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儿童发展“十五”计划与到上海儿童发展“十五”计划与到上海儿童发展“十五”计划与到上海儿童发展“十五”计划与到2015年规划思路年规划思路年规划思路年规划思路《九十年代上海儿童优生、保护、发展规划》实施以来,上海儿童事业有了明显的进展。具体表现为:儿童的生存环境日趋优化;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儿童教育得到优先发展;儿童权益保护有了基本保障;处境困难儿童的成长愈来愈受到社会关注。上海儿童事业的发展在“九五”期间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然而与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还有差距。目前18岁以下未成年人有300.62万,其中0~14岁人口有201.09万人,分别约占上海人口总数的17%和15%。面对“十五”期间上海将把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作为发展主线和全面提高儿童综合素质的重任,上海儿童工作仍然面临诸多挑战: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任务艰巨,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体系,降低残疾儿发生率和儿童现残率任重道远;素质教育的推进刚刚起步,重分数、轻能力,重营养、轻锻炼等状况尚需纠偏,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合力尚需加强;有效医治儿童行为偏差、孤独症、自闭症以及肥胖症等疾病的手段有待提高;有效降低近视率和龋齿率的措施和手段有待进一步探索;为外来儿童提供教育与保健服务的形式和途径仍需积极尝试等等。此外,由于城市结构的变化和农村城镇化发展的迅速,农村义务教育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现象还未根本改观。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拓展了儿童的视野,促进了儿童对精神生活的追求,同时对现有的儿童发展及其教育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儿童的校外活动场所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设施陈旧,功能单一,管理不善,体制不活等现象,也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儿童发展的需求和社会服务不足的矛盾。这些制约21世纪上海儿童全面发展与素质提高的因素,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在《九十年代上海儿童优生、保护、发展规划》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按照“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综合发展、持续发展”的原则,特制订《上海儿童发展“十五”计划与到2015年规划思路》(简称《儿童计划》)。一、总目标和一、总目标和一、总目标和一、总目标和2015年规划思路年规划思路年规划思路年规划思路以满足儿童发展需求为本,以推进与上海国际经济中心城市发展战略相一致的儿童事业发展为目标,不断优化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社会环境,使儿童充分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各项权利,得到文化教育、医疗保健、生活娱乐等全方位的社会服务;不断提高儿童的整体素质、发展水平,培育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至2015年使上海儿童的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上海儿童事业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通过中长期目标的规划,从上海的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为此,本《儿童计划》设定的发展总目标将分以下三个阶段执行:第一阶段(2001~2005年):基本实现各项主要目标的支持指标(个别指标“十五”以后完成),继续保持上海儿童的发展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第二阶段(2006~2010年):上海儿童事业的发展基本上能满足上海儿童的发展需求,努力与上海国际经济中心城市地位的确立保持同步,达到或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第三阶段(2011~2015年):上海儿童的发展达到世界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为实现上述发展目标,至2005年,本《儿童计划》在有关儿童发展的四个方面设立了十二项主要目标,辅设若干支持指标,并提出相应的策略与措施。二、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二、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二、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二、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一)提高儿童健康水平,构建完善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主要目标:——至2005年,全面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确保儿童的身心健康。——至2005年,有效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将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9‰、15/10万以下。——至2005年,形成完善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为妇女儿童提供适时、便捷、优质的妇幼保健服务。支持性指标:1、保持98%以上的计划疫苗全程接种率,逐步扩大预防接种的免疫种类。2、逐年降低儿童贫血发病率,重点将1岁儿童的贫血发病率控制在10%以下;3、努力降低儿童营养不良发生率,重点遏制儿童肥胖率的上升趋势,到2005年将儿童肥胖率控制在15%以内。4、中小学生体锻达标率提高至90%以上。5、将中小学生的视力不良率控制在40%以下。6、小学生龋齿填充率达到70%,12岁龋均只数小于0.8;15岁儿童牙龈炎发生率控制在35%以下。7、中学生接受青春期教育率达100%。8、专职心理辅导教师和儿科医生的心理咨询持证上岗率分别达100%。9、将新生儿疾病筛查率提高到90%以上,出生缺陷儿发生率降低至9‰以下,逐年降低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率。10、将4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提高到80%以上。11、建立和健全社区妇幼保健网络,使0~7岁儿童保健管理率达9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5%。12、生殖健康教育知晓率提高至80%以上。策略和措施:1、全面开展儿童心理保健工作,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组织儿童保健、儿童心理、儿童教育、社会学等方面的专家,在2005年前开展一次全市性儿童心理健康和单纯性肥胖症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对策研究。各区县保健机构,逐步开设儿童心理和肥胖症的咨询门诊,对行为偏差及肥胖症的儿童给予必要的疏导和诊疗。2、建立以医疗保健机构、学校、社区为一体的健康教育体系。着重加强对新婚学校、孕妇学校、0~18岁以下儿童家长学校等载体的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儿童健康教育指导质量。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大众媒体,加强妇幼保健专题、专栏宣传,开辟多层次、多形式和全方位的健康教育传播途径。建立多形式的市民咨询热线电话,开辟网上专栏,提高全市不同年龄层次的市民对妇幼保健、优生优育知识的知晓程度。3、整合社会资源,有效地控制并降低儿童近视率和龋齿率。学校(包括幼儿园)每学期要用不少于一周的时间,对学生进行用眼和口腔卫生的宣传教育。要重视抓好学生的读写姿势的指导,保证教室的采光达标,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将预防近视和龋齿的宣传教育纳入家长学校的教学内容,家长有责任督促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4、加强正确的儿童营养摄入指导和宣传,提高儿童的身体素质。在学校、社区、家庭中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修订完善“学生体育锻炼的标准”,依此进行科学的指导,逐年提高学生体质。