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面积约为960万平方公里,由于收到地形、经济发展水平、气候等相关因素的影响,我国不同地区的人口老龄化呈现出发展不平衡的特点。上述图片描述了我国各地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该地区总人口的比重,反映了各个地区的老龄化程度。从图中可以看出,除了内蒙古、广东、海南、西藏、青海、宁夏和新疆之外,其他各个省区均已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而且内蒙古和海南两省的老龄化程度均为6.9%,已经非常接近7%这个临界值。我国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地区是重庆,达到12.4%,老龄化程度最低的是西藏,达到4.8%,地区老龄化差距大。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交通条件和地形因素的影响,东部和中部地区的老龄化程度比西部地区要高。但是,经济水平发展水平最高的“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并不是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主要是因为这些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就业机会多,吸引了更多的年轻人到这些地区就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北上广”这些一线城市的老龄化步伐。农村老龄化严重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城乡老龄化倒置,乡村表示出比城市更为严重的人口老龄化。由于我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并不高,另外,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乡之间经济水平的差异、农村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和国家教育的高度重视,使得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到城市中寻求就业机会,一批优秀的青年人到城市学习,一方面,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农村的劳动力人口转移到城市,减缓了城市的老龄化,使得农村中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对增加,从而农村的老龄化程度比城镇的老龄化程度严重。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数量的增加,社会和国家也对这一问题引起了高度关注。上述图片可以看出我国城市、镇、乡村均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程度依次为7.68%,7.98%和10.06%。我国乡村的老龄化程度远远高于城市和乡镇。我国城镇的老龄化程度为(31015486+21238740)/(4037600+266245506)=0.077991,我国城镇的老龄化程度为7.8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更远低于乡村,由此可见,我国乡村的老龄化程度更为严重,且城乡之间差距显著。上述图片可以看出我国城市、镇、乡村65岁以上的老年人数,人数依次为31015486人、21238740人和66672932人。从图中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我国乡村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最多,其次是城市。最后是镇。人口老龄化速度快从1982-2000年,是我国人口结构的一个转型时期,从成人型人口过度到老年型人口,我国只花了不到二十年时间。从世界各国的人口老龄化历程来看,转变可以说是相当迅速的,中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同时,我们应当注意这样一个问题,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平均增长率超过了同期人口平均增长速度的两倍多,随着2040-205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高峰期的到来,届时人口老龄化的增长速度比现在还要快得多。高龄化趋势明显我国高龄老人平均增长速度快于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并且我们高龄老人平均增长速度快于世界平均水平和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我国平均人口老龄化呈现出高龄化趋势,越来越高比例的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意味着医疗和社会养老保险的水平也会随之越来越高。未富先老发达国家进入人口老龄化时经济发展水平已经比较高,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各方面的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完善,人口老龄化的速度也比较缓慢,所经历的时间长达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从而为人口老龄化做好准备,能够很好的应对人口老龄化,我国的情况非常不同。我国是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进入了人口老龄化,并且我国老年人口的增加速度快于经济发展速度,可以称为是“未富先老”。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及由此带来的养老问题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中国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发展趋势,已经给养老、代际关系处理等方面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影响到代际和谐和家庭和谐,成为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不可忽视的现实问题。老龄化社会问题,直接带来的是养老问题,涉及到老年人口由谁来赡养(支付养老金)和如何来赡养(养老服务)两个方面的问题,其实质是如何对待老年人的问题。在老龄化社会问题中,还存在着对老年人的歧视问题。有的年轻人由于缺乏道德观念,法律意识淡漠,不但不尽赡养义务,反而虐待老人,侵犯老人合法权益。从全国来看,老年人由于孤独、饥寒、疾病、受虐导致的自杀现象时有发生。2004年3月“预防长者自杀”亚太地区会议在香港召开,会议资料显示,根据保守估计,我国每年有25万人自杀,200万人自杀未遂,其中55岁以上的人占了20%,特别是农村老年人自杀率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5倍。这种现象,已经成为代际和谐和家庭和谐中的极不和谐音,成为老龄化社会中又一个棘手的问题。老龄化社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影响着中国社会发展的总体质量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而且可能影响到中国的社会稳定,养老问题的妥善解决势在必行。解决养老问题的途径离开代代相传与积累,人类社会不可能发展进步。因此,公正对待老年人,激励青年人更好地为社会进步服务,妥善解决老龄化社会问题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全社会都应该公正对待老年人,正视并科学解决这一问题,要保证老年人与其他社会成员一样,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社会有责任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水准不低于当时社会生活的平均水准,并不断提高。公正对待老年人,最迫切、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有效解决养老问题,即要解决养老金的来源(经济问题)与提供养老服务两个方面的问题。现实情况下,解决这一问题的方式无非有两种,一种是传统的家庭赡养方式,一种是通过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方式。由于家庭赡养能力和社会道德等因素的影响,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正在受到冲击。同时,随着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家庭的赡养功能也将不断退化。我们的理想是,一方面,老年人得到良好的社会保障;另一方面,年轻人又不至于因此而承受过重的负担。因此,在养老问题上,社会被期望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越来越大。但是,与期望相比,与经济发展幅度相比,中国的社会保障事业表现出一种严重滞后的情形。目前,中国共有各类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养老床位120.5万张,平均每千名老人占有床位仅有8.6张,与发达国家平均每千名老人占有养老床位数50至70张的水平相差甚远。其它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许多为老服务也都存在发展缓慢的问题,不能满足老年人群日益增长的需求。我国是在经济欠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如此低的经济发展水平,要承受如此高程度的人口老龄化,决定了我国不能象西方国家那样由政府包办社会养老福利事业。这就需要开辟出一条养老职能社会化的道路,以缓解政府财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