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惩罚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试行)各科室、各部门: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医疗安全与质量管理,强化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识别和上报意识,鼓励全院职工积极参与医疗安全管理,不断持续改进医疗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医疗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患者人身安全与医院正常运转,根据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中“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自愿报告制度”的要求,经医院研究决定,制定我院《非惩罚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请遵照执行。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发生本可避免的涉及医疗安全的不良事件/缺陷,涵盖医疗、护理、医院感染、药品、医疗器械和设备、公共设施、后勤保障、治安和其他事件。医院通过自愿的、不具名的报告途径获得显性或隐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对不良事件、安全隐患的信息进行及时处理、定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原则1.主动性:医护人员应积极主动地向主管部门报告显性或隐性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2.非惩罚性:对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医护人员,不给予责任追究和处罚;对主动发现并及时报告重要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和隐患,避免严重不良后果发生的医护人员给予奖励。3.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部门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管部门医务处:负责每月统一收集、核查全院各职能部门上报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对汇集的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信息进行分析,发布警示信息,提出防范措施;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教育和培训。2.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部门1)质控办:负责收集、处理由临床医技科室上报的与诊疗活动有关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2)护理部:负责收集、处理涉及护理质量与安全、护理服务方面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3)院感办:负责收集、处理全院各部门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4)药剂科:负责收集、处理涉及药品管理、临床药物不良反应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5)设备处:负责收集、处理涉及医疗器械和医疗设备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6)总务处:负责收集、处理医院公共设施、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7)保卫处:负责收集、处理医院治安与消防方面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四、报告程序和处理流程五、奖励机制每年由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报告中的突出个人和集体提出奖励建议并报请院长办公会通过。1.定期对收集到的不良报告和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公示有关好的建议和金点子,给予表扬与奖励。2.每季度对主动报告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前三位的科室给予表扬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