5、巩固儿童住院基金与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患重病儿童的及时治疗和康复。6、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增强城市综合竞争能力。重点扶持、建设产前诊断中心和遗传病诊断中心,降低新生儿疾病发生率。每年确立l~2项全市性有关儿童健康的重大科研项目,组织协同攻关,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提高优生科技水平。推行“母亲安全”工程,促进自然分娩的普及。继续做好宣传和巩固四个月以内的母乳喂养工作。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纳入社区工作的议事日程。形成由街道(乡镇)、卫生、计生、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社区服务和管理网络,使优生、优育、优教的儿童健康教育和技术服务落实到社区,深入到家庭。7、努力发展本市残疾儿童康复保健事业。完善残疾儿童首诊报告制度,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在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设残疾儿童康复保健专科,对残疾儿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8、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上海市母婴保健条例》、《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和《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较完善的母婴保健监督执法体系,依法对有关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实行许可制度。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堕胎、弃婴等对妇女儿童健康带来损害的违法行为。加强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女工的劳动保护,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中孕产妇和婴幼儿的服务和管理。9、加强全市妇幼保健服务网络的建设。逐年增加各区县育龄妇女的妇幼保健费用,巩固和发展妇幼保健机构的三级网络,改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设施和设备条件。加强妇幼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二)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形成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社会化格局主要目标:——至2005年,形成0~6岁托幼一体化教育管理体制。——至2005年,继续高质量高标准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质量。——至2005年,基本形成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体系。——至2005年,显著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家庭教育管理水平。支持性指标:1、至2005年,3~6岁的儿童入园(所)率达到98%以上,九年制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2、2001年后,实行现代化、标准化办学方针,至2005年基本完成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标准化工程建设。3、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和中专、职校、技校)至2005年高中阶段教育升学率达98%以上。根据社会需求,适时提高普通高中招生比例。4、不断提高教师素质,优化师资合理的配置。至2005年,高中、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提高至本科以上90%、本科80%、大专90%、大专50%;逐步提高小学和幼儿园中男教师的比例。5、逐步提高残疾儿童的康复及受教育水平,使中轻度智残儿童的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5%以上。6、继续加强基础道德教育,至2005年,市、区县级的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示范学校的比例达到30%。7、至2005年本市要建成一批示范性的素质教育活动基地,鼓励中小学生参加公益劳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社会服务率分别达到98%以上。8、逐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体系,在全市各街道(乡镇)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教育社区。至2005年,提高0~18岁儿童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教育率达到95%以上。策略和措施:1、各级政府必须依法治教。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决定》和教育部《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制定和完善有利于上海儿童素质全面发展的相关法规和政策。逐年提高市和区县政府教育经费的投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生均教育经费有所递增。2、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对托幼教育事业的统筹、协调等管理职能,建立和健全整体研究婴幼儿发展的管理和业务指导网络。优化托幼保教人员的配置和资源互补。3、积极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工程。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为每一个在沪适龄儿童创设均等而又充分的义务教育机会。调整布局设点,根本改变农村地区教育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创造条件为外来儿童提供基本的就学机会。4、深化中小学教育改革。全面完成初中、小学的课程教材改革,建立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共同发展的新课程体系。小学和初中设立外语、计算机、科普知识、公民教育、健康教育等课程达100%。逐步扩大小班化教育,提高普通高中学校的比例,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优势,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发展弹性学制,试办若干所综合性高中。架构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立交桥,发展多样化课程,采用多元化评价,适应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通过改革会考制度和高考制度,切实减轻学生的负担,营造生动活泼、主动学习的学习氛围。5、建设一支师德好、学历高、能力强、业务精、高素质的教师干部队伍。加强师德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开展知识更新进修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以及研究、解决问题和进行国际交流的能力。6、发展特殊教育。建设综合性的融康复、教育为一体的特殊教育中心,加强早期诊断、矫治和随班就读的实践。高标准高质量地普及盲聋哑儿童九年义务教育。按教育规模进行智优儿童的研究,促进儿童的个性和特长发展。7、实施现代教育技术工程,重点发展以计算机应用为中心,以计算机教育网络化为基础的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施。“十五”期间,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计算机配置达100%,逐步形成中小学教育信息网络。开设网上家长学校,开发教育软件。发展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现代教育技术,促进上海基础教育实现新的跨越。8、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素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加强儿童文明形象建设。9、加强家庭教育的管理、指导和研究工作。编制“十五”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