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研究摘要: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风险,《巴塞尔协议iii》是全球银行业最新的改革和最先进经验的代表。研究了《巴塞尔协议iii》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的新变化,结合我国银行业的情况,提出了我国商业银行应对《巴塞尔协议iii》在信用风险管理变化方面的对策。关键词: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巴塞尔协议iii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1)16-0150-02风险管理是现代银行业管理的核心,信用风险在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巴塞尔协议iii》是国际银行业最新的研究成果,汇集了国际银行业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最高的管理水平,代表着国际银行业的发展方向。在后金融危机时代,认真研究《巴塞尔协议iii》,积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深入研究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问题,这对提升我国商业银行内部信用风险管理水平,防范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具有重要意义。1信用风险的内涵1.1信用风险的概念传统意义上的信用风险是指银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对象不能按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义务的潜在可能性;现代意义上的信用风险则包括了交易对手信用水平和履约能力的变化而导致的投资组合中资产价格下降进而造成损失的风险。也就是说,交易对手违约的事实和违约的可能都会导致信用风险的发生。1.2信用风险的成因信用风险产生的根源在于经济主体之间的信息流、资金流和商品流在互动过程中存在着时间上的不同步,对手直接违约或者交易对手可能违约都会给投资组合造成损失。1.3信用风险在商业银行风险体系中的地位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风险类型,并日益成为金融风险生成的主要根源。在一份由麦肯锡公司出具的对国际银行业的研究报告中,以银行的风险资本配置为参考,信用风险占银行总体风险暴露的60%,而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各占20%。这说明信用风险的管理水平对整个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起到主导性和决定性作用。随着信用交易的扩大,信用风险将越来越大,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的高低将决定到银行的生死存亡。2巴塞尔协议iii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要求2008年金融危机的突然来袭,使得《巴塞尔协议iii》从开始酝酿到出台,被打上了美国政府救市的烙印。《巴塞尔协议iii》是针对金融危机的补救和应对措施,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巴塞尔协议iii》比《巴塞尔协议ii》的主要改进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2.1《巴塞尔协议iii》下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监管资本要求的测算《巴塞尔协议iii》中的资本要求明显高于《巴塞尔协议ii》中的资本要求,且在七个信用评级中,都有所增加,其中aaa级信用评级增加的百分比最大,为36.07%;ccc级信用评级增加的百分比最小,为15.31%。信用等级增加的百分比的大小与信用级别的变化方向是一致的。这说明在《巴塞尔协议iii》中要取得较高的信用等级,所需要的资本要求更多,进一步加强了对资本的要求,使得信用控制变得更为严厉。2.2交易对手信用风险鉴于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管理上的缺陷,《巴塞尔协议iii》中明确提出,为了确定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而导致的违约风险占用资本的数量,可以使用压力情境估计的参数来计算有效预期正暴露(epe)以覆盖广义错向风险;为了增加应对场外衍生交易预期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盯市损失的监管资本,可以采用交易对手暴露等价债券法来捕捉信用估值调整(cva),以此来提出附加资本要求;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如果银行需要对金融机构所有非违约暴露采用内部评级法来计算信用风险的监管资本时,可以通过审慎地调整和管理资产价值的相关性系数;大型金融机构可使用1.25的资产价值相关性(avc)乘数来计算风险暴露的相关性;同时要注意加强对对手信用风险的监管,可通过适度地延长风险保证金期限、返回检验新要求、进行压力测试等方式,来减少金融机构之间通过衍生品和其它金融渠道带来的风险传染。2.3资产证券化信用风险对于再次资产证券化所导致的信用风险,列入银行账户的证券化暴露与再次证券化暴露相比,再次证券化暴露的风险权重提高幅度更大,即使两者具有相同的外部评级结果或短期评级结果。列入交易账户的证券化暴露需要的资本不少于同类列入银行账户的证券化暴露需要的资本。当证券化暴露采用外部评级结果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要求且进行尽责调查。银行对证券化暴露提供的流动性支持承诺的信用转化系数统一为50%,且与期限无关。在计算再次资产证券化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时,如使用外部评级结果,则信用转换系数统一为100%。2.4内部评级法内部评级法允许银行使用自己测算的风险要素计算风险加权资产。该资产分为两种,一种是主权、银行、公司类非违约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另一种是住房抵达贷款、合格循环零售贷款和其它零售贷款的风险加权资产。《巴塞尔协议iii》中,采用pd/lgd法的有些股权暴露从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中各扣除50%改为按照1250%,风险权重计算风险加权资产。3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现状3.1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状况:2010年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大幅度提升,《巴塞尔协议iii》不会对我国银行形成较大冲击。3.2我国商业银行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现状交易对手风险在金融危机之前已被国际银行业纳入监管资本计算体系中,就我国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而言,由于我国银行业目前涉足场外衍生交易和信用衍生合约交易的都比较有限,无论是在深度还是广度上,我国的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与国际同业都存在差异,需要根据我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审慎地进行借鉴和改进。3.3我国资产证券化信用风险的现状经济增长的放缓也使很多企业出现了利润降低、资金周转困难等经营问题,使得商业银行发放给这些企业的贷款面临着日益增大的信用风险,如无法按预期收回这些贷款,由此导致的信用风险必然会加大。3.4我国商业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的现状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体系与《巴塞尔协议iii》的要求相比,仍存在巨大的差异。我国银行业实施传统管理理念及经营机制落后,长期的行政色彩的存在也使得商业银行难以实现完全市场化的经营机制。我国银行业实施内部评级的信用环境较差,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刚刚起步,征信系统的建设不够完善。同时,缺乏熟悉建立和维护征信系统及相关技术的专业人才。4巴塞尔协议iii下我国商业银行进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对策4.1降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为了降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可以通过综合考虑风险、收益、资本占用的平衡关系,在授信决策、风险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着重考虑采用多种方法来调整银行的资产负债表。4.2防范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为了防范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可以通过两种办法进行,一个是回购交易,一个是“持有头寸的结算交易”。这两种办法可以作为提升监管要求的突破口。进而在相关业务的监管资本计算上提升自己的水平,逐步与国际监管规则接轨。4.3控制资产证券化信用风险进一步完善我国现有的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法规,充分借鉴国际商业银行的先进经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法律体系,作为我国商业银行进行资产证券化处理的基本要求。4.4加快内部评级法建设银行在采用内部评级法计算信用风险的监管资本时,可用内部评级法来计算银行对金融机构的所有非违约暴露,增加1.25倍资产价值相关性的系数,来增加对这部分暴露的信用风险资本的要求。商业银行要特别注重完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制订严格可行的内部操作流程,加强业务人员的风险管理水平和能力。参考文献[1]章彰.从巴塞尔协议ii到巴塞尔协议iii:改进及对银行业的影响[j].银行家,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