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空间组合论》读书笔记作者:彭一刚中国建工出版社全书分成了八章,分别是:1总论、2功能与空间、3空间与结构、4形式美的规律、5内部空间的处理、6外部空间的处理、7群体组合的处理、8当代西方建筑审美的变异。其实,我觉得,里面的空间与结构这一章没必要单独设立一章,很多内容可以在其它7章里面穿插进行,单独设立一章,反而对这本书的论述重点有所迟疑,或许,作者为了论述的完整性吧,其实,他也没怎么讲清楚。一在总论中,作者对建筑发展中的本质联系,提到了三个主要方面:一、人们对建筑提出的功能和使用方面的要求;二、人们对建筑提出的精神和审美方面的要求;三、以必要的物质技术手段来达到前述的两个方面的要求;从功能使用要求来看作者引用了老子的一段话,在这里因为不会拼,暂不打出来。对于建筑的意义在于:强调建筑对于人来说,具有使用价值的不是围成空间的实体的壳,而是空间本身。这让我想起了一句话,当你在用一个东西的时候,你就要把这个东西忘掉。这句话在某种程度上或许也是对老子的呼应吧。看待建筑功能的合理性,不能脱开一定的社会条件而追求一种抽象的,绝对的标准。近现代建筑在破除了古典建筑形式的桎梏后,在空间的形成,分隔和组合上产生了极大的灵活性,这必然会促使功能朝更新,更复杂的方向发展。由此可见,功能和形式是两个相辅相成的因素,互有促进的相互扶持,是两个不可缺少的环节。关于精神和审美的要求由于人不同于一般的动物而具有思维和精神活动的能力,因而,供人居住或者使用的建筑应考虑到它对人的精神感受上所产生的影响。对称:庄严,肃穆,雄伟非对称:自由,轻巧,活泼建筑性格特征所表现的是建筑物的个性。不光是由它的功能,地形,环境所决定的,还有时代(时代风格),民族或地区(民族或地区风格),作者(个人风格)共同给与。所以,单就建筑风格来讲,就可以分为:时代的,民族或地区的和作者个人的。建筑艺术和其它艺术一样,不仅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的反映,而且,反过来起着保护经济基础的作用,因而,它就自然的成为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关于我国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属于自己的建筑风格,彭是这样说的:1、我国长期的封建社会是政治经济几乎处于停滞状态。2、我国固有的东方文化传统和西方的文化文化出于两个截然不同的渊源,要创造新的建筑风格,势必要同时吸取这两种文化传统的精华,而要把这两者熔融在一起,自然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物质技术手段新结构和功能之间的适应是相对的,不适应是绝对的。功能本身是处于一种变化发展的过程中的,即使功能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新的结构形式比旧的结构形式有极大的优越性,但它也不能完全适合于功能的要求。古典建筑的形式是美的,它的美正体现了个方面的和谐与统一,但这种和谐与统一性,是建立在当时的材料和结构方法的基础上的。如果把新的材料和结构包裹在旧的形式中,就必然会造成表里不一,而表里不一的东西,也就没有什么内在的和谐统一了。我觉得,作者在这个论点上的看法,很有意思,可以从材料的角度,来阐明古典形式和现代形式之间的辩证关系。黑格尔:“每一门艺术都有它在艺术上达到完美发展的繁荣期,前此有一个准备期,后此有一个衰落期。因为艺术作品全部是精神产品,像自然界产品那样不可能一步就达到完美,而是要经过开始,进展,完成和终结,要经过抽苗,开花和枯谢。”二功能和空间建筑空间形式必须适合于功能要求。对于功能和空间的问题,作者拿容器来进行阐述。物品对于容器的空间形式概括起来有三个方面的规定性:一、量的规定性:具有合适的大小和容量二、形的规定性:具有合适的形状以适应盛放物品的要求三、质的规定性:所围合的空间具有适当的条件(温度、湿度等),以防止物品受到损害或变质。其实对于这一点,建筑和容器有着惊人的相似,建筑无非就是一个装人的容器罢了。功能对于空间的规定性:一、量:大小的差别是功能对于空间量的规定性的反映。