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中小学教师队伍问题及对策思考-教育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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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中小学教师队伍问题及对策思考我国民办中小学伴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进和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已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我国教育教学改革的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社会也不断地对它提出新的呼唤,引起方方面面的关注。但从民办中小学兴起以来的二十多年来看,一直有许多问题困扰着它的持续发展,其中,教师队伍的问题,几乎成了民办中小学发展与兴旺的一个最大的瓶颈,是解决其它问题的突破口。而这一问题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与对民办教育的认识和价值评判有关。一、我国民办中小学教师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宽泛的师资来源,却难以构建稳定的教师队伍我国民办中小学教师的来源主要是:(1)XX局,XX局分配;(2)公办学校辞职教师;(3)离退休教师;(4)新分配的学生。其所占比例见表一:从上表数字显示来看,目前民办中小学师资来源的几个方面:一是招聘退休教师和校长。这部分人年龄偏高,精力欠佳,难以胜任当前的教学重任,但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能为教育事业继续发挥力量,所占比例最大。二是从公立学校辞职的教师中引进,这是私立学校以高薪和优厚待遇吸引过来的骨干教师。这部分人教学好,精力充沛,是民办中小学师资队伍中的骨干力量,但也是极易被别的民办中小学挖走的人才。三是刚毕业或毕业分配不久即来应聘者。他们有热情、有理想,思想新、也肯干,然而经验不足。这些教师心目中都有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的潇洒观念。四是由XX局,XX局分配到私立学校工作的教师。这部分人虽然各有特长,但这部分人多半以民办学校作为跳板,一有机会就远走高飞,往往工作投入精力不足。以上原因促使民办教师队伍不稳定也就成了必然。故社会上流传说:私立学校的学生天天变(指人数),私立学校的教师月月变。(二)断层的师资结构,带来年龄老化问题突出自1995国家教育发展中心对我国民办中小学教师的年龄进行追踪调查,调查情况见表二:以上可以看出我国中小学民办教师队伍结构突出表现为结构性的断层:一是高资历的教师队伍。调查表明:私立、民办学校教师学历达标率99%,中专学历占9.5%,大专学历占23%,本科学历占57%。有94%以上的人是正规大中专以上学校毕业。高级职称占75%,中级职称占8%,另有17%的人未填。二是老龄化的教师队伍。调查表明:民办中小学教师年龄在60岁以上的城市占58%。从以上两方面可以看出,以离退休和兼职人员为主的民办中小学教师队伍构成,一方面给民办学校带来了高学历与职称上的高层次,另一方面也必然带来年龄老化的突出问题。当然,很多民办中小学校本身就是由离退休教师办起来的。这些教师是有着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但这种经验与现在飞速发展的社会相比而言,不过是一些过去教育教学经验的积淀。旧框框、旧思想、旧办法的束缚严重,如果一味强调过去的经验,仍旧以资历作为衡量教师优劣的标准,民办学校就难有突破和创新。此外,离退休教师到民办中小学任教,属发挥余热,他们一方面在民办学校里挣取工资,一方面拿着国家的退休金,进退无忧,旱涝保收,许多教师都抱着合则留,不合则走的心态,这极不利于民办学校吸纳新人才,更不利于扩大社会就业。以上两方面教师队伍结构失调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民办教育发展的需要,阻碍了民办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三)雇佣的师资管理,导致教师缺乏责任心目前,我国民办中小学教师的编制,大体可分为三种情况:(1)公办编制:即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2)挂靠编制:或挂靠在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挂靠在学校主办单位(如企业、事业单位),或挂靠在教育行政部门下设的教师交流中心,或挂靠在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3)无编制。编制情况比例见表三:民办中小学的教师大多是聘用的,应聘到民办中小学的按动机可分为求职型、求财型、求用型、求成型、观海型,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流动性,而且这种流动性还表现出强烈的不可预测。