求是的面对未处理的变更;②完善变更程序:指示、报价、决定指示:包括施工图纸、设计修改和变更、现场监理指令、会议纪要等。报价:结算阶段处理变更,难度很大,承包人往往不愿让步,而业主受执行概算方面的考虑,也不愿让步。协商一致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当事人双方作出适当的让步,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即所谓的双赢。③争议最大的问题时变更项目的单价主要表现在:如何理解和执行变更处理原则,如:人材机等的价格水平、费率标准、定额引用。④确定是否是变更和如何确定变更单价的最核心的文件---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案。⑤变更项目的价差问题有两种处理思路:一是按照合同静态价格水平,计算出变更项目单价,而后参与合同的调价;二是按照变更实施时的价格水平确定变更项目单价,在整个合同调价时,变更项目不参与调价。但南水北调项目的调价是不完全调价,建议采用第二种处理思路。⑥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有监理人出具会议纪要,作为最终解决变更问题的凭据。4、完工结算时的变更39.7合同价格增减超过15%本款是针对合同报价中承包人摊销的管理费和相关现场费而实施的变更。一般情况,在工期变化不大时,可以理解为承包人投入的管理费和摊销的现场费未发生变化。如结算价超过合同价的15%时,应对超过15%的金额,扣减其中的管理费和摊销的现场费。如结算价不足合同价的85%时,对不足部分,业主应补偿承包人应回收的管理费和摊销的现场费。三、索赔1、索赔的概念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2)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3)合同条件关于索赔的描述43.1索赔的提出承包人有权根据本合同条件的任何条款及其它有关规定向发包人索取追加付款,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将索赔意向书提交发包人和监理人。在上述意向书发出后的28天内,再向监理人提交索赔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并应附必要的当时记录和证明材料。如果索赔事件继续发展或继续产生影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时间间隔列出索赔累计金额和提出中期索赔申请报告,并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向发包方和监理人提交包括最终索赔金额、延续记录、证明材料在内的最终索赔申请报告。4)索赔类型费用索赔:不含利润工期索赔43.2索赔的处理(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意向书后,应及时核查承包人的当时记录,并可指示承包人提供进一步的支持文件和继续作好延续记录以备核查,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记录的副本。(2)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申请报告和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后的42天内,应立即进行审核,并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充分协商后作出决定,在上述时限内将索赔处理决定通知承包人。(3)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的索赔处理决定后14天内,将其是否同意索赔处理决定的意见通知监理人。若双方均接受监理人的决定,则监理人应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的14天内,将确定的索赔金额列入第33、35或36条规定的付款证书中支付;若双方或其中任何一方不接受监理人的决定,则双方均可按第44.l款的规定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4)若承包人未遵守本条各项索赔规定,则应得到的付款不能超过监理人核实后决定的或争议评审组按第44.3款规定提出的或由仲裁机构裁定的金额。43.3提出索赔的期限(1)承包人按第35.1款的规定提交了完工付款申请单后,应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2)承包人按第36.1款规定提交的最终付款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发生的新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最终期限是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时间。2、可以索赔的理由1)不可抗力导致的承包人的损失。2)发包人违约导致承包人的损失。发包人提供的条件不符合合同要求;发包人支付不及时;设计供图不及时;发包人其他履约不当。3)监理人失误导致承包人的损失。4)其他第三人导致承包人的损失。5)有经验的承包人无法预料到的风险,导致承包人的损失(如奥运会等)3、存在问题1)索赔不及时2)程序不完善3)证据不全面4)建管体制有障碍5)结果是到结算时还有大量索赔未处理,当事人双方亦未达成共识。4、解决思路1)不可抗力的索赔可以处理;2)涉及到当事人的责任问题,建议这方面的索赔采取灵活措施;3)其他第三人导致承包人的损失、有经验的承包人无法预料到的风险导致承包人的损失,也可以适当考虑;4)本着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态度,当事人协商一致,并有监理人形成会议纪要,一次解决。案例鲁布革水电站工程中,日本大成株式会社首先引燃了“导火索”。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他们称业主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合格的三级标准现场公路。承包商车辆只能在块石垫层路面上行驶,造成轮胎严重的非正常消耗。他们要求业主给予400条超消耗轮胎补偿,也就是“业主违约赔偿”。最终补偿了208条轮胎。承包商的证据:有关证据的准备:1、工地(地盘)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都必须全部保存妥当,直到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所有索赔项目获得解决为止。2、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业主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3、施工备忘录(日记),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按年月日顺序号存档,以便查找。4、做好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建筑师予以承认。将他们的书面指示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存档。5、工程照片需有专人管理,照片都应标明拍摄的日期,最好购买带有日期的相机。将照片按工程进度整理编排。6、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7、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按年月日编号归档。8、完整的工程会计资料,包括工卡、人工分配表、工资薪金支票、材料购买定货单、收讫发票、收款票据、账目及有关图表、财务信件、经会计师核证的财务决算表等。9、所有的合同标书文件、合约图纸、修改增加图纸、计划工程进度表、人工日报表、材料设备进场

1 / 25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