二、形:形状的差别是功能对于空间形的规定性的反映。三、质:门窗设置和朝向要求涉及到交通,日照,采光,通风等条件的优劣,实际上是功能对于空间质的规定性的反映。明暗也是一种形式。功能对于多空间组合形式的规定性一、用一条专供交通联系用的狭长的空间——走道来连接各使用空间的空间组合形式。二、各使用空间围绕着楼梯来布局的空间组合形式。三、以广厅直接连接各使用空间的空间组合形式。一个展厅可以不被穿行;观众既可以逐一地进入所有展厅,又可以根据自己的愿望有选择地进入任何一个展厅。四、使用空间互相穿套,直接连通的空间组合形式。1、串联式的组合形式。2、在一个完整的大空间内自由灵活地分隔空间。3、在一个大空间内,沿柱网队空间进行分隔。五、以大空间为中心、四周围绕小空间的空间组合形式三空间与结构如果把符合功能要求的空间称之为适用空间;把符合于审美要求的空间称之为视觉空间或意境空间;把按照材料性能和力学的规律性而围合起来的空间称之为结构空间,这三者由于形成的根据不同,各自所受到的制约条件不同,各自所遵循的法则不同,因而它们并不天然就是吻合一致的。可是建筑中这三者却是一身而就三身,这就要求建筑师必须把这三者有机的统一为一体。框架结构:勒·柯布西耶,新建筑五点:1、立柱、底层透空;2、平顶、屋顶花园;3、骨架结构使内部布局灵活;4、骨架结构使外形设计自由;5水平的带形窗。四形式美的规律西方古典建筑比较崇尚敦实厚重,而我国古典建筑则运用举折、飞檐等形式来追求一种轻巧感。西方古典建筑(室外)色彩较为朴素、淡雅。中国古典建筑则极为富丽堂皇。作者提到的这两点,其实,我在想,这是很好的一个,来表现我国建筑风格的途径,东方的建筑,绘画,书法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在追求一种空,当然简单的理解就是在形式上的轻,其实,是道家的一种哲学思想,他们认为:“道可道,非常道”。所以,如果在建筑中,融入这些这些哲学思想,在结合我们技术的不断进步,只要潜下心来,就能摸索的到。既有变化,又有秩序,这就是一切艺术品,特别是造型艺术形式必须具备的原则。亚里士多德认为,艺术所模仿的不是停留在现实世界的现象,而是现实世界所具有的必然性和普遍性——其内在的本质和规律。而现实世界所具有的必然性、普遍性,亦即它内在的本质和特征?就是物质世界的有机统一性。现代哲学更加深刻的表明,整个世界都是一个物质的、和谐的有机整体。整个自然界(也包括人自身)有机、和谐、统一、完整这样一个本质的属性,反映在人脑中,就会形成完美的观念,这种观念无疑会支配着人的一切创造活动,特别是艺术创作。以建筑来讲,古典建筑形式那种整齐一律、对称均衡,具有和谐的比例关系和韵律、节奏感,各组成部分衔接得巧妙、严谨,真可谓添一分则多,减一分则少,从而达到天衣无缝的境地。这都说明建筑家在追求完美的创造中,既受到自然的启示,又灌注了心灵的创造,从而体现出艺术创造上的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格罗皮乌斯:“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我们把每种形式看作是一种观念的化身,把每一件作品看作是内心深处的自我表现。”“造型的研究的训练在于观察,在于精确的表现或再现自然,在于创作各自的构图。”“艺术要求驾驭自然,在新的统一中解决两者的对立,这个过程在精神与物质世界的斗争中胜利完成。精神创造出一个新生命,有别于自然界的生命。”这段话的精髓在于:由人工所创造的艺术形式中的有机统一,虽然得到自然的启示,但却不同于自然界中的有机体,按照艺术高于自然的原则,前者应当高于后者,这是因为艺术美是由心灵产生和再生的美。一、以简单的几何形状求统一勒·柯布西耶:“原始的体型是美的体形,因为它能是我们清晰地辨认。”所谓原始的体形就是指圆、球、正方形、立方体以及正三角形等。所谓容易辨认,就是指这些几何状本身简单、明确、肯定,各要素之间具有严格的制约关系。二、主从与重点“自然趋向差异对立,协调是从差异对立面而不是从类似的东西产生的。”在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中,各组成部分是不能加以区别而一律对待的。它们应当有主与从的差别;重点与一般的差别;有核心与外围组织的差别。