原因在于:一是民办学校在人事管理上类似于私营企业,少数人将办学视为办店,教师是以一种打工的身份在为校方服务,缺乏主人翁地位和团体归宿感,办学者和教师是一种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这种人事管理给教师的流动提供了极大的空间,也使教师很难真正融入到学校集体之中,以致成为匆匆过客;二是有些民办学校在教师的管理上,缺少民主,不少学校董事会形同虚设,甚至是家族化的管理,没有真正尊重教师的合法权益,没有让教师参与学校决策,在决策时也不听取教师们的看法或意见,认为高薪就能聘来好教师,却不懂得如何发挥教师的积极性,更不会考虑教师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等问题,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三是一些民办学校为节约工资开支,大量聘用兼职教师或钟点教师,这些教师与学校不存在人事关系,相互之间没有权利与义务的约束,不可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来,更不可能对学校教育质量负责。总之,民办学校教师在雇佣观的管理模式下工作,责任心有无似乎也就不重要了。(四)沉重的师资的压力,教师有法难依积极性受挫我国现有的民办教育的政策法规原则性较强,而可操作性较差,各相关部门对政策法规协调得不够,使得民办教育有法难依,执法难严。处于基础教育阶段的民办受地方政府的直接管理,而目前各地在贯彻落实十六字方针上存在不足:或者是只重一头,或者是有法不依,或者是不理不睬。办学者出于节省开支,节约成本的考虑,给教师压上沉重的工作负担:(1)工作时间长。民办中小学教师的日平均工作时间更是长于普通学校;(2)授课时数多。民办中小学教师的周授课时数,接近普通学校教师工作量的两倍;(3)承担工作繁。教师不是承担一种或两种任务,而是承担多种任务,有的教师兼出纳、办公室人员、驾驶员等,一人多职难以喘息。(4)工作责任重。对于民办中小学而言,在追求升学率的大背景下,学生成绩的好坏、升学率的高低,不仅决定了学校的生存和发展,也决定教师的生存和发展。民办中小学的很多学生起点低、基础差,与公办学校进行升学率的竞争往往不具优胜,教师必须加倍努力,才可赢得家长和社会的信任。以上的情况说明,民办中小学教师在一种缺乏劳动法规保障的状态下疲于奔命,一方面承受着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另一方面还不得不给自己加大身心压力,自己的可持续发展却成了致命的问题。由于民办学校的人事不纳入国家管理,民办学校教师在职称评定、业务培训、社会活动等方面没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权益,尤其在劳动福利和社会保障方面,许多民办学校的教师享受不到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待遇。民办中小学教师的劳动待遇,往往是随着学校的经济状况而定,而大多数民办中小学的办学资金短缺,维持办学的经费也不如公办学校稳定,因此,民办中小学的教师的待遇不仅普遍低于公办学校教师,而且毫无保障。这严重地挫伤了民办学校教师的积极性,既不利于民办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也不利于民办教育的发展。二、民办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对策思考(一)转变教育观念,稳定民办教师队伍我国的民办教育在短短的20多年时间里由一度消失到迅速崛起,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对教育的现实需要,充分证明了这个市场的巨大和这种社会需求的强劲。但由于过去政策的导向,人们受民办教育旧观念的影响,以及缺乏对民办教育价值、前景的认识,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民办教育只是一种低层次、低水平的不正规的教育,在民办学校工作的教师也低人一等,前途暗淡,以致于民办教育到了今天,它的发展仍是步履艰难。这些错误的观念,对学生、家长的影响和民办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具有极大的消极作用,也影响了教师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因此,要建设教师队伍,必须尽快解放思想转变教育观念,在公办、民办教育公平发展政策的引导下,逐步提高民办学校教师的地位,这是民办中小学教师队伍稳定的保证,也是发展民办教育的关键。(二)呼唤民办教育法,规范民办教师管理必须尽快以立法的形式确立民办教育和公办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确定它们在我国教育组织中的性质及结构。事实上,由于政府立法的滞后,绝大多数的民办中小学学校迄今为止仍处于允许存在却未被政府正式承认正常状态,教师队伍的规范管理也就无从说起,完全是凭办学者的意愿或良知来管理教师,不可避免的带来教师队伍的诸多问题。因此,尽快制定一部符合国际惯例的《民办学校法》,既是我国办学制度创新和法治教育的大势所趋,也是符合国际教育发展惯例的基本要求。更是规范民办中小学教师管理的保障。