否则,各要素平均分布、同等对待,即使排列得整整齐齐、很有秩序,也难免会流于松散、单调而失去统一性。一幢建筑如果没有一个重点或中心(趣味中心),不仅使人感到平淡无奇,而且还会由于松散以致失去有机统一性。三、均衡与稳定处于地球引力场内的一切物体,都摆脱不了地球引力——重力的影响,人类的建筑活动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与重力作斗争的产物。存在决定意识,也决定着人们的审美观念。古代人们崇拜重力,并从与重力作斗争的实践中逐渐地形成了一整套与重力有联系的审美观念,这就是均衡与稳定。符合原则的,在实际上是安全的,感觉上也就舒服了。如果说建立在砖石结构基础上的西方古典建筑其设计思想更多地是从静态均衡的角度来考虑问题,那么近现代建筑师还往往用动态均衡的观点来考虑问题。此外,近现在建筑理论非常强调时间和运动这两方面因素。这就是说人们对于建筑的观赏不是固定于某一个点上,而是在连续运动的过程中来观赏建筑。必须从各个角度来考虑建筑形体的均衡问题。特别是从连续行进的过程中来看建筑体形和外轮廓线的变化,这就是格罗皮乌斯所强调的:“生动有韵律的均衡形式。”如果说均衡涉及的是建筑构图中的左右,前后。那稳定就是建筑中的上下。四、对比与微差对比可以借彼此之间的烘托陪衬来突出各自的特点以求得变化;微差则可以借相互之间的共同性以求得和谐。没有对比会使人感到单调,过分地强调对比以致失去了相互之间的协调一致性,则可能造成混乱,只有把这两者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才能达到既有变化又有和谐一致,既多样有统一。五、韵律与节奏以往一些美学家多认为诗和音乐的起源是和人类本能地爱好节奏与和谐有着密切的联系。亚里士多德认为:爱好节奏和谐之类的美的形式是人类生来就有的自然倾向。自然界中的许多事物或现象,往往由于有规律的重复出现或有秩序地变化,也可以激发人们的美感。韵律美按其形式特点可以分为几种不同的类型:1、连续的韵律;2、渐变韵律;3、起伏韵律(渐变韵律如果按照一定规律时而增加,时而减少,有如波浪之起伏,或具不规则的节奏感);4、交错韵律(各组成部分按照一定规律交织,穿插而形成)六、比例与尺度美不是事物的一种绝对属性,美不能离开目的性。对于生活日用品,人们是极易根据生活经验而作出正确判断的,但是对于建筑有时却可能陷入迷网。这可能是由于两方面原因造成的:一、建筑物的体量巨大,人们很难以自身的大小去和它作比较,从而失去了敏锐的判断力。二、建筑不同于生活日用品,在建筑中有许多要素都不是要单纯根据功能这一方面因素来决定它们的大小和尺寸的。借物质的,抽象的形式——而不是具体的形象——的某些特征来传递一种信息,是建筑艺术有别于其它艺术最根本的特征。如果这种信息能被群众所感应、所接受、所理解、那么设计者和群众之间就会产生共鸣,这种共鸣正是艺术感染力的一种表现。共鸣的程度愈大,感染力就愈强。关于建筑的立意,作者也作了简单的阐述:任何艺术创作都十分强调立意,所谓“意”,就是这里所说的信息。创作之前如果根本没有一个艺术意图,就等于没有发出信息,试问没有信息拿什么去感染观众呢?当然有了正确、高尚的艺术意图之后,还有待于选择表现形式。五内部空间的处理一、单一空间的形式处理(一)空间的体量与尺度空间的高度,可以从两方面看:一是绝对高度,实际层高;二是相对高度,不单纯着眼于绝对尺寸,而且要联系到空间的平面面积来考虑。(二)空间的形状与比例一个窄而高的空间,由于竖向的方向性比较强烈,会使人产生向上的感觉,如竖向线条一样,可以激发人们产生兴奋、自豪、崇高或激昂的情绪。空间越细长,期待和寻求的情绪愈强烈。中央高四周低——〉向心、内聚、收敛的感觉四周高中央低——〉离心、扩散、向外延伸的感觉(三)空间围、透关系的处理凡是实的墙面,都因遮挡视线而产生阻塞感;凡是透空的部分都因视线可以穿透而吸引人的注意力。这样就可以有意识的把人的注意力吸引到某个确定的方向。(四)内部空间的分隔处理一些建筑如百货公司、工业厂房等,往往因为面积过大而需要设置多排列柱,而功能上并不需要突出某一部分空间,面对这种情况,柱子的排列最好采用均匀分布的方法,这时,柱列的感觉反而不甚强烈,原来空间的完整性将不会因为设置柱子而受到影响。(五)天花、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