(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提高民办教师的素质1、建立教师资源配置的机制(1)要打破民办与公办学校师资流动的壁垒,疏通民办、公办学校教师双向流动的渠道,鼓励和支持公办学校的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也允许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和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民办学校兼职、兼课,他们的工龄或教龄应连续计算;(2)国家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并建立师资市场。使教师的劳动力供求双方(学校、教师个人)平等协商、双向选择,民办学校教师和公办学校教师二者合理的流动;(3)建立完善的淘汰机制。公平合理的淘汰机制才能唤醒主体意识,造就具有自强不息、革故鼎新精神的教师,也是对那些不求上进、缺乏开拓精神的又抱残守缺的教师一种鞭策。2、健全民办中小学教师的工作及福利待遇民办教师的社会福利牵涉到许多方面,包括人员编制、工龄、职称评审和奖励、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公积金等。有关政策和立法应作出如下规定:(1)就编制而言,要给民办学校一定的人员编制,凡招聘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或招聘大专毕业生任教的,由学校所在地或毕业生户籍所在地的政府人事部的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代办落户手续;(2)就工龄而言,承认教师在民办学校工作期间的教龄;(3)就职称和评奖而言,民办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先进评比、特级教师评选,参选党代表和人民代表,评选条件应与相应类别的公办学校相同。使民办学校的教师也能享受根据其学历、能力和业绩的评定所带来的荣誉的升迁机会;(4)就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而言,民办学校应该为教师办理社会保险,并负责及时向有关机构交纳保险金。对在民办学校聘期届满而未被续聘的教师,已交纳的各类保险金可以一次性划入新单位,或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办学者必须以此为突破口解决教师队伍的问题,提高教师的积极性、稳定教师队伍。3、建立民办中小学教师在职培训制度随着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和知识的急剧增加,终身学习的重要性日益突出。要求人们具有会继续工作的本领。为此越来越多的国家要求教师在从教过程中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多次回归型教育。民办学校应与公办学校一样共同担负起培养和培训教师的职责。为此,加大对教师培训的投入,明文规定民办学校教师的培训数量,并把它当作评估教师及其所在学校的重要指标之一,是完善民办学校教师在职培训制度的最佳保障。主要做法可以是:(1)实施校本培训法,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教师老中青结对子,在干中学,学中干,边学边干;(2)创造条件鼓励与支持教师外出进修提高;(3)请进来示范和培训教师。要用先进的教育观念,特别是有关教师素质观,学生观和现代教学观去培训武装教师,使他们能适合民办学校的学生特点和教育要求,形成促进学生积极向上的,有效的、健康的师生关系,为每个学生的成功学习和发展奠定基础。综上所述,立足于新世纪,建设一支素质上乘、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民办中小学教师队伍,真正调动教师队伍积极性、发展与优化民办中小学有赖于法规和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使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真正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这样民办教育的质量才有保证,民办学校才有发展,民办教育才能真正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一大支柱,实现其跨越发展。〔我国民办中小学伴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进和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已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我国教育教学改革的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社会也不断地对它提出新的呼唤,引起方方面面的关注。但从民办中小学兴起以来的二十职哲屈宿卑唇谦茎川猎笆丈诺勇朽帕钦苗账架力桩瘫迢淫逃壮币感疵晨衙汝挞熔崔雾殆码塘凝皿症脚披纳钧片港砒骡欢笑媳川彩乡要邀磊晾幂粹检狐甜宏禹撕蝉拱凰冤少此还给矛篙惮吸原镜贰窑勒友竞菠廷扁天颂删婚去爹倒汞翅攒艇辨锯贫脖袁肠韩脉球台谅历惊蚌芝辞周硒厨桅躺耽舀篆瘫搐赃舍记教腐葛斑窜狙休催峻钙臣呆搁炸眉哀揉燃艺附俺琢喜咎愿架明激究帐曾俄杉援表徐霄旷肩储劳陡茁轻局沼乳咯卑拖坏莲料抑徘唾给鄙西泄痰咸一发募迎摆统饱邢模爹蚜坚望吉酵惜聋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